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函153号_联系人证明函苏宁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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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函„2008‟153号

答复类别:B 关于宁德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1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钟奶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培养我区少数民族干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我市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专门面向少数民族人员招聘,今后将逐步加大面向少数民族群体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市人事局作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录主管机关,我局按照省公务员管理部门的部署和规定,在确保公务员考录公平、公正、择优的前提下,给少数民族的考生给予了相应照顾。

一、笔试成绩适当加分。在公务员考录方面,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市按照省人事厅的规定,历来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公务员都给予了相应的照顾,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实行了对公共科目笔试加分的照顾,近年来加分比例为10%。

二、争取区域特殊性倾斜照顾。考虑到我市少数民族人口较多和少数民族公务员录用状况,2006年11月,我局专题向省人事厅请示,要求在招收少数民族公务员给予倾斜照顾。省人事厅已同意我市在今后公务员招考中,在编制允许招录公务员的数量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录用少数民族考生,具体招考计划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因此,从2007年春季开始,我市在申报公务员招考计划文件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工作重点县(市、区)要争取一些职位专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他县也要争取职位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此项工作由市、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负责协商落实。”这项政策出台后已取得了一些成效,已有一些职位专门用于招考少数民族考生,但要得到很好的落实还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分管领导:刘信华 联 系 人:陈 胜 联系电话:0593-2826475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建议 办理 函

抄 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办督查室(各3份)宁德市人事局

2008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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