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员工手册_ch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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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顺天电子厂文件
海顺(2010)第001号
关于公布《员工手册》的通知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了更好的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厂部的各项管理行为,保障厂部员工的合法权益,厂部在原有的厂纪厂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进一步提高可操作的原则,制定了新的《员工手册》,并已报经厂部审核,现予公布。
望公布后广泛征求员工意见,以便不断的加以改进和完善。新《员工手册》于2010年10月起实行。
海宁市顺天电子厂部二○一○年九月一十二日
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一、厂部员工手册是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及本厂部实际运作情况而制定的,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又利于厂部的长期发展。
二、制定本守则,是使每个员工能充分了解厂部各项规章制度及厂部的管理方法,使员工之行为有章可循能自觉遵守各项条例的规定,共同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雇用制度
一、本厂部各部门雇用或增补员工应经核准后招募。经考选录用之员工,须健康合格者方可录用。其有虚假伪造者一律开除不得有异议。
二、员工进厂部,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间内若表现不合厂部之要求者,可随时解雇,员工不得有异议,试用期满并经部门主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
三、本厂部新进人员须经人事部面试合格后方可录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16周岁以上,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2、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特殊情况可放宽条件)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4、视力在1.0以上。
5、手指灵活,会讲普通话者。
6、无纹身嗜好的。
四、新进员工应于报到时缴验以下证件:
1、身份证、暂住证。
2、最近彩色一寸照两张(已办暂住证的一张)
五、厂服
1、新进员工入厂后由厂部发放厂服(冬厂服一件,夏厂服一件),厂鞋一双,厂卡及鞋柜一个。对三个月未满的离职人员上述物品不退还的,工本费将在工资中扣除;如返还物品未清洗干净或损坏的应当在工本费中折价赔偿。超过三个月办理辞职手续的离职人员上述物品将一律不退还,工本费将在工资中扣除。超过一年办理辞职的人员上述物品将一律不退还,工本费将不再扣除。厂部正常发放厂服、厂鞋、厂卡、员工若有丢失、损坏需补领,费用有本人承担,在领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凡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厂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发放第二套工作服。
六、凡本厂部员工工作期间,在厂区内因工受伤,由厂部承担医疗费用,其它突发性疾病、意外伤亡、病亡和其它的任何疾病,超过医疗期的厂方有权解除雇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进厂满一个月且工作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者,厂方为员工购买工伤、大病两项保险。三日内累积旷工3次或有过警告处分者推迟办理。再次办理需有组长、线长提议,由生产部主管及人事主管等审批通过予以办理,如审批不合格,继续延期。
第三章考勤
一、本厂部员工实行每天上班10小时制,工作时间为:7:30-17:30。生产任务急需要时可适当加班,以通知为准。
二、厂部有专人进行考勤。
三、员工必须按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依请假规定办理。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以旷工处理。
四、员工确因准时上下班但忘记考勤者,必须经由各线组长确认及生产主管签名证明后,进行补考勤。
五、职员除经理级(含)以上主管外,其余人员外出,应填写《外出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外出单》经门卫注记实际出入厂时间并签字后,于次日送人事部门载入出勤记录。
六、加班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并经主管核准送人事处以确认计算加班费之实数。加班费以半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小时做半小时计算。(管理人员除外)
第四章 薪资制度
一、本厂部员工工资以月结35天形式每月发放一次,计算日期:每月6日至次月5日。
二、工资以计件为主。
1、计件工资根据每个工序的单价*产量计算。
