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医保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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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近6万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011-10-25 11:52:31来源:会泽县广播电视台评论:0 点击:311
珠江网讯(通讯员 王满怀 李慧)今年,会泽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有56035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未成年人43168人,成年人12867人,完成市下达任务52000人的107%。
会泽县自2008年5月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一直把儿童、学生、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作为参保重点,参保人数由2008年年底的36980增加到现在的56035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呈逐年扩大趋势,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有了保障。
会泽县的城镇居民只要依照相关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了费用,就可享受相关的医疗待遇。该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实行定点医疗管理,若参保居民在本县范围内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门诊就医,可报销费用的20%一律由定点医院垫付,县医保中心不对个人报销,今年最高可累计报销金额为200元。若参保居民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扣除一级医院的起付线100元后,按85%的比例报销;扣除二级医院的起付线300元后,按75%的比例报销;扣除三级医院的起付线600元后,按60%比例报销。同时,若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大病补充险,即年龄60岁以上的、领取低保的、身体残疾的城镇居民每年缴纳大病补充险20元,其他的普通城镇居民每年缴纳大病补充险50元后,若患病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的金额为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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