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测量工作失误和事故的分析与预防_煤矿测量事故案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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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采区行人上山巷道设计倾角14°,净断面12m,总斜长为865m。首先自上而下掘进成巷700m,后因故停止掘进,剩余部分巷道改为通过联络巷自下向上掘进,与原掘进的巷道贯通。

如图4-10所示,在行人上山自上而下掘进过程中,掘进队因故决定停止掘进时,未及时通知地测科,因此测量人员未将导线测至掘进工作面停止位置,也未将已测导线点进行填图,待测量人员得知停止掘进时,工作面向上一段巷道已被水淹,无法再去丈量,只根据掘进队和测量人员共同的印象,将停止掘进的位置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当自下而上掘进巷道与原上山巷道快要贯通时,就根据不准确的巷道位置预报了贯通距离,结果掘进队在距离还有5m时,突然将巷道掘透,百余立方米的泥水突然冲下,侥幸的是人员在放炮时均已进入躲避峒,加上泥水量不太大,没有造成伤亡事故。

这一事故是由于填图不及时造成的,事后又凭印象进行填图,在填图位置没有把握的情况下进行贯通距离预报,结果在预报距离内提前5m掘透,不少单位都出现过类似的问题,有的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许多矿务局为确保安全生产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大同矿务局在《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中的“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中就明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巷道已掘到位置、掘进停头暂不进行、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后施工单位通知地测科将巷道测到迎头,控制停头真实位置,并及时填图。测量结果有施工单位技术员签字。”淮南矿务局的《测量业务保安制度》也规定:“停工井巷在接到施工部门的停工通知后,应及时无遗漏地施测填绘到原图上,并注明停工日期。”执行这些规定都将会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

事例二:由于导线测量和填图不及时,造成巷道误透

如图4-11所示,某矿二采区1号煤层回采工作面已形成,经进一步研究,决定眼1号煤层开切眼向上继续掘进111m,然后眼煤层走向掘进,在F21断层以南留设的防水煤柱围成BCDE一个小回采工作面,以多回收资源。

由于F21断层的作用,使1号煤层在石门的见煤点G沿煤层向西至3号煤层在石门的见煤点H的距离为46m,为了安全生产和便于3号煤层石门的维护,留设的煤柱宽度FH为20m,即从G点向北26m应停止掘进。但在巷道掘进过程中,测量人员位于施工队说明巷道计划掘金的距离,也没及时进行测量和填图掌握巷道进度及与石门之间的关系,更没有预料到与石门掘透的问题,而当时3号煤层石门早已停止掘进并停风,两巷道误透后巷道内瓦斯浓度已大大超限,险些造成一起恶性事故。

《规程》第90条规定:“。。。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水、火、瓦斯、老空区及重要采矿技术边界)时,除应及时延长经纬仪导线外,还必须以书面手续报告矿(井)技术负责人,并通知安全检查和施工区、队等有关部门。”在这一工程中,测量人员对施工工程的目的和要求就不熟悉,因此便不能很好地指导掘进工程,更没有及时进行导线测量和丈量进尺并填图,因此造成了误透石门的事故。对于类似的问题各局矿都在贯彻《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有关制度中作了严格的规定。淮南矿务局制定的《测量业务保安制度》中规定:“采掘工作面距井田技术边界、保护煤柱线或预透地点30m前,应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和有关单位,并经常取得联系及时掌握进度和方向。”大同矿务局制定的《测量业务保安制度》规定:“根据生产计划的安排,应准确及时地掌握巷道进度,把影响采掘有关测量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安检站,同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执行这些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是测量工作避免失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有力保障。由于测量管理工作问题及测量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中存在问题造成的工程事故事例及分析

《煤矿测量规程》第1条指出:“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在煤矿测量工作中,不但要根2,据本专业的特点及工作的任务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而且在测量工作与其它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工作中,也需要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以便共同为煤矿建设和安全生产服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测量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或执行制度不严格,或者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不好,也往往出现一些工程事故,给国家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有的甚至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1 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规程》不严造成的工程事故事例

