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优秀推选_泰安优秀律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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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泰安市优秀教师泰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泰安市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深入实施《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11—2020年)》,推进“幸福教育”,激励教育系统基层学校(单位)和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办好教育、奉献社会,履职尽责、努力工作,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和泰安市优秀教师、泰安市优秀班主任、泰安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成教中心、职业学校(院)、技工学校(院)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在上述单位和部门工作的教师、管理服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教研、管理人员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所占比例控制在受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总数的15%以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只参加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有教师职称且近两年以来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也可以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所占比例要控制在受表彰优秀教师总数的10%以内。
2009年以来已获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
二、名额分配及要求
本次评选表彰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60个,市优秀教师200名,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0名,市优秀班主任70名。为了便于全市进行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实行差额推荐,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实行等额推荐。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不得突破。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市直(包括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所属学校、单位)以及驻泰单位直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队伍规模、教育发展状况等因素,将推荐名额按比例予以切块分配(详见附表2)。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同时,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技校、高职)按0.5:3.5:3.5:2.5的比例分布,各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要重点向农村教师,特别是在山区、库区、湖区、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倾斜,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镇,下同)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受表彰比例不低于表彰总数的35%。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单位
1、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精神、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思想端正,办学方向正确。单位领导班子法制意识、团队意识强,决策水平高,执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
2、能够顺应时代和形势发展要求,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措施务实有力,发展充满活力,工作有亮点、有特色,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成绩,得到较高评价,社会反响良好。单位获得过县级以上单项或综合奖励,或在县(市、区)级以上有关会议上作过经验介绍(典型发言)。
3、单位管理科学民主,干部职工素质普遍高,单位风清气正,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单位无责任事故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4、中小学校应具备市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资格。
(二)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积极践行“幸福教育”,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2、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教学管理水平,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教育教学质量高,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达80%以上;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80%以上;幼儿教师坚持在保教一线,基本技能全面。所培养的学生素质高、全面发展、特长明显。
3、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成果运用能力强,近四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县域(或以上)内开设过公开课;县级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县级以上教学能手;在市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参编过教材)。
4、近四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
(三)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积极践行“幸福教育”,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2、在班级管理、学生思想工作、组织开展活动、转化后进生、与学生家长沟通等方面有独特办法或好经验,形成特色,成效显著;所带班级班风、学风优良,班级培优率、巩固率、提高率显著。所带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达90%以上。
3、善于学习和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指导学生、管理班级,讲究科学性,工作效率高。善于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材料或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文章。
4、近四年所带班级或本人因班级工作受到两次以上学校表彰,或本人受到一次以上县(市、区)级以上表彰。
5、近四年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幸福教育”;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勤奋努力,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工作中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受到较高评价,社会反响良好。个人受到过学校(单位)两次以上表彰,或一次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上表彰。
3、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协作意识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在优化教育教学发展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深得群众好评。
5、近四年有一次(含)以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
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时,同等情况下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
1、农村教师;
2、援疆援藏教师、城区(含县城)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
3、发表与专业有关的论文层次高者或承担研究课题层次高者;
4、获得单项荣誉或综合表彰奖励层次较高者;
5、担任班主任时间较长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上报材料失实的;
2、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不符合师德要求言行的;
3、其他应予取消资格的。
对上报材料失实的,要追究有关申报单位、审查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县(市、区)推荐小组评选。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的办法产生,单位推荐人选确定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参加的推荐小组,对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选,评选通过者,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在县(市、区)和所在学校公示5天。符合条件者,组织填写有关表格,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的推荐由单位向县(市、区)推荐小组申报。县(市、区)推荐小组要征求计生、安监、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出具无一票否决情况的证明,评选通过者公示5天。符合条件者,组织填写有关表格,报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来的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评审,通过投票确定先进单位和优秀人选。经评审确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确定正式先进单位和优秀人选,进行表彰。
(四)本次表彰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的名义向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向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颁发证书,并通报表彰。有关材料存入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市、县各级评选推荐组织,分别按不少于13、7人组建,其中,专家和教师代表人数各不少于三分之一。评审推荐时,同意人数应超过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推荐。为保证评选质量,优秀人选都应通过差额的方式进行评选推荐。
五、上报材料
1、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审批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3、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情况一览表(一式40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册(一式两份,附Excel制表的电子数据);
5、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评选推荐人选花名册(一式两份,附Excel制表的电子数据);
6、纪检监察部门、计生部门证明(一份);
7、单位教师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8、近四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9、各类证明原件、复印件(综合奖励、业务奖励、论文论著教材等材料各限3件,且与情况一览表填写一致);
10、评选工作总结(一份)。
各县(市、区)、各单位务于8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打印(A4型纸,审批表正反面打印),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文本用U盘报送,同时发电子邮箱:zgk1878@163.com。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6991878。
这次评选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人力保障、教育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有序、公平、顺利进行。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电话于7月22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附件:
1、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3、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审批表;
4、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审批表;
5、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情况一览表;
6、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册;
7、泰安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评选推荐人选花名册。
二O一三年七月 日
附件1:
泰安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及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勇华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增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苏雪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督导室主任 刘应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鞠允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聂圣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学利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徐振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强光峰
市教育局师资培训科科长 杜 平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牛 波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周 韵
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齐润泉
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郑洪岩
市教育办公室主任
曹 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衍伟
市教学条件装备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学利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