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_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读书笔记
刘爱斌25007122
《西方法律思想史》是西北政法大学严存生教授主编的一本适用于大学法学教育的教利,属于高等学校法学专业选修课程教材。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整体定位恰当
西方法律思想史实以研究西方的法律观念演化历史为对象的一门学科。所谓西方,即一般所指的西欧和北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谓史,是指从古希腊以来的西方约三千年的历史。
按理说,与“中国法律思想史”对应的应为“外国法律思想史”,但编者却将书名处理为《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者对这一做法较为赞同。因为国内学术界对世界其他地区的法律思想史尚欠缺深入的研究,加之西方法律思想在当代世界中的特殊地位,如它是当代最强势的、影响最大的,也是发展水平最高的法律思想,当代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都直接或间接地在它的指导下产生,因此,了解它也就基本可以理解当代各国的法律制度。如果生硬地冠以“外国”之名,不免会承担有名无实之嫌。
二、西方法律思想史阶段划分科学
编者指出,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特别是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一直呈现着大一统的局面,基本上没有产生其他对立的学派。在其发展中由于一直维持着封建社会的局面,所以也没有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来。
西方则不同,由于较为充分地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
主义社会,因而明显地分为四个阶段,这与中国法律思想在发展中长期于封建社会中徘徊是明显不同的。这四个阶段分别为:古希腊罗马阶段,中世纪阶段,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帝国主义阶段。而编者进一步将这四个阶段加以整合,以不同时期各流派为主线、以各流派代表人物为珠玑,串联起了整部西方法律思想史。而最大的划分层次为古代、近代、现代上中下三编,从而建构了一部脉络清晰、曲肉相连的西方法律思想史。
三、西方法律思想史内容丰富全面
前文已经提到,本书在涉及具体内容时,是以各时期、各流派的代表人物为主体加以对法律思想进行阐述。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西塞罗,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以及康德、黑格尔、拉德布鲁赫,再到现代的哈特、庞德、富勒、德沃金、博登海默,放眼望去,一代代大家像一棵棵苍天大树一般站成了一片繁荣的法学森林,又如高耸入云的一座座山岳一样勾勒出了法律思想史的半壁江山。
四、西方法律思想史语言流畅优美
作为一本法学教材,本书在语言方面也有所顾及实属难能可贵,这一点无疑让读者在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同时,不仅受到了法律思想的洗礼,也得到了文字美的熏陶,不乏如沐春风之感。
如在上编古代编中,在论述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因素时,作者写道:“希腊的地理环境,一是驳杂多样,山岭与平原交错:岛
屿与城邦共生,像一把明珠撒在地中海里,形成了希腊民族多中心善变动的生活。”这个句子使用了一个比喻,形象地描绘出了希腊的地理特点,并生动地传达出古希腊文化之美有如明珠之光,光耀四邻、泽被后世的喻义。该旬中还有一个不完全工整的对偶句,即“山岭与平原交错,岛屿与城邦共生”,而这足以让读者联想起王勃《滕王阁序》中的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该句的典雅之美随之溢出不绝。
五、结语
柏拉图在《理想国》卷十中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三张床。第一张是“理式”的床,这张床是人类未有之前就已经存在的,柏拉图称之为“床的真实性”,这是关于床的最高真理。第二张床是木匠按照“理式的床”做出来的现实的床。这张床是对理式的摹仿。第三张床是画家摹仿木匠的床创造的艺术的床。这是一种摹仿的摹仿,它和真实体隔着三层。
那么,我们不得不反观自身,中国的法律移植能算第几张床呢?是彻底搞清了法律运行的原理,还是仅仅全部照搬、依葫芦画瓢呢?研读西方法律思想史无疑对透视制度背后的原理具有重要的帮助。而当获取了这台精妙的法律机器运行的原理之后,还要对其作用的客体进行深入的了解,即中国的具体国情,以精确调整其不适用之处,二者才能如一丝不苟、紧紧咬合的齿轮一般永续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