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_大学生村官岗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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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对村官特别地关注,现在把一些对大学生村官的看法或争议的文章进行转载,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专家建议为大学生村官安置立法
法治的意义就是依据条例办事。当我们的一些颇有创意的工作方法和法律条文发生冲突时,我们应根据情况,或在工作创新上赋予其更大空间的条件,或修订法律以使其更加适应时代的变化。当前,我们流行的创举即在乡村设置大学生村官一职,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生着冲突,在法律层面上产生的新矛盾,值得我们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行政村的干部一律从本村村民中选举。给村里安置大学生村官,实质上是有效提高村委会班子文化素质和科技涵养的一种举措,但在农村施行用空降方式产生大学生村官的位置,和这部法律发生了直接的冲突,尤其是不少大学生村官已开始从助理的位置上升任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的位置,更和这部法律的本意背道而驰。
我们搞建设,我们搞发展,一切方针都定位于以人为本的高度上。以人为本的最高理想状态就是能够在民主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制度,以此在继续解放思想上推动政治进步。
派大学生到农村挂职、创业是好事,既能为农村经济建设增进新鲜血液,科学健康地为农村培育出科技示范人才,形成各种先进的经济体系,又能从一定层面上缓解就业压力,扩大就业面,确是一种科学之举。
问题是,这些创举和一部法律发生了冲突,首先是打破了村民自治这种格局,也产生了村官不由村民普遍直选这种格局。如果从改革的角度看这些问题,这种现象的形成是一种科学探索之举,是突出一些体制瓶颈的关键举措,因为改革倡导的是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但如果从法律层面上分析,我们就应该深思这个问题了。
改革和制度总是一种矛盾。关键是,只有改革才能推动制度的创新。我们一切建设的使命,就是为人民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而凡是和改革开放发生冲突的制度,造成体制瓶颈的弊端,我们都应站在改革的立场上,本着继续解放思想的理念,破解旧秩序、旧制度,给其以制度上的完善、观念上的更新、发展上的创新,使一切制度与时俱进,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特征。
但是,凡属和改革有冲突的事,我们都应根据国情予以改变,给予修订,使其更符合时代特征。既然大学生村官这种新生事物很适宜农村的改革发展需要,我们就应在试点和普遍推广相结合的情况下,探索出更成熟的体制和制度,为修订法律打下基础。法律的修订本身就是为适应时代性,使其体系更加适应民情和国情,这也是立法的宗旨。
郑明怀: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硬伤 来源: 改革内参 作者:郑明怀
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出发点是不容质疑的,但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也该加以考虑。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大学生村官计划自1999年在海南省局部试点实施以来,就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2005年6月,政府发布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要求从2006年开始,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争取用3到5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国每村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完善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引导他们到农村创业,在有条件的地方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任职。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大学生村官慢慢进入了人民的视野,成了农村一道亮丽的风景,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虽然很多人对大学生村官计划持乐观的看法,并送上了溢美之词,高度赞扬此计划的重大作用和意义,认为此举不但可以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也有利于大学生自身的发展,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毋庸臵疑,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应看到,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一)身份模糊:非官非农。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规定,“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虽然把那些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称之为村官,但与村支书、村主任等村官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大学生村官”从本质上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官,也不是公务员,更不是党政系统内的领导干部。虽在农村,但又不是村民,其角色是非常模糊的。
(二)无“法”可依:遭遇法律瓶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选村官,这本是村民自己的事,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出。”这条规定就意味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换言之,村干部只能由本村村民担任。不难看出,作为一项新政策,“大学生村官”在法律层面遇到了困难,这也是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硬伤。
(三)大学生在农村难有作为。不可否认,大学生是年轻,有文化,有激情,但是想在农村大展身手,却不是一件易事。著名三农问题研究专家党国英曾指出“他们大学毕业后不必要去农村做村官,至于研究生毕业,就更没有必要了,除非他们有极为特殊的偏好。”事实上,大学生村官会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第一,大学毕业生手无寸铁,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不足,创业又缺少资金,想要改变现状,几乎不可能。第二,担任助理这样的虚职,并没有多少实权,最终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支书或者村主任手里,有什么想法,想要开展工作,要是得不到其他村干部的支持也只能无可奈何,也只能感慨自己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第三,农村有农村的特点,农村人际关系太复杂,问题矛盾很多,如果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对村里的工作环境、行为习惯、民风民情等一无所知,甚至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一旦碰到地界纠纷、婆媳矛盾等问题,让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大学生去处理这样的事,结果恐怕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甚至是越来越糟。第四,一些地方的村干部不想让大学生村官插手本村的事,一般就安排其打打字、写写报告,送材料诸如此类的琐碎之事。大学生村官只是个摆设,大学生的才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最终只能是碌碌无为。第五,很多大学生村官专业不对口,在农村派不上用场,最终只能是学非所用。