2、计时工资根据工作强度及工作表现分为4元/小时、5元/小时、6元/小时。
第五章请假制度
一、事假:员工因事请假的,应事前填写《请假条》,经组长同意后,由主管审批后方可
准假。将请假条交人事部存查。
二、迟到:员工因故迟到的,15分钟内扣工资10元,超时累计计算。
三、全勤:全勤工资按60元/月计算(进厂满3各个月方可享受)
四、旷工:员工因未办手续或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勤及离岗的作旷工,旷工,发生一次扣
除全部全勤工资,同时加扣100元/次罚款,连续旷工三天或年度累计旷工三次以上
者视同自行解雇。
五、事假的的审批权限:产线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组长批准,生产主管签字核准、3天及
以上由生产主管批准;非产线员工3天内由人事主管批准、3天及以上由人事主管及
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八、请事假均应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应电话或委托代理人请假,否则作旷工
处理。遇有自然灾害或重大交通事故等情况的,部门主管可给予特别假,特别假不做罚
款。
九、产线工人或部门员工经批准请假的应将有关工作交代组长或部门主管,管理人员应
向代理人或部门经理交代工作,未作交代的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造成后果的仍由当事
人负责。
第六章 离职制度
一、离职分为:辞工、急辞工、自离、解雇、开除五类。
二、辞工手续:员工因本人原因提出辞工的,需向部门主管递交《辞工申请书》,交主管签字后,由部门主管呈厂领导审批,交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员工辞工:在试用期内须提前十五天提出;在合同期内应提前三十天提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四、辞工人员在填写辞工申请书后至批准离厂之前,应照常上班,不得消极罢工、怠工。违者薪资不予发放。
五、急辞工:因故需提前辞工的,为急辞工。必须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自动离职: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三次以上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该员工未发工资将不予补发。
七、解雇:员工发生病假、事假、旷工、违纪等超过规定的时限的,以及发现纹身的员工厂部予以解雇处理。
八、开除:员工在厂部表现不符合要求,有多次违规违纪而经教育不改者,或有盗窃,打架,行凶,煽动罢工、闹事、贪污受贿、收受他人利益及其它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和造成工厂名誉受到损失行为的、或受到司法部门行政拘留、逮捕等情况的,厂部可予以开除,对造成工厂财务损失和声誉受损害之员工,厂部将扣除相应工资作为补偿,严重者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员工离职前应缴回工作证及领用厂部之物品、器械等;违者依下列标准自薪资中扣款:
1、未缴回工作证、工作服、工作鞋者,每件扣20元。
2、未缴回之用品器械按原价于薪资中扣除。
第七章 车间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着厂服,并于胸前佩带好厂证。
二、上班前五分钟,全体人员必须进入车间就位,做好上班准备工作,下班铃未响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三、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唱歌、聊天、吃东西、发短信、打瞌睡、窜岗等。
四、作业时姿势要端正,物料须摆放整齐,不可堆积,不可放、掉在地上,产线不可放置私人物品。
五、机器设备上所有作业程序及特殊工作作业程序,未经准许,不得随意乱动,自行变更。
六、服从组长和部门主管的安排,禁止私自更改作业流程及工位,必须如实填写各类首检卡及其它需要填写记录卡。
七、生产车间全体人员有责任在下班后关闭好电源和水源及门窗。
八、车间内易燃物品(如纸张、溶剂、塑料品等其它易燃品)存放是注意通风,不要堆积太高,太密太挤。要分类存放,而且一定要注意与电器设备(锡炉,烤箱)隔离。
九、组长和主管要随时检查生产线路和机器设备的安全性,如有不良情况,要及时找电工或修理人员联系修理。
十、用餐时间及下班铃响后,各组人员排好队,待组长和主管安全检查完毕后,再按序列队离开车间。
十一、各级职责
(一)主管职责:生产主管在厂领导下有效的组织生产,对工厂绝对负责。
1、负责按计划组织督导管理生产,控制品质和交期。
2、负责车间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并督导设备设施的验收和管理。
3、负责执行有关品质异常矫正工作。
4、负责督导所属执行不合格品之管制与返工的作业。
5、拟定教育训练计划,并负责推动管理执行。
6、负责督导品质保证系统相关文件及“5S”工作的执行。
7、负责员工的考勤与请假的核查和审批。
8、负责解决车间突发的事件和异常情况,并及时向上汇报。
9、负责车间安全,文明生产。
10、依权限签核各项文件及填写生产日报表。
(二)线长(组长)职责:
1、负责按生产计划及主管按排,合理地组织生产线进行有效的生产,保证品质和交期。
2、负责培训与安排员工正确使用仪器、仪表和生产安全,确保生产设备有效地使用。
3、负责组织所属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与重工作业。
4、负责执行品质保证系统相关文件及“5S”的工作。
