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工程技术管理办法_工程技术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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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技术管理是铁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铁路建设任务,根据铁道部相关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和铁道部有关技术规范;科学有序地组织各项工作,建立正常生产秩序;适时总结积累设计、施工经验,不断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建设成本;为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营创造有利条件,保证技术管理的连续性。
第三条 技术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主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含供图计划);
2.组织设计单位与相关产权单位签订三电迁改、改路、改渠、改管线等实施性协议或纪要;
3.组织施工图审核及施工技术调查; 4.施工图检算报铁道部核备;
5.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监理招标; 6.组织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施工交桩;
7.审查标段及重点、控制性工程实施性施组,组织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
8.组织桩基试验、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等试验研究; 9.报批开工报告;
10.督促地质核查等现场施工配合; 11.组织设计变更审核(审批); 12.组织工程试验、检验;13.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14.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 15.组织或参与验收。
(二)施工准备阶段
第四条 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施工图设计合同和设计考核办法,待初步设计批复后建指与设计单位签订施工图设计合同和设计考核办法,并根据工程进度的要求制定供图计划,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供图。
第五条 由工程管理部征地拆迁办公室组织设计单位参与,与相关产权单位签订三电迁改、改路、改渠、改管线等实施性协议或纪要。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包括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由建指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管理部、计财部及相关部门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
工程咨询单位参与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与施工图审核同步完成,并报铁道部核备。施工图审核通过施工图咨询等方式优化设计,控制投资。具体做法详见《达州建指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第七条 建指工程管理部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初稿,由建指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成都铁路局、铁道部审查、审批。用以指导项目建设全过程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八条 参与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做好招标过程中的工程技术要求和审核等工作。
第九条 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测量和施工交桩。施工单位需进行施工图复核,并进行施工复测,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并根据测量结果修正设计图纸,接受技术交底。测量实施管理细则详见《达州建指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能使广大技术人员了解设 2 计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提高工程质量。
1.建指的技术交底
⑴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建指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其它相关单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⑵参加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在充分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认真读懂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以便发现问题,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对有异议的问题,要及时与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协商解决。
⑶技术交底的经过和有关问题的解决办法,应详细记录写成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交底工作和处理有关问题的依据。技术交底纪要应编号归档、妥善保管并作为竣工文件资料列入工程档案。
⑷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结构、新工艺的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中应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建指组织与该项工程有关的单位和施工人员参加,以便掌握该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法、特殊要求和技术措施。
⑸站前工程交底时设计、监理站后工程相关专业参加,站后工程交底时设计、监理相关专业参加。
2.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间的施工技术交底
⑴对于标段工程的技术交底,由各标段总工程师主持,内容为: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期进度要求、控制工程、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特殊规定等。
⑵对于施工工点的技术交底,由各单位工点技术负责人向工点负责人(队长或班长)及有关人员详细说明工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措施、新技术、新方法、施工中的质量薄弱环节、质量通病等。
⑶对于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由队长或工班长采取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形式,交代讲解设计意图、技术标准、质量要求、3 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技术要点等。
⑷对项目部各分部、队、施工工点进行技术交底,需有下达的工程技术通知单、技术交底书等书面材料,必要时需辅以图表说明,并完善签字手续。对操作工人以口头叙述为主(需讲解到操作人员全部明白)。
⑸凡下发的各种技术交底资料,交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必须对资料登记编号。
⑹各标段、专业交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土建专业向信号、电化专业交线路中心及道岔位臵; ②信号专业向土建专业交绝缘轨缝位臵;
③设备安装单位向土建、房建专业交设备基础位臵、预埋件位臵; ④信号专业向房建专业交信号专用盘结构及位臵。
3.监理单位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设计文件审核要有记录。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对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详细施工技术调查,认真进行施工部署,划分施工任务,核对设计文件,提出施工方案,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投资收集必要的资料,同时整理施工技术交底时需解决的问题。施工技术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施工区域及其周边的地理、地形、地貌。2.线路走向、工程分布情况,重点及难点工程。3.沿线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
4.当地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情况,考察材料的质量、数量、运距及供应能力。
5.工程所需机械、人力、水、电、通讯等资源及价格信息。6.路基填料的来源、弃土(砟)场、运距。7.沿线公路、水运及铁路运输能力。8.生产、生活水源和水质调查。
9.涉及既有线施工的工程,在施工前应详细调查本线、邻线的列车对数、行驶速度、区段划分、技术状况、设备的既有状况(含地下管线)、设备归属情况等。
10.站前各专业之间、站前与站后各专业之间及站后各专业之间的接口部位,施工图设计是否有预留,是否齐全、完善。
第十一条 组织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审查标段及重难点、控制性工程实施性施组和作业指导书。
1.施工单位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必须经过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下发执行。指导书发放和接收必须统一编号和登记。
2.施工单位须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3.施工单位要对软基处理、路堤填筑(含过渡段、路基基床表层)、复杂的路基挡护工程、钻挖孔桩、墩台身施工(50m以上及水中墩)、悬灌梁、预制梁、现浇连续梁、钢桁梁、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开挖及支护、围岩监控量测、隧道防排水(含超前帷幕注浆堵水)、隧道衬砌、高性能混凝土、既有线加固、道岔拨接、牵引变电所主变就位、接触网张力放线、电力过渡、接触网过渡、信号过渡、联合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等施工过程或施工工序,结合现场施工实际和特点,逐项编制作业指导书,达到作业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
