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学生乘车安全通知_学生乘车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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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接送中小学生专线工程
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
市委、政府历来高度关注学生安全问题。今年,在市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县两级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问题,采取政府补贴一部分、客运企业让利一部分、乘车学生自费一部分的办法,在全区率先启动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程,将全市距离学校较远的偏远农村学生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有效解决了这部分学生乘车难、费用高、不安全的问题,进一步减轻了农村和偏远地区群众经济和生活负担。这项工作启动以来运行基本正常,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但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部门职责不明晰、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违反交通规则超载等现象。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因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监管不力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教训非常深刻。为此,各县(市、区)
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民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推进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作,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要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所有担负运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绝对合格、所有担负运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必须绝对符合条件、所有运送学生的车辆绝对不容许超员、所有运送学生的车辆必须规范安全运行”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市所有运送中小学生的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严密监控之下安全运行,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要严格准入,规范管理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纳入当地客运车辆规范化管理系统,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经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相关资质、证照齐全,安全性能良好,并能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要确保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符合要求。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当地客运企业取得营运许可有效证件的客车,严禁客运企业和个人租用外地机动车、个人机动车和拖拉机接送学生,坚决不允许使用三轮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要求,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各用车中小学校必须将接送方案、拟用车辆的技术状况、参保情况、驾驶人员资质、协议(车辆租赁协议、聘用驾驶员协议)及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等材料提交公安、交通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核同意备案,并取得公安部门统一配发的“学生接送车”标识牌后,方可用于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准驾车型证3年以上,年龄在28至50周岁以内,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无累计分满12分的不良记录。
要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各用车学校要与承运企业依法签订运输合同,明确校方和承运企业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安全运营责任。承运企业要与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运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签订安全运营责任书,承运企业内部要与车辆驾驶员、跟车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并将责任书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备案监督。客承运企业平时要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查验,车辆在从学校运载启动行驶前,用车学校要派专人查验安全事故,如发现运载学生数量超过核载人数的,驾驶人与《接送车辆通行证》载明的驾驶人不符的,饮酒后驾驶的,有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等其它情形的坚决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章行为的发生。在运送学生时不允许核定站立人数,车辆在接送学生时必须在前风档玻璃右下角和后风档玻璃适当位臵放臵公安部门统一配发的“学生接送车”标识牌。要加大技防力度,必要时,承运车辆上要装备定位实时监控设施。客运公司要在雨雪冰冻天气采取强有力防滑措施,保障接送学生的车辆安全运行,如
遇严重雨雪冰冻天气,停止车辆运行,有关部门、学校要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每年检验两次(除例行检验外,再增加一次)。
三、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重大,工作量大,需要各级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即密切配合,又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对当地中小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组织协调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管理规范”的车辆安全运营的管理机制。要结合实际,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安、交通、教育、安检、运管、财政等部门的合作机制,确保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分工负责。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运管等部门负有直接的监管职责,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详细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的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以及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的监督管理;严格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所有运送学生车辆车况良好;定期对车辆驾驶人员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相应的督促机制,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各项规定;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切实做好对客运公司和司乘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各中小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强路检路查,坚决杜绝“三无黑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载、超速、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负责核发接送学生车辆的标识牌。要加强对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的交通疏导,确保人、车安全、顺畅、有序通过。
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及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对客运企业接送学生车辆定期开展综合性能技术检测,保证车况良好;协助公安部门加强路查路检工作,对违规接送现象及时纠正,对超范围营运、超载、“黑车”等现象及时查处,坚决打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用车学校完善接送学生工作方案,对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以及学生乘车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否则禁止运行;会同公安和安监部门,对中小学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师生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做好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周围的人、车疏导。
承运企业对安全运营承担直接主体责任。各中小学用车单位要加强对接送车辆的监督,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接送学生工作方案;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制,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加
强对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和资格审核,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情况并及时制止,同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确保学生安全。
安监部门要督促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质检部门要加大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的监测督导力度。农牧部门要加大对农用车及拖拉机的规范管理,禁止农用车接送学生。
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成果,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要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形成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委、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管、安监、财政、农牧、质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中小学用车单位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推进工作长效化、规范化。
要确保督查落实到位。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导检查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抽查,检查中小学和道路交通沿线以及承担运送学生任务的客运企业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车辆运行及驾驶人员的资质、安全意识、遵章守纪等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用车学校也要经常进行自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安全防范到位。
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要建立市县政府之间、部门之间、部门与学校与客运企业之间上下左右的信息联络和传递机制,经常性相互联系,互通有无,沟通信息。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协调顺畅,工作得力。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导致接送学生车辆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责任分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交通安全 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 日印发
吴忠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永清 市委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耀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马和清 市政府副市长
李学文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 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国仁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少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伟民 市交通局副局长 马 利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杭庆珍 市安监局副局长
谢国旺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 王振环 市运管处副处长 陈靖广 市质监局副局长 景兆东 利通区委副书记 马 宁 红寺堡区委副书记 姬文泽 青铜峡市委副书记 贺满文 盐池县委副书记 马建忠 同心县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专线工程日常协调监管工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国仁兼任办公室主任,交管局局长谢国旺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教育局副局长张力、交通局局长吴伟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