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伦理问题_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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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伦理问题

提要:当前企业财务中做假帐的原因及纠正对策

关键词:新经济,假账,利益驱使,制度缺陷

前言:

假账是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有假凭证、假账薄、假报表等。而有的将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不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改变经济业务性质,滥用科目以隐匿真相,或在单位的正规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外账。

正文:

一、假账发生原因大体包括三个方面

1、制度不建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给舞弊分子以可乘之机。又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机制尚不够建全与完善,审计监督和财政、银行、税务等经济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还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状态,致使这些外部监督机构的有些人员出现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或执法犯法等现象。

大萧条时期,美国决定实行委托管理制度,董事会负责决策,决策之后由高层的管理人员来运作这个企业。为了激励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掌握本企业股票的期权,并且计入年薪。以后,美国许多CEO的年薪总额中包括了大量的股票期权,这意味着这些CEO所领的年薪中有一部分只是潜在的工资,如果自己所领导的公司业绩表现不佳,等到兑现股票期权时,他的这部分薪水可能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为零。问题在于,这些CEO十分清楚公司的内情,知道目前公司繁荣仅仅是假象,他们在公司不行之前就变现自己的股票期权,赚取巨额财富。他们甚至串通会计公司做假账,虚报利润,隐瞒债务,哄抬股价,争取期权变现时间。当真相暴露后,公司股票成了垃圾股后,他们已经抽身而走,最后让广大投资者来承担公司的损失。

2、有关人员思想不建康,少数经办人员思想堕落、利欲熏心,这些作弊分子往往利用专业岗位的方便之机,欲望膨胀,使本来素质低、思想差、虚荣心强、物质欲望强烈,置法律不顾,铤而走险,肆意侵吞或合伙贪污。

海南省文昌市文城一经济社社长、出纳、会计串通一气,将政府的征地补偿款4万元私分。案发后,又企图以文明生态村建设费用作假账。日前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这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据法院查明,2005年3月2日,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征用文城镇坑美村委会湖尾一经济社位于看灯坡

72.97亩土地。2006年,征地补偿款转入该经济社账户。按有关规定,湖尾一经济社应向村委会上缴1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钟某、陈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事实真相手段,共同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4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3、隐匿亏损,夸大成绩,某些单位人为的改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或为了挤占成本费用,偷逃国家税收,以谋取局部利益和特定期间利益,往往授意财会人员作弊,如私设小金库等。

7月2日,北京得意音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郑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一些企业做假账的现象进行了分析。郑方说,一些企业主动做假账的原因,是受到利益的诱惑,比如为了逃税,又比如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使其股票上涨而制作虚假年报,如此等等,这些都是为人所不齿的。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制度在某些方面上的不健全、不合理,导致一些企业被迫做假账,这其实是很无奈的,是一种“良性肿瘤”。比如说注册资本,在我国要注册一个公司按规定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否则就不行。“这是中国的一个特色现象,在国外就不是这样,不论是1元、10元、1万元、10万元都可以注册一家公司,这在我国就不行。没办法,于是有的人就先借钱注册公司,等注册之后再把钱抽出去,这其实是一种无奈之举。”一些专家指出,在企业做假账中起主导作用的应该是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因为他们是公司行为的最后决定者和行为结果的承担者。然而,当国有企业经营者既是“委托人”又是“审计对象”时,这种双重角色不仅使得企业内部财务监控与管理形同虚设,也是造成注册会计师参与造假的最大原因。许多公司董事长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形同虚设,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

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事项,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便丧失了应有的职业道德与之“共谋”作假,结成了“造假利益共同体”。

二、预防假账的主要对策

1、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计法》,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新《会计法》

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十条规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计人员,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法》一方面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赋予了会计人员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的权利,并且增加了对会计人员违背《会计法》对其从业资格的影响。这些法规既加重了对违法犯罪的成本,也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保护力度。作为单位负责人,应从思想上彻底根除做假账的企图,作为会计人员,既要提高自己的业务业务能力,保证财务行为的规范化,也要明确参与造假给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不法行为。

2、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首先是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机构。凡是有预算收入和经济业务收入的单位必须设立专职会计,依法办理财会业务,并要有内审人员搞好监督稽查工作,严防伪造、篡改会计资料等问题发生;其次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领导要当好依法理财的带头人,分管领导要依法把关,财会审计稽核人员要立足本职,规范会计行为和财务手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3、增强审计监督力度。审计人员要以《中国审计规范》规范审计行为,要做到清正廉洁,避免以情代法,以审谋私,不论假账多么复杂与隐蔽,总会在有关方面留下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痕迹或线索,只要审计人员具有扎实的功底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方法,找到突破口,使假账原形毕露。对查出假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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