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才发: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理解的辩证_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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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才发: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理解的辩证

对列宁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理解的辩证

宋才发

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列宁是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缔造者和领导者,他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的深刻阐述和分析,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重要检验和论证,又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重大丰富和发展。正如斯大林所指出的那样:“列宁主义的基本问题,列宁主义的出发点,列宁主义的根

1基,就是无产阶级专政问题。”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在对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的理解上,呈现出诸多见解各异的观点。历史向我们昭示:理论上的误解,通常是导致实践偏差的根源。因此,重新探讨和认识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完整地理解无产阶级专政的本来意义,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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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是马克思、恩格斯为适应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需要,于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当时是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达到无产阶级社会这一过渡时期的国家而提出来的。由于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仅有巴黎公社政权的尝试,尚无在一个民族国家内取得稳固政权的经验,所以,尽管他们对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也作过许多精辟的表述,但毕竟是在实践不足的情况下论证的,完善和发展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艰巨任务,不能不由列宁来完成。

根据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的直接的实践经验,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作了较详细的阐述。但由于列宁去世过早,他所作的论述和诸多阐释,又给今天的人们准确地领会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留下了理论上的困惑。回顾我国理论界和学术界对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的研究,主要存在着有三种代表性的不同看法。下面试就这些观点及其理论依据进行一些分析。

第一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暴力统治。他们的理论依据是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一书中讲的一段话,即“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

2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人们都知道,列宁在这里所说的“不受任何法律约束”,是指不受任何反动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的约束。人们由此得出结论:无产阶级专政的特点和实质就是“暴力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独裁”(即不与任何其他阶级分掌政权)。这是一种传统的认识,也是中国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普及到家喻户晓的一种观点。我认为这种“暴力论”的观点是不完全符合列宁原意的。因为列宁这段话恰恰是针对考茨基歪曲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含义,反对暴力革命,把无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对立起来而说的。暴力专政是任何国家、任何阶级专政的一般性质,无产阶级专政自然也不会例外。如果无产阶级不坚决地镇压地主、资本家的反抗,就不可能消灭阶级,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愿望就只能是海市蜃楼。因此,列宁曾严肃地指出:“谁不了解这一点,他就不是革

1命者,就应该取消他的无产阶级领袖或顾问的资格。”实行革命的暴力镇压是无产阶级专政职能的一个方面,而且在取得无产阶级政权之前,革命暴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方面。但 *1作者简介

宋才发(1953—),湖北武穴人,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斯大林全集》第8卷,第17页。2 《列宁选集》第3卷,第623页。1 《列宁选集》第3卷,第857页。从整体上讲,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建立的民主制政权,就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专政(民主制)的本体只能是“民主”,而不能是“专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专政是为民主服务的。

第二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见《科学社会主义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398页。其理论根据之一是列宁在《向匈牙利工人致敬》一文中讲的一段话:“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2理论根据之二,是列宁在《伟大的创举》一文中讲的一段话:“无产阶级专政不只是对剥削者使用的暴力,甚至主要的不是暴力。这种革命暴力的经济基础,它富有生命力和必获胜利的保证,在于无产阶级代表着并实现着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劳动组织。实质就在这里。共

3产主义的力量泉源和必获全胜的保证就在这里。”众所周知,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4首先是无产阶级得以“形成为阶级”,达到“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首要条件之一”;其次它是无产阶级区别于其他阶级的优点和特点。在无产阶级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之后,这种组织性和纪律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进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力量泉源或保证条件。列宁在这里是从革命暴力的经济基础上进行分析的,强调的是无产阶级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并没有从根本上回答什么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因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同样不在这里。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把无产阶级的优点和特点说成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也不能把“条件”混同于“实质”。

5第三种观点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经济组织职能或建设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种观点的理论根据主要是依据列宁的这样两段话:第一段话是“在无产阶级革命后的初期,我们首先忙于主要的和基本的任务,打破资产阶级的反抗,战胜剥削者,击破他们的阴谋„„,这是必不可免的。但除了这个任务以外,同样不可避免地要提出(愈往前去就愈要提出)积

6极地建设共产主义、创造新的经济关系、建立新社会这一更重要的任务。”第二段话是“为了彻底战胜资本主义,第一,必须战胜剥削者和捍卫被剥削者的政权,这是用革命力量来推

7翻剥削者的任务;第二,担负起建设任务,就是建立新的经济关系。”说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经济组织职能也好,是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也好,或是镇压和建设两位一体也好,说到底仍然不是讲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问题。列宁在这里突出强调的是无产阶级专政职能的另一个方面,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建设职能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肩负的历史使命中的地位和作用。