(四)动机不纯。有些毕业生去做村官并非心甘情愿,只是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下的无奈选择,看重的是政府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待遇,如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入选的大学生将与乡镇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第一年人均月薪2000元,第二年2500元,第三年3000元,并由政府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其中非北京生源北京高校毕业生,聘用两年连续考核合格者,经北京市人事局批准,可转为北京户口。如果能够在城市找到一份好工作,他们压根儿就不会去农村当村官。从一开始就不是冲着扎根农村的远大理想,不是自愿地、主动地、发自内心地、真心真意地想服务农村。一旦有机会,这些大学生村官就会“孔雀东南飞”,“人往高处走”,他们不会留在农村一辈子,做村官只是权宜之计,是退而求其次的无奈选择。指望这些动机不纯的大学生村官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岂不是天方夜谭。
(五)前景堪忧。按照《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规定,“到农村就业的,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相应职务”,“要把这批人员作为将来补充乡镇、街道干部的重要来源”。问题的关键在于有多少大学生村官在任职期满后有机会选拔到乡镇机关呢?要知道,县乡政府跟本就没有单独增加公务员编制的权力,加之乡镇事业单位超编本来就很严重,哪里有大学生村官的容身之地呢?即使上级政府想解决村官的后顾之忧,那也只是上级政府的一厢情愿。海南省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几年来,选拔计划工作渐趋停滞,这对于大学生村官计划应该是当头一棒,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把大学生村官计划看作是地方的政绩。
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出发点是不容质疑的,但在实践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也该加以考虑。事实上,一些从农村来的大学生,毕业后也想回到自己的家乡,然而,回农村不是想回就回的,一些想回农村的大学生却回不了农村,因而,政府与其大力推行“大学生村官计划”,还不如实施“大学生回乡”计划。
(本文来源:改革内参作者:郑明怀)
应紧急叫停大学生村官计划
中国网 作者:许斌
从今年起,连续5年,江苏省将每年选聘16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新农村建设第一线任职工作。(《扬子晚报》)
但这些大学生,不要说熟悉农业、农村,问最基本的一点:他们分得清“五谷”吗?现在,即便是许多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其实都“十指不沾阳春水”、分不清“五谷”了。
抛开专业素质不说,即以管理经验论,让这些基本没有社会生活经验的半大孩子,走出校门就直接管理数百人、乃至数千人的村子,大致相当于要在管理科学的试验田上培育“亩产十万斤”的奇迹,想一想都令人感到恐惧。
所幸,大学生担任的,基本是象征性职务并不拥有实际权力,如副书记、主任助理等等。问题是,村,并不是一级政府,承担的行政职能极其有限,经费来源捉襟见肘,根本没必要维持庞大的行政架构,如专职副书记、副主任这些职务,早就在历次改革中被裁撤了。
因为这些大学生的来到,因人设官,重新恢复这些职位,表面上看,不需要村民承担费用,但实际上,公共财政因此支出的费用一定会以扶持农业、农村的名义列项,公共财政中用于扶持农业、农村的资金本来就少,其中一部分,用于供养这些大学生了,自然不可能用于其它方面,村民能得到的直接扶持就减少了。以江苏省的情况而论,财政给予这些大学生每人每年18000元补助,另按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臵经费,加上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假设一个村子有村民1000人,则为供养这一名额外的大学生村官,每位村民每年将损失本来可以通过不同方式、不同渠道获得的20元以上的财政补贴。目前,中国有大约70万个行政村,如果给每个村子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相当于平空增加70万事实性的公务员,以人均年消耗2万元计,公共财政年负担为140亿元左右!
硬行委派大学生村官凸显了对市场的极度不信任,在村非一级政府、不承担过多行政职能的前提下委派大学生村官,寄希望于这些大学生充当经济带头人。但实际上,市场受价值规律支配,只要不受外力的野蛮干预,价值规律一定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给,强势的市场主体、特定时期的市场趋势皆由市场竞争中产生,而绝非能由得行政权力硬行安排。何况,这些大学生们还只担任着边缘职务。记得在一篇报道中曾经看到一位大学生村官吹嘘在自己努力下,商家开始进村收菜方便村民了,这却早已是一种常态,为市场发展的必然,并不需要谁来强力推动,用著名的经济原理来解释是“屠夫、面包师、酿酒师卖给我们商品,并非出于他们的恩赐,而出于他们对自身命运的关切”,这样的功劳都要记在自己帐下,让我感叹的是:这些大学生,没学会扎扎实实做人,而学会了飘飘浮浮做官。
硬行委派大学生,更有打造“政治风景”的嫌疑。无谓消耗巨额公共财政资源修建高而空的办公楼、大而无当的广场算政绩工程,那么,消耗巨额公共财政资源平空供养难以计数的大学生村官,为此不惜恢复被裁撤的冗职是否也要算“政绩工程”呢?对文凭的盲目崇拜绝不等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且,我国早已确立了村民自治原则,委派村官,怎么也要提前征求村民意见,在村民认可了以后才能委派吧。在征求意见前,还得具实以告:相应开支以扶持农业、农村名义列项支出。
考研究生加分,优先录用为公务员,这些,这于大学生们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前者破坏了教育公平,学问是学问,工作经历是工作经历,不能勉强重叠起来,如果做村官就可以加分,深圳市金融高管的子女参加中考凭什么就不能加分呢?一般而言,金融高管对于深圳市打造金融中心的贡献,可是远远超过了一个担任边缘职务的大学生村官。而优先录用为公务员,在同一体系之内给予补偿,算不得破坏公平,但机会实在太渺茫了,特别是随着改革深入,乡镇机构恐怕还会面临着大幅度精减,有几个幸运儿能喝到这一杯蜂蜜?即便录用过程百分之百的公正。
如果大学生们真正志在农村,欢迎他们扎根农村做实事,在大地上撒播金色的希望。有服务村民之心,在有朝一日得到村民认可后,自然可以经选举成为乡村领袖。但实话实说,农村能提供给他们的发展空间极其狭窄。不要再鼓动、诱惑、委派他们去陌生的农村充当边缘性质、摆投性质的村官了,于事无补,于他们个人也不益。大学生村官任职时间一般为3年,这3年是人一生中极其重要的3年,3年期满没能考得取研、转成公务员,他们将面临着怎样的窘境呢?搞不好,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重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