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特殊的社会地位及在大众传媒中的特殊性_女性在现代社会的地位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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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曾经说过,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存在的一切内容都是由社会所在的客观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社会的意识也就不同。

女性从属的社会地位是社会和历史发展的结果,父权制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确立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因而,妇女从来就没有占据过自己的地位。如《周易》从天地、日月、阴阳、乾坤的天人只是来论证男女的尊卑、内外、刚柔、贵贱的关系;儒学中所提倡的“人道”伦理主义则把这种秩序具体化和人道化;而到了汉朝儒家时期,他们进一步从天人合一论证“天不变,道也不变”的秩序的永恒性,从阴阳五行来求证“男尊女卑”和“三纲六纪”的合理性;宋代理学家又从“太极”、“天理”来论证“三纲五常”的普遍性,直至封建社会后期,儒释道合为一个文化整体,多重文化融合构建,其共同将性别不平等及父权制论证成一条永恒的真理。

在西方世界,也有过以女权主义为主导的时期。在其历史文化中,女性一样处于男性的控制下。《圣经》说,女人是作为亚当的一种“附属品”的符号而存在的,本质上并没有独立的存在。

也就是说,无论在有着古老文明的东方还是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女性卑微附属的地位有着惊人的一致。男人对任何事物都是凭借理性或者智慧,努力去理解他们或亲自去征服,而女人不论身处任何时间和地点,都是通过丈夫的关系,间接的支配一切。

自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诞生后,妇女活动家玛丽。戈兹就代表巴黎妇女发表了《女权宣言》,主张女人与男人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在英国,女权运动的领导人沃斯通克拉夫特于1790年和1791年先后发表了《为人权一辩》、《女权辩护》等宣言,也高高举起了妇女权利的旗帜;随后,美国于1848年召开了首届女权大会,通过了伊丽莎白。斯坦顿起草的《权利和意见宣言》,提出了女性与男性应享有的平等受教育及就业等权利。这样,以美英法为首的女权主义运动蓬勃展开了。

“男女平等”思想与女性主持人地位的变化

伴随着国际女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女权主义的中心——“男女平等”的思想,宛如一道犀利的闪电瞬间划破了压抑、沉寂的夜空。伴随着闪电过后的轰鸣雷声,伟大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拉来了女性解放的帷幕。她们或追求婚姻自主,或崇尚爱情至上,个性鲜明地印上了那个如火如荼的时代的烙印。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从《妇女儿童保护法》的一次次修订,到历届国际妇女大会的成功举办,再到女性节目在各大电视台的闪亮登场及较高的收视率,呼吁男女平等的女权主义号角已经越来越嘹亮。然而,正如一句流行语说的那样:呼吁什么少什么。之所以众多女性研究者,女权主义者不遗余力地为男女平等摇旗呐喊,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影响人类发展的绊脚石。

另外,除男权主义以外,无意识的性别歧视和大众传播及人际传播中不合理的观念对女性起到了夸大和强调的特殊作用。

这样的特殊也就导致了女性在担任大众传媒中信息载体的传播者身份的时候,对其关注点及其价值评判会产生与男性主持人不同的局面。女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知识的追求,对社会发展的贡献,长久以来,并没有被传媒所深度报道。所以女性是一个需要特殊对待,特殊保护的群体。那么,女主持人更需要有她独到的特点。

温情、典雅、细腻的感情、重视互动和交流。

——2013北大资源研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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