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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味浓厚的法律工作者
-----记大武口区司法局隆湖司法所所长李君义
李君义,一个土生土长的法律工作者,一个被群众称为人情味浓厚的司法所长,一个在司法战线上苦干20年的隆德县“十佳政法干警”,说起他的事迹,在大武口区隆湖开发区的每一户村民都能够说出一大串来……
他于1989年毕业于宁夏法律学校,先后在隆德县桃园乡、神林乡、隆湖司法所工作,2005年4月移交大武口区管理后,任隆湖司法所所长。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临近市区的隆湖开发区人口环境复杂,各种利益矛盾突显。为此,他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开发区社会稳定,成为群众离不开的解忧人,党工委、管委会最贴心的“左右手”。在他从业的20年里,曾被隆德县委、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先进个人”,2006年隆湖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命名为“标兵司法所”。同年被石嘴山市司法局评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被大武口区委评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个人”。2007年隆湖司法所被自治区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命名“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隆湖司法所被市人民政府评为“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2006、2007连续两年被大武口区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对司法助理员能力素质要求。他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积极参加全区法律援助、市区司法局业务培训、大武口区政府组织的电子政务、《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培训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他还坚持和村级调解员共同调解纠纷、共同摸索,以求得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解艺术和调解技巧,边调边学,以调促学,不断适应新时期农村各种纠纷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变化趋势,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三年来参加司法厅、市、区司法局组织各类学习培训8次,外出观摩学习6次,报送各类信息126篇。
倾情奉献,爱心温暖化干戈
依法、及时调处矛盾纠纷是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根本保证。基于以上认识,他经常深入到村组、田间地头,了解村情民意,掌握矛盾的动态,提早采取措施教育疏导,及时化解,避免酿成事端。2006年10月,六站村回族村民李某夫妻闹离婚,为分割财产双方亲戚准备帮助抢夺,得知情况后,他和阿訇一同赶到李某家,看到双方亲戚手拿棍棒在院内对骂,为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他与阿訇分头做李某夫妇双方的工作,对双方的过激行为提出严厉批评,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他们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及时化解了一场矛盾纠纷。
幸福的家庭大致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
各的不幸。为维护家庭的安宁,他把哲学中学到的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和“对症下药”、换位思考等作为司法调节化解矛盾的利器,解决了不少问题。2007年5月,70岁的回族马大娘有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远去新疆安家落户,马大娘和小儿子小林共同生活。小林勤快聪明,有一身好本领,带领村民在城市建筑行业摸爬滚打,手头有一定的积蓄,但好景不常,小林不幸死亡,白发人送黑发人,马大娘极度悲伤,处理完小林的后事,马大娘准备回老家生活。在分割小林的遗产时,和儿媳小琴发生纠纷,并遭儿媳殴打,致老人受伤住院。李君义听到这个消息,主动上医院调解,在医院里他听了老人失子之痛的悲伤哭诉,安慰老人好好养病,表示一定为老人讨回公道。与小琴正面交谈时,他耐心的讲解法律常识、谈亲情,谈家庭美德,谈社会公德,都没有使小琴改变态度,调解陷入僵局,他向马大娘提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马大娘说“告人一状十年不忘,赢了官司也失去儿媳和孙女”,不同意打官司。他又多次奔走在老人与小琴之间,给住院的老人送吃送喝,终于让铁了心的小琴幡然悔悟。最后,小琴提着水果到医院看望被她打伤的婆婆。婆婆看看儿媳,瞅瞅年幼的孙女,拉着孙女的手失声痛哭。看到满头银发面容憔悴的婆婆,小琴跪倒在床边,连声说对不起。婆婆抚起小琴,祖孙三人紧紧的抱在一起,此情此景,让同室的病人无不为之动容。几天后,小琴把婆婆接了回家。婆婆把将近40万元的财产留给了儿媳小琴和孙
女。婆婆感慨的说:没有你这位热心人帮忙,恐怕他见不到自己的孙女,一辈子与儿媳结怨结仇,咋能对得起死去的儿子。谢谢你!