事例一:在没有提供总体设计图的情况下,施工部门领导强令放线,造成矿井贮煤楼基础工程返工

某矿井设计年产原煤150万t。在建井期间由于受历史原因的影响,采用“边设计、边施工”的方针,设计与施工管理混乱,设计图纸有时落后于施工进程。当时设计部门仅向施工单位提供了工业广场贮煤系统工程施工图,该施工图的平面位置尺寸仅与装车仓的纵横轴线发生关系,而没有标绘装车场平面位置,如图5-1所示,贮煤楼A轴线位于装车仓9轴线以西1.1m,1轴线位于装车仓C轴线以北7m。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施工图后,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即指示测量人员按图放样,测量人员提出在没有提供工业广场总平面布置图的情况下,没有充分的校核条件,不能盲目对局部工程进行放样,以避免工程出现问题。但测量人员的意见不但不被重视,反而受到批判。在这种情况下测量人员不得不按图5-1的尺寸进行了放样,随后即破土开工。当贮煤楼的四个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四根联系梁均已浇筑完毕,贮煤场大面积钢筋已经绑扎好并即将浇筑时,才接到设计部门提供的工业广场总平面布置图,如图5-2所示。根据图5-2所标注的尺寸,贮煤楼A轴线位于装车仓9轴线以东1.1m,而不是以西1.1 m,这样一东一西恰好相差2.2m,即整个贮煤系统必须向东位移2.2 m。

为保证矿井工业广场生产系统的工程质量和各环节的整体协调统一,经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全面权衡利弊,最后决定按图5--2的标注尺寸重新放线施工。将原已施工的贮煤楼的四个基础和四根联系梁全部炸掉,已经绑扎好的贮煤场大面积钢筋统统解开位移后重新绑扎。返工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这一工程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其历史原因,施工单位的领导和测量人员均应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规程》第2条在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中第二项就明确提出:“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剥)、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剥)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第1 5 9条规定:“„„当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时,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在有关领导未签字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施工标定。„„”一些局矿针对类似的情况,为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也相应制定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大同矿务局在《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第十二条就明确规定了煤矿地质测量部门的权限,其中第二项规定:“(地质测量部门)与生产、技术部门之间产生分歧意见,在本单位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可向上一级主管领导(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上述有关规定都说明,测量工作人员必须须坚持原则,严格履行在矿山生产建设中的指导与监督的责任。以杜绝上述工程事故的发生。

事例二:由于下放的井筒中心线钢丝位置错动,造成9.6 m井壁返工

某工程处承担某矿主井井筒施工,该主井井筒直径6.5 m,壁厚O.5 m,采用双层井壁分段整体混凝土浇筑成井。外层井壁厚0.3m,内层厚O.2 m,井筒深508m。在井深 为286 m处浇筑内层井壁时发现井筒中心线至井筒东西帮的外层井壁距离不相等,相 差0.1~0.15 m,经检查才发现井口保护盘上下放中线的位置已经向西偏移6 0 mm,使 得井深28 6~2 9 5.6 m这段外井壁偏中60mm,为确保工程质量,进行了返工。

该井筒掘进时采用竖井激光指向仪给向,而在浇筑井壁时采用16号钢丝挂重作为井筒中心线,以指示井壁的正确施工。下放钢丝的绞车和竖井激光指向仪均设封口盘下5.8 m

处的保护盘上。激光束和钢丝均从同一个预先标定好的中线孔穿过。如图5—3所示,在激光束通过的孔上装置了一个用来下放钢丝的折页板,板上刻有小槽,用以确定钢丝下放的位置。在井筒掘进时,打开折页板,使激光束从直径为60mm的圆孔内通过,当进行井壁浇筑时,放下折页板下放钢丝使钢丝从折页的槽口通过。

当发现外井壁偏中时,检查下放钢丝的位置发现,折页板并未关闭,因此所下放的钢丝处在图中A点的位置,钢丝已偏离正确的并筒中心达30 mm。原因是在折页板处未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受碰动后折页板翻开没有及时发现,因此在9.6 m一段井简浇筑时利用错误的并筒中心线,造成了返工事故。