那么究竟什么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呢?我认为要正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全面领会和理解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贯思想,要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般职能、任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弄清楚,不能模糊概念。按照哲学定义,“实质”是指事物现象的本质属性;实质不等于现象,也不等于本质。实质是在事物本质中起主导作用的、支配作用的方面,是事物多层次本质的进一步抽象,它具有单一性的特点。鉴于此,我们可以说,上述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都没有真正揭示出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实质”的本质含义。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一贯思想,我认为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应该是而且只能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制。

为了从理论上阐明这个论点,并为了论证的方便,在这里我们不妨也援引几段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论述来证明这个问题。23 《列宁选集》第3卷,第857页。

《列宁选集》第4卷,第9页。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4、272页。5见《列宁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页;《科学社会主义史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00页。6 《列宁选集》第4卷,第9页。7《列宁选集》第31卷,第378页。最先提出无产阶级民主制概念的是恩格斯。他在《共产主义原理》一书中说:“无产阶

1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起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随后,马克思恩格斯又在标志马克思主义正式诞生的名著《共产党宣言》一书中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

2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

对无产阶级专政实质阐述得最多,论证得最明确的当然是列宁。1919年列宁在《论无产

3阶级专政》一文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破坏资产阶级民主和建立无产阶级民主。”他甚至

4还确切地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在1921年10月发表的《十月革命四周年》的论文中,列宁又就“苏维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俄国形式”问题,进一步完整地阐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他说:“对于工人和农民来说,苏维埃制度是最高限度的民主制,同时它又意味着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决裂和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型

5民主制的产生,即无产阶级民主制或无产阶级专政”。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民主制”以来,任何统治阶级的实质只有一个,就是由统治阶级当家作主,实现和保证本阶级的民主制。同样道理,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为“统治阶级”之后,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无产阶级的国家形式,其职能、任务可以是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但它的实质必须是、也只能是单一的。综观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一贯思想,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它要体现无产阶级及其劳动人

6民当家作主,实现和保护“所有的人都参加国家的管理”。

无产阶级民主既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又是政体。一般说来,只有在国体上确认为民主制的国度里,才有可能实现和实行在政体上的民主原则。所以,民主首先是“一种国家形7式,一种国家形态。”我认为过去那种人为地把“无产阶级专政”的完整概念割裂开来,说

8“专政是国体”,“民主是政体”,“无产阶级专政的国体要通过无产阶级的民主政体实现”的观点,是不符合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结合体的一贯思想的,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所阐述的无产阶级专政过渡时期的国家“不可避免地应当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国家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9的原意是大相径庭的。

毛泽东继承列宁的思想,也曾从“民主制”的意义上使用过专政概念。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们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我们的专政,叫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后来他又在一次讲话中说:“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两个方面

10是分不开的,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因此,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无产阶级国家或无产阶级民主制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一贯原则的。为此,笔者还拟从如下三个方面进一步论证“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就是无产阶级的民主制”这个命题。

第一,从“暴力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上看。无产阶级专政在性质上虽然和以前任何剥削阶级的专政根本不同,但是,在“凭借暴力”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因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9页。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3 《列宁全集》第30卷,第74页。4 《列宁文稿》第3卷,第183页。5 《列宁选集》第4卷,第568页。6 《列宁选集》第3卷,第257页。7 《列宁选集》第3卷,第257页。8见北京《科学社会主义参考资料》1982年第1期。9 《列宁选集》第3卷,第200页。10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23页。本身就是一种顽固的反动暴力,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时,主要是凭借革命暴力的作用,达到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目的。当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之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

2制度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尽管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还要继续使用革命暴力,以镇压少数剥削者的反抗和破坏,但是,暴力的作用程度已经明显地随着无产阶级民主制的建立和巩固,逐渐由“主要”的位置转换到“次要”的位置。十月革命胜利后,由于第二国际的“领袖”考茨基鼓吹“纯粹民主”,攻击和诬蔑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新政权;苏联国内被推翻的阶级也在进行拼命反抗,并激烈到采取国内战争形式。因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这种严酷的现实面前,列宁才多次讲到并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作用”的。客观事实就是这样,只要国际上还有帝国主义存在,一个国家内部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那么,无产阶级专政的镇压职能就不能消亡。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确实可以说“暴力”是创建和巩固无产阶级民主制的必要手段。但是,无产阶级也恰恰是把暴力当作一种必要的手段来使用的,无产阶级专政不需要永远保持暴力,更不希望暴力斗争愈演愈烈,而恰恰是要最终消灭它。在一个无产阶级民主制已经相当巩固,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并宣布今后不再搞大规模群众运动式的阶级斗争的国度里,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作用对外是防御侵略,对内主要是扩大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如果把“暴力”提到不适当的高度,势必要约束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文化民主的发展。正因为如此,列宁科学地、辩证地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主要不在于暴力。“在肤浅的人看来,在我国革命的无数敌人和至今还动摇于革命和革命敌人之间的人看来,革命最引人注意的特征,是对剥削者、对劳动人民的敌人的坚决无情的镇压。毫无疑问,没有这一特征,没有革命暴力,无产阶级就不能胜利。但同样毫无疑问,只有在革命发展的一定时期,只有在一定的特殊的条件