5、对员工进行考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意见。
6、负责协调和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并如实向上反映员工实际问题。
7、负责对员工进行考评,向主管提出正确、合理的建议。
8、负责生产日报,及时解决品质异常。
(三)作业员职责:
1、服从线长的安排,积极努力的工作。
2、保证产品品质,学会自检和互检。
3、正确的使用仪器,设备,不乱调乱动。
4、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不随便更改操作要求。
5、培养良好的素质,按时上、下班,遵守厂纪厂规。
6、下班后及时关水、电、气开关保证车间安全。
7、严格执行品质保证系统要求和“5S”工作。
8、积极参加培训工作,严格要求自己。
9、做好本职工作,争当明星员工。
第八章 奖励制度
一、奖励分以下情况:
1、嘉奖:记嘉奖并奖励30元;
2、小功:记小功并奖励50元;
3、大功:记大功并嘉奖100元;
二、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任务,足以为楷模者;工作效率出众,年度考核成绩特优者;
3、拾金不昧者(价值在200元以上);
4、有其它功绩足为楷模者。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措施,经采纳实行后,成效显著者;
2、节省物料或对废料加工利用;
3、有其他较大事迹足以表扬者。
四、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勇于抢救,避免重大损失者;
2、对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以表彰者;
3、维护厂部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以表彰者。
第九章 处罚条例
一、违反厂规处罚细则。
违规处罚分为警告、警告处分、记过。
(一)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警告一次:
1、在车间大声喧哗;
2、未擦桌面、灯管、机器、仪器;
3、提前吃饭或餐厅打菜不排队、插队;
4、在流水卡及工作椅上乱写乱画;
5、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经指导而未予以改正的;
6、无正当理由,工作日加班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加班的。
7、外出不换工作鞋的;
8、生产材料不合理摆放或造成产品堆积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记警告处分:
1、下班不关电源;
2、工作不认真第一次;
3、将口杯、手机等私人物品放置于生产线;
4、上班时间东张西望、交头接耳、闲聊;
5、乱丢纸屑、果皮、烟蒂、随地吐痰、擤鼻涕;
6、在车间、楼梯口吃东西(含上下班时间);
7、上班及加班不穿厂服、厂鞋、8、上班时间看书报、玩手机、接打私人电话的;
9、在厂区内出言不逊、侮辱他人、吵架、骂人、散布流言、寻循滋事的;
10、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造成产品小批量返工的;
11、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造成工具或设备损失在100元以内的;
12、上班时消极怠工的;
13、产线员工串通出现三人以上集体不加班的。
14、产线员工出现两人以上同时上厕所的。
(三)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记过一次:
1、上班不按规定做首检记录;
2、不服从工作安排;
3、动手打人;
4、虚报效率;
5、故意丢弃、毁损材料或产品;
6、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假外出(缺勤时间另记旷工);
7、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造成产品较大批量返工或部分报废的;
8、未按生产工艺要求操作,造成工具或设备损失在100元以上至500元的;
二、违规的处罚:
员工出现违规情况,在初次和非主观故意的情况下,以说服教育、自觉纠正为主,违规处罚是教育手段的必要补充,并应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处罚:
1、警告每次罚款10元;
2、警告处分每次罚款30元;
3、记过每次罚款50元。
所有当月发生的处罚,均在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当月累积达3次以上处罚的,厂方将予以除名。
三、对违规处罚的权限:
1、员工发生违规事项,在生产现场的由产线组长处罚(记过的须报生产主管批准);在其他区域发生的各级管理部门均有权处理。
2、涉及员工开除的,均应报厂长批准。
3、对员工的处罚应慎重处理,凡新出现的违纪问题,处罚执行人应将处罚意见报部门主管批准,并交人事部备案。
4、处罚应开具书面处罚单交被处罚者,处罚应当在产线或部门公示。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实施。
5、生产主管在车间发现问题需罚款的只处罚相应的线长、组长不处罚员工。
第十章 公共财物
一、员工在厂工作时间要爱护自己的生产用具及生产设施。
二、员工在厂休息时间应爱护厂区的公共设施及物品,如洗手间的门窗、水龙头,擦手
毛巾、肥皂等不要乱用及浪费。在餐厅就餐时,应爱护餐具及用餐设施。
三、爱护厂区内所有建筑物及绿化。
本规定在全体员工中公布,自2010年7月起实行。
海宁市顺天电子厂厂部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