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资料工作安排_迎检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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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检资料工作安排
根据工程进度,接神华神东萨拉齐电厂质检站通知,将于11月10日,由内蒙古自治区质检中心站对#1机组整套启动前进行监督检查。为了确保监检工作的圆满完成,保证机组整套启动顺利进行,将现阶段资料整理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工程资料检查阶段,时间11月4日。各专业以完成迎检工作为重点,为下一步资料移交奠定基础为目的,结合各专业特点以及以往检查的经验,对各自施工内的工程资料进行统一检查,特别是针对历次监检提出的问题和资料短缺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盘点,要保证监检时工程资料系统、完整、齐全。
第二阶段为工程资料填报阶段,时间11月5日-11月6日。各专业根据《质量验评划分》、验收规范要求结合《总承包报表格式》填写,按要求完成验评、隐蔽记录、签证等资料报检工作。对主要的施工记录、调试调整记录、试验报告等根据现场实际完成记录。
第三阶段为工程资料整理阶段,时间11月7日。各专业对完成的资料按照类别统一分装在档案盒内,档案盒的背脊要注明资料内容,盒内首页放资料目录清单,资料按顺序整理完毕,以便于检查,尽量避免一盒多用。
第四阶段为项目部自检阶段,时间11月8日。由项目部组织以迎检工作为重点对各专业资料完成情况进行自检,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资料工作的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阶段为预检阶段,时间11月9日。由项目部组织,各专业参与,完成业主组织的整套启动前预检工作。第六阶段为正式监检阶段,时间11月10。日由项目部组织,各专业参与,完成质检中心站的整套启动前监检工作。
各专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以各专业负责人为责任人,以技术负责人牵头,设专人完成此项工作,务求必成。
萨拉齐项目部
2010年11月4日
责任单位:工程技术科、各专业工程处 工作内容:
1、按照专业代码对各专业的《工程联系单》进行统一排查,对发现重号、落号、专业代码错号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2、按照单位工程对各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措施》进行统一排查,对落项、缺项、未审批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3、按照单位工程对各专业的《技术交底》进行统一排查,对落项、缺项、未填写、未签字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4、按照专业代码对各专业的《设备缺陷单》进行统一排查,对发现重号、落号、未闭环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5、按照专业代码对各专业的《设计变更单》进行统一排查,对发现执行后未闭环、未执行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6、按照单位工程对各专业的《开工报告》进行统一排查,对落项、缺项、未审批等问题进行统一整理,登记造册。
7、对各专业施工中形成的施工日志、调整、调校记录以及各类施工记录、记录的图和表;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试验委托单、申请单、通知单等反映施工过程的资料。
8、能够反映工程重要培训、检查及工程各阶段重要事件的会议纪要。
责任单位:质量科、各专业工程处 工作内容:
1、对验评项目范围划分表进行审定,并登记。
2、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资质证书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见证取样检测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手续齐全;进行统一管理登记。
3、对计量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各种台帐齐全。
4、质量问题台帐完整、清晰、规范,各类质量问题通知单内容明确,闭环管理。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记录齐全分析调查完整。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能满足施工质量管理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进行进行统一管理,各种台帐齐全。
6、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各环节的持续改进过程资料齐全。
7、对历次工程质监站监检中,提出整改问题整理闭环情况统计。
8、质量验收过程中形成的验收评定,单位、分部、分项以及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过程中检查、安装、冲洗、清扫、严密性试验、试运转等重要的签证。
9、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调校、调整、试验报告及记录。
10、工程施工中重要的中间工序交接收集整理。
11、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计划、实施及检查资料的形成与整理。
12、完成整套启动前汇报材料的编制。
13、对土建工程验评项目统计、安装工程验评项目统计、单体调试项目统计、安装工程未完项目统计、土建工程未完项目统计汇总。
4.3.3 锅炉专业
4.3.3.1 锅炉本体设备及其零部件和各附属机械、辅助设备全部施工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3.2 锅炉本体各部膨胀间隙符合设计规定。膨胀指示器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4.3.3.3 锅炉燃烧、烟、风系统风压试验合格、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评标准”)规定;
4.3.3.4 锅炉蒸汽吹扫完毕,其过程参数、动力系数和吹扫效果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5 安全门检修、安装和冷态调试合格,记录齐全;
4.3.3.6 炉水强制循环泵、回转式空气予热器和摆动式喷燃器调试合格,符合“调试验标”规定,且记录齐全;
4.3.3.7 锅炉各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经分部试运合格,运行平稳、正常,系统无渗漏。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8 各类管道和锅炉“六道”支吊架的布置和其冷态工作位置正确,符合设计规定,且安装调整记录齐全、完整;
4.3.3.9 锅炉本体和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及罩壳已全部完善。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的规定;