《规程》规定:“„„悬挂垂线点固定后,应在井简施I过程中定期检查。在每段砌壁前亦应进行检查,下线点位超过5 mm时,应立即校正。在这一工程中,显然采用折页板的方法但没有必要的固定措施,另一方面砌壁前未对钢丝位置检查,没有认真执行《规程》,因此出现了工程事故。

事例三:空间关系不清,造成两巷道误透

某矿一水平的开采已进入收尾阶段,正在回采8号煤层大巷煤柱。在8号煤层的下面有9号煤层,在9号煤层中开掘运输巷,为回收9号层煤柱做准备,在掘进中工作面出现落煤带,因此退回另开巷道,沿9号煤层伪斜方向掘进,倾角为5~7°。

如图5—4所示,巷道在掘进过程中突然与8号煤层回采工作面上机巷崩透,幸亏附近无人员作业,未造成人员伤亡。

上述故事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因为8、9两煤层间距较小,局部有合并现象。在9号层运输巷掘进中遇到煤层变薄而退回重新开掘巷道时,测量人员没有根据两煤层间距较小并有合并的情况,及时进行测量,控制掘进巷道高程,特别是当所掘巷道与8号层回采工作面上机巷相近时,没有掌握两巷道空间的关系,造成两巷道崩透。同时,地质工作也没有尽到责任,在掘进队汇报煤层倾角变大时,未能引起重视,没有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此外,还反映了在一个开采水平临近结束收尾时,工作上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现象,不能做到善始善终,结果出现问题,险些造成重大人身事故。

《规程》第1 6 0条规定:“在施工c测量前,应熟悉设计图纸,验算与测量有关的数据,核对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几何关系„„。”在该工程中测量人员没有核对井巷间的几何关系,地质人员没有掌握煤层合并的情况,相互之间未能根据地质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也反映了管理工作上的薄弱。

事例四:由于中腰线管理不严,迁就掘进队已造成的错误,造成两巷道误透的事故如图5-5所示,某矿为解决采区运输问题,需从A点向采区煤仓掘进一条胶带运输机上山,根据附近已有巷道布置情况和设计要求,该上山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上山坡度不大于17°;

2.从西大巷的上面越过,其间应有1m以上的岩柱;

3.客满足上述两条件下,胶带运输机上|山及连接巷道的总工程量最小。

根据以上要求,计算出胶带运输机上山的设计方位角为1 63°1 9′03″,坡度为1 6°5 7′38″,在施工过程中,掘进队未按中线方向施工,巷道掘进40 m时,进行导线测量发现巷道方向已偏离中线1°1 1′,此时测量人员没有考虑到上山与两大巷的空间关系,而迁就了施工部门的要求,把巷道方向进行了调整,中线方位角增大了1°多,改为1 64°30′24″,但坡度未变,当胶带运输机上山与西大巷相遇时,发生透巷,造成以后铺设胶带运输机及通风的困难。事放的原因,固然有掘进队没有按中线施工的问题,但就测量工作来说没有严格执行中腰线管理制度,不坚持原则,则是造成这次工程事故的主要原因。首先这是一个对巷道中腰线有着严格要求的工程,如果不能严格按中腰线施工将会引起的后果是严重的,因此要求测量人员不但标定准确,而且还要求测量人员严格检查工程质量,确保按中

腰线施工,但直到巷道掘进40m后才进行导线测量检查,发现施工错误后,已为时已晚。其次,发现施工错误后,应及时与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而不应迁就掘进队的错误,私自调整中线方向,改线后也未向领导汇报,也未对改线后上山巷道与西大巷之间的几何关系进行计算,终于造成了两巷误透的事故,如果在西大巷中有人员作业,那将造成难以预料的严重后果。《规程》第2条对此有明确要求,有些局矿为防止类似工程事故,专门制定了有关工作细则,例如大同矿务局在《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就规定了煤矿地质测量部门的权限,其中有“对违反设计要求或不按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施工,可能造成返工浪费或安全隐患的采掘工程,有权阻止,并报请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测量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规程》和《细则》的有关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检查监督的作用。

