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价工程师考试_公路工程造价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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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公路工程造价师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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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过渡考试成绩单(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科目;原“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科目对应“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
如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与2010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的,应主动告知省级定额站,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打印准考证:2012年2月15日至3月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务工作。
1.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考点设在各省、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和除上海以外的直辖市。
2.省级定额站应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报考人员材料审核工作,包括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010年度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无变动等。
(2)集中汇总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变动信息,函报部职业资格中心。
(3)确认准考证信息,开通准考证打印权限。
3.考试监督管理工作由考点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部在考试期间派员抽查。
三、乙级资格考试
乙级资格考试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方便考生和各地考试组织实施单位,与甲级资格考试同时开通网上报名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考点所在地的省级定额站要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好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及时报送报考人员变动信息。现场确认时应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有关信息,核查有关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对有关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各考点应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并有专人值班,值班时间从2012年3月23日17时至3月25日18时。请有关省级定额站于2012年3月12日前将甲级资格考试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通信地址、邮编等)函告交通公路工程定额站,联系人:张炬,电话:(010)82017086。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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