4.3.3.10 卸煤装置和输煤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分部试运合格,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11 卸煤装置和输煤系统的安全防护、喷淋、吸尘、冲洗待设施调试合格符合设计规定;
4.3.3.12 电除尘器全部施工完毕,振打装置等分部试运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3.13 除灰、渣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分系统试运合格,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14 锅炉钢架的绝对和不均匀沉降值在设计和规程允许范围内。观测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
4.3.3.15 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问题以及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4.3.4 汽机专业
4.3.4.1 汽轮机和发电机本体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各抽汽、疏水、油、氢、冷却水和胶球清洗等本体管道系统全部安装完毕,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规定,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4.2 主(再热)蒸汽和高、低压给水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蒸汽吹扫和冲洗合格,系统恢复完毕,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4.3 各附属机械及其工艺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分部试运合格,运行平稳、正常,系统无渗漏,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控制指标符合“调试验标”规定(须待机组整套试运中调试的项目除外);
4.3.4.4 高、低压旁路系统、各辅助蒸汽系统蒸汽吹扫合格;
4.3.4.5 主机、附属机械各油系统的循环冲洗和油质过滤结束,系统恢复完毕。油质合格,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6 发电机内冷水系统循环冲洗结束,水质合格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7 发电机氢气系统风压试验合格,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8 仪用和杂用空压机及其工艺系统全部安装完毕、系统完整。经分系统试运其出口压力和空气品质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9 真空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施工完毕、系统完整。经严密性检查和分系统试运,系统无渗漏,真空泵或射水泵运行平稳、正常,轴承振动、温度和系统抽真空性能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调试验标”规定;
4.3.4.10 顶轴油泵及其工艺系统施工完毕、系统完整。经分系统试运顶轴油泵振动、出口油压和轴颈顶起高度符合制造厂和“调试验标”规定。管道系统无渗漏;
4.3.4.11 盘车装置经分系统试运投入正常、运转平稳,符合制造厂和“调试验标”规定。管道系统无渗漏;
4.3.4.12 各类管道的支吊架布设合理,其冷态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调整记录完整、齐全、准确;
4.3.4.13 热力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及罩壳完好、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
4.3.4.14 汽轮机扣大盖前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项目以及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5 电气专业
4.3.5.1 电气设备和电气系统安全运行环境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已投用(发电机、变压器、动力中心、电缆夹层等);事故排油设施施工完毕,管路通畅;各电气设备间的土建施工已经完成,并已封闭上锁;运行与非运行区域用遮栏隔离;电气安全警告标识牌内容和悬挂位置正确、齐全;电子设备间及配电室照明齐全,通风、降温设施能正常投用;厂内通讯装置能正常投用;
4.3.5.2 所有电气设备名称、编号齐全,书写醒目、正确;
4.3.5.3 发电机本体电气安装、封闭母线等安装已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母线焊接试件等送检报告合格;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直阻、耐压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4 励磁系统安装已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励磁系统静态试验、开环试验完成,各项功能、参数符合厂家规定;
4.3.5.5 变压器(主变和高厂变)芯部检查、辅件安装、滤油和注油等工作已完成,安装记录和签证齐全、规范;变压器油、油罐油等油质送检报告齐全,并合格;
4.3.5.6 变压器冷却装置试运转正常,电源可靠;分接开关(有载、无载)位置指示正确,操作灵活,接触良好;瓦斯、温度等非电量保护装置经校验、整定合格;变压器绕组、套管、绝缘油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7 电气送出系统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一次设备安装、调整符合厂安规定。安装调整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设备引线等电气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母线压接等试件送检报告合格;电气送出系统一次设备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8 各类盘、屏安装固定方式符合设计。盘、屏正面及背面均有名称、编号;盘、屏内部元件和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二次配线正确,标识清晰;
4.3.5.9 电测仪表校验合格,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指针式仪表额定值处画红线,相关回路完整并有正式报告;
4.3.5.10 各类断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经调试,动作正确,并按定值通知单整定完毕(定值通知单为经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定值通知单);