事例五:由于错把象限角当成方位角,造成开切眼提前23.4m透回风巷,造成二人重伤如图5-6所示,某矿1104回采工作面开切眼施工,在标定开切眼中线前,首先根据回风巷停止掘进的位置和运输巷处开切位置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量出了开切眼的方位角,然后将已知导线边的方位角及导线点至开切点的距离带到井下,在现场计算指向角并进行标定。在抄录运10~运11的坐标方位角时,测量人员没有从导线计算成果表中直接转抄,而是从测量负责人口头告诉的数据记录到标定的记录簿上,也未进行核对。测量负责人误将导线边运10~运11的象限角88°23′21″当作方位角告诉了测量人员,与实际的运10~运11的方位角91°36′39″相差3°13′18″。测量人员下井后根据错误的起算数据进行了开切眼的中线标定,掘进中也更没进行导线测量。从采掘工程平面图上量取开切眼,长度为206m,突然在掘进182.6m时与回风巷相透,使回风巷内积水突然泻下,将去工作面察看情况的安监员和队长冲下40多m,造成重伤。

这次测量事故是由于测量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的。《规程》第3条规定“„„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和计算成果均须进行严格的检查或核对。”在这一工程中,测量人员是以测量负责人口头所说的数据为依据,这是极不应该的。同时在开切眼掘进8m之后也未重新标定和检查中线,而且在开切眼掘进中也未按《规程》规定及时施测导线,以便正确控制巷道位置,终于造成事故。

事例六:在工作面开切眼贯通中,由于测量人员忽略了高程控制,致使高程偏差4m,巷道在竖直面内重叠5m尚未贯通

如图5-7所示,工作面开切眼采用相向贯通方式掘进。自回风巷向下掘进到25m时,遇到地质构造,煤层断失,故停止掘进。开切眼的剩余部分由运输巷向上掘进。在向上掘进时没有考虑到上面的地质构造,而只给巷道中线,没有给腰线,当掘进巷道与上面已掘巷道在平面图上已重叠5m时,巷道仍未贯通,因而才停止掘进,追查事故原因。

这一测量事故是由几方面的原因引起的,首先,在由上向下掘进遇到断层时,测量人员即应与地质人员共同搞清断层的性质及落差,同时将导线测至掘进迎头,准确地控制迎头的位置和高程,但这一工作没有进行,只是按掘进进尺进行了填图。其次,在自下向上掘进过程中,测量人员没有考虑到上面的断层,仍是只给中线,不给腰线,造成了盲目掘进。第三,从这一事故中,也反映出测量与地质的配合以及管理的问题,如果地质人员及时填图,并通报有关情况,测量负责人及时审查掘进工程图,也会发现问题。由于这些原因造成下头开切眼的底板已高出上头开切眼顶板2m,被迫令上头从迎头退回5m,根据导线测量结果进行中腰线贯通,浪费了5m巷道,同时影响了工作面的接续。

针对类似的问题《规程》中没有较详细的规定,责成各矿务局在《实施细则》中提出具体要求。淮南矿务局在《地质测量工作补充规定》的“贯通测量规定”中就明确规定:“贯通巷道掘进过程中,药剂师进行测量和填图,并根据测量结果,及时检查和调整巷道掘进方向和坡度。„„”这些规定是对测量人员实际经验的总结。

5.2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测量事故事例分析

事例:由于测量人员玩忽职守,发现工作错误后不认真进行改正,反而暗自调整巷道方向,造成严重后果

如图5-8所示,某矿掘进采区轨道上山,全长700m,倾角25°。为加快掘进速度采用由上下两端相向掘进贯通。在轨道上山贯通并竣工,进行提升设备安装和试运行时发现,钢丝绳在轨道上山的中部与巷道一帮摩擦严重,将会造成钢丝绳频繁更换。为了有的放矢地采取补救措施,一方面施测轨道上山的实测图,一方面分析追查原因。

经实测轨道上山的上部轨道方向与设计中线方向一致,工程质量也达到要求,但下部巷道中线出现了拐弯现象,在下部巷道掘进130m后进行贯通导线时发现,已掘进的巷道中线方向偏离设计方向1°,这样已使所掘进的巷道工作面位置偏离了设计2m多,测量人员根据这一情况检查原始标定资料,发现巷道方向开始标定时由于计算错误,加上未及时检查,巷道方向标定错1°,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测量人员能认真对待,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巷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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