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石油分公司员工优惠待遇暂行规定_员工相关待遇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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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石油分公司
员工优惠待遇暂行规定
为更好地树立“企业就是家,员工爱企业”的企业精神,让员工感觉到企业的温暖和关怀,从而激发员工的潜能,以积极的饱满的精神投身事业,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员工自身价值和企业的长足发展,构建一个“温馨、和谐”的企业氛围。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在职员工优惠规定:
一、员工每逢整十岁生日,以公司名义为其祝贺生日,在现金200元以内送鲜花、蛋糕和生日贺卡,并写上“贵阳石油分公司全体员工祝您生日快乐”字样。
二、员工患病住院,公司派人前往医院探望,并核拨200元以内的慰问品。
三、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身故,公司组织人员慰问,送花圈;父母、配偶父母身故的补助500元,配偶身故的补助1500元,子女身故补助800元。公司有多子女的,只由一名享受。
四、每年员工的生日,公司给予员工休假一天。
五、每年“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可根据工作情况给予放假一天,发给100元以内的纪念品。企业将逐年提高加油站员工食堂补贴。
六、员工自学成才,考取国家教育部承认的规定学历,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大专学历奖励500元,本科学历奖励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奖励2000元。
七、子女高考的员工,享受五天假期,子女中考的员工,享受三天假期。
八、子女上大学,公司报销员工一人送子女入学的往返(往返火车票硬卧)车票。
九、员工子女考上大学(一本、二本),公司奖励500元。
十、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小车一辆使用一天(车辆调剂不出补助200元车辆费用)。
本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由工会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贵阳石油分公司员工优惠待遇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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