政策法规试题(材料)_政策法规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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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道德
第一章
一 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有那些?依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教育立法、执法、司法活动所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它既是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我国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5教育法制统一原则
二 当前应采取那些措施推进我国依法治教?1提高教育法律意识,转变教育管理观念2依法治教的重要条件是有法可依3运用法律手段推动、促进、深化教育改革4初步建立新的运行体制,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5继续推进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第二章
一 教育法的特征与原则有那些?
1教育法特征①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②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③教育法具有多变性的特点④在教育之上没有统一的法典2基本原则①方向性原则②公益性原则③平等性原则④终身性原则
二 谈谈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教育法律规范是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及教育法律条文的内容,而教育法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载体,它们之间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区别:1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的区别,法律规范从属教育法2法律规范和法律文件区别,教育规范是教育法各种规范性文件的基本内容,但不是全部内容3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条文区别,法律规范要用条文表现,但条文不一定是法律规范4法律规范和教育法律文书区别,文书包括司法文书,是适用法律规范的使用的特殊文件
三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教育法规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横向性的法律关系: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1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行政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 教育民法法律关系是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四 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者2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指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教育法律关系,客观化的表现形式。客体包括⑴物(动产,如:资金、仪器;不动产,如:房、场地)⑵行为(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行为③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教育教学行为)⑶精神产品和其它智力成果3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
五 如何理解教育法律权利的义务和关系?
权利: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某种利益或资格,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做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能要求与该项权力相对的义务承担者实施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责任,表现为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实施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关系:任何一种教育法律关系没有享有一定的权力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主体参加,都不能构成。因为任何教育法律关系都是其主体间形成的一种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总之:权力和义务法律的核心:没有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则无所谓法律关系。
第三章
一 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1权利有三部分内容:⑴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也可称积极行为权利。⑵教师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⑶当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权利具体包括:①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②教师作为教育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权利(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参与教育管理权,培训进修权,申诉权。)义务具体包括:(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政治思想教育品德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义务)
二 取得教师资格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公民2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3具有规定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4具有教育教学能力
三 简述教师职务制度中有关任职条件的原则规定? 1具备各级各类相应教师资格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3具备教育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具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能全面,熟练履行职务。4 具备学历学位要求5 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四 学生法律地位的确立对保障学生的权利具有哪些作用?
1有力的法律保障2 有利于维护学生合法权益3 便于启发和调动学生个人发展和激励便于发现人才
五 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2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3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4享有申诉权5享有人身权 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其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四章
一.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
(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
答:教育法律责任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1.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紧密相连。
2.法律后果的承担者是遵守法律,法规义务的特定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学校,个体教育法的特殊强制力。
3.教育法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紧密相连,表现为否定性法律后果,是国家对违反法律行为的不赞许态度。
(二).教育法律责任特点?
1.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
2.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
3.由违法的教育法律责任主体承担。
4.由国家专门机关或国家授权机关依法追究。
二.教育法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答:1.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
2.教育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3.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学校、校长和教师。
4.就学学生及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5.其他负有遵守教育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三.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指行为人承担教育法律责任须具备的标准或必要条件。
1.有损害事实。
2.损害的行为须违反教育法。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四.简述学生伤害事故的类型及其原因? 答:类型包括:
一、运动伤害。
二、课余伤害。
三、校外活动事故。原因:
一、制度不严,管理不善。
二、设备陈旧老化,未及时修复或拆除。
三、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安保措施不力。
六、学生体质特殊或病态。
七、学生自尊心较强,心理承受能力低。五.监护职责与教育保护职责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监护和教育保护的主体对象不同。①监护主体为自然人与监护人有关的社会组织 监护对象未满18岁和精神病人 ②教保主体为国家和学校,对象为在校学生。2.监护和教保产生根据不同。监护以亲权为基础,以民法为根据。教保以教育关系为基础,以教育法为根据。3 监护与教保的法律关系性质不同。监护属私法,教保属公法。4.监护人和教保职责产生方式不同。监护人有法定、指定两种。教保职责只有法定一种。5.监护的教保内容不同。监护包括保管财产,代理民事活动及代理诉讼。而教保限于对学生人身健康的关照。6.监护和教保手段不同。监护享有惩戒权、而教保不能体罚。7责任不同。监护人无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无限责任。教保为有限责任,当学校教育管理有过错才承担责任。六.试述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2.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3.学生伤害事故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第五章
一、教育法律救济的特征? 1 权利受到伤害是教育法律救济存在的前提,如果权利未受到伤害,就无所谓救济。2 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它是对受损害的权利的弥补。3 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义务履行。
二、分析法律救济在教育中的作用 1 保护教育关系主体特别是教师、学生及学校在教育活动中合法权益的权利救济作用。2 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预防和控制其职务违法侵权行为的预防控制作用。3 标示教育法治,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作用。
三、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 1 诉讼渠道 2 行政渠道 3 其他渠道
四、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 2 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 3 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 五 简述教师申诉的范围和程序?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教师申诉制度由申诉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并依次序进行 六 受教育者申诉的范围?
1、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2、对学校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3、对学校侵犯其人身权利的4、对教师侵犯其合法财产权利的5、对教师侵犯其人身权利的6、对学校或教师侵犯其知识产权的 七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表现在哪些方面?
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八 教育行政赔偿的特征?
1、侵权主体为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2、侵权损害发生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
3、侵权行为源于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政
4、教育行政赔偿主体是国家
5、教育行政赔偿是一种法律责任 九 如何理解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由职务行为主体、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成论述题 1结合实际谈谈如何处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答: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1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基于学校的宗旨和任务,另一方面基于教师的权利和义务。2平等的关系(①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将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结合起来③学生有权要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公平评价。2为什么说教育法为全面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 答:1依法治教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 2实现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必须具有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3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框架的确立,为依法治教提供了法律依据。教育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结束。3试述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答:1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2法律特征:①必须是在学校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②必须是在校学生发生的伤害事故③必须是人身损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