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考出题点_社会主义法治司考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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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出题点分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2007年开始已经连续考了四年。从2009年的考试大纲开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法理学科中分出来进行充实,单列为一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考生务必得重视这一知识点。

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知识点,考生可结合大纲及大纲解析进行全面的复习,不再赘述。下面重点分析一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出题点。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本质属性可能在选择题中出现。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五个方面构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开放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第二,卷二中新增考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点的体现。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方面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与宪法的关系之中。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一方面体现为其在宪法中的重要地位,以至于宪法关于程序性条款的规定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另一方面体现为其在维护宪法制度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不论从保障刑法得以实施的角度讲,还是从刑事诉讼法直接实现宪法规定的作用来看,刑事诉讼法在实现法治国家中的价值都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后者,由于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而国家权力得以规范行使与公民基本人权和自由得以充分保障,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标志。

第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入司考大纲以来,卷四第一题都会涉及到这一考点。主观题部分需要自己发挥,但前提必须是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识,比如“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和内在关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总结。它既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又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所蕴涵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证,人民利益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本质要求,宪法法律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实现方式。“三个至上”的提出,从政治体制、阶级本质和法治特征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标志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答题时应当按照下列步骤作答:

1.对材料或者案例进行归纳,分析试题涉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知识点;

2.分析问题,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相关知识点进行分析;

3.得出结论,一定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知识点为支撑。

建议对于卷四主观题部分,不管材料是什么,不管题目怎么问,都先答上5+3+3,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项内容+三个至上+三个统一,就可稳拿一半左右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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