2006年是隆护开发区发展进程中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星海湖二期工程建设、宁夏理工学院、南环路、一站小城镇建设、塞上农民新居建设等重点工程都涉及到征地、拆迁,尤其是宁夏理工学院和南环路建设,2410亩承包地的征用,涉及560多户3000多回汉群众的生活生产问题,在征地拆迁中,群众情绪及不稳定,相互联络准备集体上访,阻挡工程开工,他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建议,公开政策、公开征地数量、公开征用土地户数人口、公开补偿标准,公示征地领导小组成员,并深入农户家中,走访调研做解释工作,召集村民代表讨论征地补偿方案,由村民代表把补偿方案反馈到群众,再把群众的意见整理收集反复讨论,经过三天反复做工作,终于做通了群众思想工作,当天六站村西组159户村民中148户签订了征地协议。在其它工程建设中,由于及时做好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使各项工程建设得以顺利进行,没有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特大矛盾纠纷的发生。
2005年以来,他共接待来访群众11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8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3件,调解各类纠纷261件,协助开发区企业改制领导小组调解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11次210多人,调处多年上访纠纷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为96%。
扶弱济困,法理相融释民惑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法律服务十分重要,他抓住有利时机,开展法律服务不等不靠,不推不拖,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心尽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把需要法律手段解决的矛盾纠纷尽量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决不把矛盾丢给政府。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起2005年的一件事。金秋是收获的季节,而原西一斗组村民张某没有收获的喜悦,满脸愁云走进司法所。在星海湖二期工程建设中,他家仅有的3地在泄洪区内被征收,他外出打工,征地补偿款4000元被他哥哥冒领去,他多次与哥哥交涉,不但没有要回补偿款,而且遭到哥哥的殴打,无助的他向司法所求助,李君义在了解案情后,找到张某的哥哥,经过讲法律,谈亲情,说道理,张某的哥哥知道做错了事,当面向弟弟赔礼道歉,并把征地补偿款4000元双手送还弟弟,兄弟俩满含泪水紧紧地抱在一起。他所提倡的法律服务,不仅服务于党委、政府,而且通过开展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广大弱势群体。隆湖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为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利用各种资源开展法制宣传,在隆湖有线电视站制作专题片,播放《法律援助条例》;在8个行政村4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聘请了12名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在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下,引导群众依法走维权道路。2004年12月17日,马某驾驶 “田野”牌轻型普通货车沿隆湖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到3Km+534m处,在超越同方向车辆时,与尹某驾驶的“银翔”110型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尹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尹某被送往煤炭职工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腓骨下端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股骨下端骨折,经 33天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8700余元。事故经大武口区交警大队认定为司机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伤情经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尹某因无钱继续治疗未愈出院。为解决事故给尹某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年迈的父亲骑着自行车往返30多公里,多次与肇事者协商,均未达成协议。为减轻尹某一家人的经济负担,李君义先后3次去肇事者家中协商解决,而肇事者拒绝赔偿。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他代理尹某依法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肇事方赔偿尹某各种经济损失4.8万元。法律援助站成立至今,他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由于法律援助站的工作及时、便捷、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群众的好评。
尽心尽力,真情相助解民忧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安定稳定,为了预防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切实肩负起安臵、帮教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管理等职责,他及时督促各村调整充实村安臵帮教小组成员,做到哪里有刑释解教人员,哪里就有帮教小组。详细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去向,思想动态、生活及经济收入状况,实行一人一档台帐式管理。十三年前,赵某因犯盗窃罪被甘肃省兰州市铁路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于2006年
3月21日释放。已经54岁的刑满释放人员赵某,回到阔别10年农村老家,看到自己的低矮的小屋已经被他人修建成砖瓦大房,此刻赵某意识到从此自己将无家可归,过四处流浪的生活。更让人难堪的是许多村民和亲友都不愿意与他交往,大老远看见他就辟开。面对无家可归,人们冷漠的眼神,给他带来生不如死的感觉。正当赵某处在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李君义与他谈心交朋友。了解到原来在赵某服刑期间,妻子变卖了所有家产,携一对儿子远嫁他乡,而赵某始终不知情,面对此情,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为赵某联系打工的地方,解决赵某临时吃住问题,一方面及时与村委会取得联系,通过多方协调,最终给赵某在原居住的解决了一处宅基地,2007年春天协调村委会组织人员帮助赵某修建了住房,从此赵某的心安定了下来。到目前,开发区范围内的刑释解教人员35人,农村户籍的26人,城镇户籍的9人。纳入城市低保的3人。目前他们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没有一人再走回头路。
趟过了20个春夏秋冬,他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经受血与火的考验,但他用爱心、真诚从事他为之追求的事业,虽然过的很辛苦,但他觉得很充实、很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