4.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前,参编技术人员要吃透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保水保政策,依据本单位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等进行编制。在组织实施时,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必要时组织实地演练。
第十二条 组织桩基试验、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等试验研究。施工单 5 位负责试验,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参与试验、研究,并调整设计参数。
第十三条 报批开工报告。现场管理机构和人员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完毕,报批项目开工报告,批准标段和重难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核备其他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三)工程实施
第十四条 督促地质核查等现场施工配合。
第十五条 组织设计变更审核(审批)。详见《达州建指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组织工程试验、检验。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配足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认真做好工程试验工作。
1.各施工及监理单位试验室实行分级验收和许可制度。各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及监理单位试验室由建指安质部负责验收,施工单位其它试验室由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的试验室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工程试验必须遵照国家和部颁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则进行,试验数据和结论要公正、准确,施工单位和试验机构不得弄虚作假。
3.工程试验和检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委托监理机构对工程试验和检验进行把关,不单独设臵试验机构及设施,如特殊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
4.部分试验要求
⑴对工程材料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钢材、水泥、道砟、红砖和防水材料等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经试验确认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当地材料(砂、石料及路基用填料等)应先取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⑶施工中主要做好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钢筋焊接、路基填土含水量、密实度试验工作,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⑷全线路基评估雷达检测、路基软基处理桩体、复合地基承载力、路 6 基挡护桩体、挡墙、桥梁桩基、隧道衬砌地质雷达检测工作,由公司招标选择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
⑸试验原始资料和试验报告是分析工程质量的技术依据,是工程竣工文件重要组成部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具体实施办法详见《达州建指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建指工程部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对已完的单位工程,组织相关单位参加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 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技术资料是设计、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1.建指设专职人员进行技术资料管理。各施工单位须设专职技术资料管理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实行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以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2.技术资料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标准图、定型图、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临时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变更设计、交底会议纪要、隐检资料、试验和检验资料、测量测试资料、施工记录、质量评审、竣工验收资料等;各种技术资料、记录、施工技术总结,以及设计施工规范、规则、标准、手册、科技成果及相关资料,专题技术总结及有关参考图书。
3.技术资料管理应建立受控文件和资料、有效文件和资料、作废文件和资料档案,所有施工图纸,标准设计图及各类资料,均应分专业、分项组卷存档。编制总目录及卷内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资料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标识,签署标识人姓名、时间,并合并存放。
4.工程管理部负责由设计院提供的各类设计文件的点收、编号、分发 7 和保管,并负责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办理有关文件及施工图纸的收发事宜。所下发的施工图应加盖建指发图专用章。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配齐标准图、通用图和参考图等。所有资料收发借阅都应办理手续,建立台帐,保证技术资料发挥最大效用。
5.各工点主管技术负责人对于施工中的所有单位工程,均应建立单独的单位工程档案,要单独组卷,单独存放,以便于系统汇集施工原始资料,处理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编制施工小结和竣工文件。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编制要与工程进展同步,各种技术资料做到内容填写正确,字迹工整,目录清晰,存档规范,不得出现资料后补现象。
6.分类及分工
⑴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由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编写,印、报、发有关单位,各单位提供资料内容建指将另行发文通知。
⑵各标段及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写,编写内容必须符合各自管段所属接管单位及地方档案管理部门对施工技术总结的各项要求。
7.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
⑴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充分反映工程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⑵施工技术总结应内容充实,抓住重点,分析深入,文字简练,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
⑶施工技术总结要能反映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关键处要叙述清楚,必要时要附图表、照片。
⑷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反复核实,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⑸施工技术总结要求自开工、施工至竣工的全过程要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工程竣工后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写。8.铁路项目的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铁路工程的历史档案和技术资料。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交、运营的日常维护,以及设备的改造和改建、扩建等有着重要的意义。
9.竣工文件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积累形成的。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项目建设初始就重视这项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学习,掌握编制竣工文件的依据和内容;二是坚持谁指导施工谁负责编制的原则,保证人员相对稳定、资料积累完善;三是随时检查、督促收集和整理,以免造成资料文件破损、散失。
10.建指和各单位均成立竣工文件编制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建指及各单位工程部具体负责组织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建指负责对各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各单位负责各自管段竣工文件的编制,对所属单位竣工文件质量及时组织检查指导。
所有竣工文件的具体编写内容,必须符合各自管段所属接管单位及地方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各项要求。竣工文件应随施工过程的进行及时收集编写,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并按规定进行文整、组卷和移交。
第十九条 组织或参与验收。
(五)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达州建指负责解释,内容不完善处参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建指下发的其它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情况将纳入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具体详见《达州建指施工单位综合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