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_养老保险费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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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
1.业务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
2.业务事项类型:对外服务类型
3.所需提交的材料:您总共需要填报或准备的材料如下:
⑴ 新参保人员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复印件
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4.业务(政策)依据:略
5.受理范围:各街、镇社保所。
6.申请条件:具有本区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
7.业务办理流程:(后页)
8.办理时限:每月1-13日
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节假日除外
10.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
11.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12.咨询电话:88506511
13.监督单位和电话:海淀区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 88506590
14.注意事项:(1)正常人缴费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2月10日
(2)残疾人缴费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10月10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收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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