4.3.5.11 二次交流、直流回路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二次交流回路负载测量已进行,并有报告; 4.3.5.12 电气整套系统传动试验已完成;开关设备(送出和厂用电源)合、分闸操作试验、联锁试验、保护回路整组传动试验均能正确动作和指示,故障录波器能正常投入,“五防”功能经试验正确;电网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静态调试已完成;调度、通讯通道开通等工作已完成;
4.3.5.13 厂用电各馈线开关装调整已完成,安装调整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开关时间特性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14 电动机安装和抽芯检查(按规程规定须进行时)已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单机试运转已完成,配合其它专业进行分系统试运已完成,试运记录和验收签证齐全、规范;“事故按钮”安装正确,并有保护罩,经试验紧急跳闸动作正确;
4.3.5.15 直流电源系统、保安电源系统投用正常,符合设计;UPS装置试验合格,投用正常;事故照明切换正常;
4.3.5.16 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完好;全厂接地网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各种电气设备、设施及电缆接地、连接符合规范和行业“事故反措”规定的要求,安装记录和签证等齐全、规范;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试验报告规范、有效;
4.3.5.17 电缆敷设路径和敷设布置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电缆头制做及接线工艺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清洁无杂物,排水良好;电缆托架无变形,电缆上无杂物,有盖板的托架覆盖齐全;电缆防火封堵,阻燃隔离袋等设施按设计施工并符合规范要求;
4.3.5.18 电除尘器升压试验完毕,试验电压和方法符合设计、制造厂和规程规定; 4.3.5.19 启动/备用电源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满足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要求; 4.3.5.20 厂用电系统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限期整改问题以及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4.3.6 热控专业
4.3.6.1 不停电电源(UPS)供电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分散控制系统(DCS)电源符合《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的规定;
4.3.6.2 仪用压缩空气品质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的标准;
4.3.6.3 热控各盘、台、柜的设备、仪表安装整齐、牢固,符合“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
4.3.6.4 热控各盘、台、柜和屏蔽电缆的接地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规定。DCS系统接地符合《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规程》的规定;
4.3.6.5 测量仪表、取源部件、敏感元件和辅助装置的安装,符合“验评标准”规定;
4.3.6.6 汽包平衡容器的位置符合设计和厂家规定。各执行机构安装位置适当、稳固,与调节机构联接正确无晃动,并有防雨措施;
4.3.6.7 电缆桥架架设合理,安装稳固。电缆、导线敷设和金属软管安装满足设计和相关规定。电力、控制、信号等电缆分层敷设。接地符合规定;
4.3.6.8 各类测量系统的仪表、变送器、传感器、开关和一次元部件经单体校验合格。补偿导线和系统接线正确;
4.3.6.9 数据采集系统(DAS)、模拟量和开关量I/O通道校验合格,画面清晰; 4.3.6.10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调试完毕,功能完善。火焰监视电视显示清晰,具备投入条件;
4.3.6.11 自动调节系统(MCS)含基地调节装置均已静态调试合格,其调正参数已初步设定,具备投入条件;
4.3.6.12 汽机电液调节系统(DEH)和给水泵水汽机电液调节系统(MEH)静态调试和动态联调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具备投运条件;
4.3.6.13 各顺序控制系统变送器、过程开关、执行器等设备按设计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具备投运条件;
4.3.6.14 事故顺序记录仪(SOE)的变送器和开关量信号正确,通讯、打印内容和时间正确;
4.3.6.15 汽轮机和锅炉的主要保护以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逻辑功能和定值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并且联调完毕,具备投入条件;
4.3.6.16 声光报警系统静态调试合格,具备投入条件;
4.3.6.17 汽轮机旁路系统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完毕,动作准确,具备投入条件; 4.3.6.18 各程序控制系统静态调试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具备投运条件。4.3.2 土建工程和试运环境
4.3.2.1 主厂房装修完毕,屋面防水质量合格,无渗漏。门、窗完好、严密、开启灵活。所有分部试运用的临时设备和系统已经拆除;
4.3.2.2 试运区域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梯、起重设备、临时电缆、临时照明、脚手架、临时盖板、临时吊架和支撑及其他一切与试运设备无关的施工用工、器具均已拆除、清理干净,无施工痕迹;
4.3.2.3 主厂房和公用系统厂房内,各层地面、平台已施工完毕,且平整、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渍;全厂生产区域内场地平整,无杂物,道路通畅,并已形成环形道路,满足消防要求。防洪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4.3.2.4 主、辅厂房内、外各类沟道畅通,内部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严密;各类孔洞有正式围栏或正式盖板;
4.3.2.5 运行区域的梯子、步道、平台、栏杆、护板等已按设计安装完毕; 4.3.2.6 运行区域的正式照明充分,事故照明能正常切换;
4.3.2.7 上、下水道通畅。采暖、通风、空调等设施按设计具备正常投用条件。寒冷地区的防冻措施有效;
4.3.2.8 全厂设备,工艺系统包括电缆桥架清洁、无杂物;
4.3.2.9 试运设备与运行设备、施工区域与试运区域已有效隔绝或隔离;危险区设有明显的隔离措施和警示标识;
4.3.2.10 各运行岗位的正式通讯装置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整套启动试运增设的临时岗位也已装设可靠的通讯装置;
4.3.2.11 主要建(构)筑物的沉降无异常。各沉降观测点保护完好。观测规划、记录、曲线和成果报告完整、规范,符合规程要求。观测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