3下,革命暴力才是必要的和当然的革命手段。”

第二,从无产阶级专政的特征和职能上看。民主属于上层建筑,“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有系统地使用暴力的组织。”4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劳动人民享有空前广泛的民主权利。正如列宁所说:“无产阶级专政,5即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臆想的社会主义,正如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一样。因此,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是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列宁对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制度曾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形式,因为“苏维埃政权是没有

6官僚、没有警察、没有常备军并以新的民主代替资产阶级民主的新型国家”。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又是人民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利。我们通常所说的“充分发扬民主,也就是使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的、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参加对消灭资本

7主义的一切复杂问题的处理。”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列宁把能不能“让群众自下而上地直

8接参加整个国家生活的民主建设”,作为判断和区别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的主要标志之一。他甚至还认为,无产阶级在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民主制,是最

2高类型的民主,“无产阶级民主比任何资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所以,只有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制,才能使社会主义名符其实,才能体现人民民主政权的国家性质,才能调动千百万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它就不能保持 23 《列宁选集》第3卷,第509页。

《列宁全集》第29卷,第68页。4 《列宁选集》第3卷,第241页。5 《列宁选集》第3卷,第248页。6 《列宁选集》第3卷,第482页。7 《列宁全集》第23卷,第14页。8 《列宁全集》第24卷,第47页。2 《列宁选集》第3卷,第634页。它所取得的胜利,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其次,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上看,镇压资本家阶级的反抗和建立新社会,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国内的两项主要职能;而保卫社会主义国家不受侵犯,则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外职能,无产阶级专政执行的“镇压职能”和“保卫祖国”的职能,其最终目地只有一个,就是为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政治方面的保证,排除社会主义民主在其发展进程中的障碍,从主观和客观方面创造条件。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项职能,列宁曾用过多种表述方式,如“建立新的经济关系”、“建立新的劳动组织”,“建立新的社会”,是“组织任务”、“建设任务”等等。所有这些说法反映着一个共同的意思:即实行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变革,用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代替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用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制,代替资本主义民主制。不完成无产阶级专政的这些任务,“那末在推翻剥削者和用武力来抵抗国际帝国主义者方面的任何成就、任何胜利都不会有什么结果,那末回到旧4制度上去就不可避免。”

第三,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上看。列宁指出:“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当然不

5能不产生非常丰富和繁杂的政治形式,但本质必然只有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整个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或称工人阶级)肩负着推翻资本主义旧世界,创建共产主义新世界的光荣历史使命。包含在这个历史使命中的全部内容,概括地说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进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消灭剥削阶级和阶级差别,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实现其历史使命的工具。无产阶级运用这个工具实现其使命的第一步,就“应当首先掌握有组织的国家政权并依靠这个政权镇压资本家阶

6级的反抗和按新的方式组织社会。”当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实现了与资产阶级民主根本对立的无产阶级民主之后,无产阶级专政“除了把民主大规模地扩大,使民主第一次成为供穷人享受、供人民享受而不是供富人享受的民主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这就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条件下形态7改变了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相比,列宁认为社会主义民主不但从根本制度上得到了确认,有了法律的保证,而且在物质上也有了可靠的保证,它应当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无产阶级所要达到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内容,“不是把重心放在宣布全体人民的权利和自由上,而是实际保证那些曾受资本家压迫和剥削的劳动群众能实际参与国家的管

8理,„„在实际上使被剥削者能够享受文化、文明和民主福利。”因此,建立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之一,是促使阶级消灭,国家消亡的重要条件。“民主愈完全,它成为多余的东西的时候就愈接近”。只有到了那个时候,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和一切共产党人期望已久的“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过渡到它的9高级阶段的大门就会敞开,国家也就会消亡了。”

载《黄淮学刊》1991年第2期

论文发表后被《科学社会主义研究》1991年第8期转载全文

《列宁全集》第23卷,第70页。

《列宁全集》第31卷,第378页。5 《列宁选集》第3卷,第200页。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38页。7 《列宁选集》第3卷,第247页。8 《列宁选集》第3卷,第745页。9 《列宁选集》第3卷,第259页。

2005年10月16日,宋才发教授实地调研考察新疆吐鲁番苏公塔历史文化景观

2005年10月16日,宋才发教授实地调研考察新疆大阪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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