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_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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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第七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湖南工学院第七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
湖南工学院
三、协办
各职能部门
四、承办
基础课部
五、参赛单位
全校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参加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暂定2010年11月25日—26日;第12周,星期四至五(具体时间:待酃湖校区田径场维修好后举行)
2、地点: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田径场
七、竞赛项目
男子项目(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91.4Cm)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克。
女子项目(共15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76.2Cm)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克。
八、竞赛分组
各系(部)男子组、女子组
九、参加办法
1、以系(部)为单位组队参加。每系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1人,工作人员2名。请各参赛单位在报各表上填写好团长、领队、教练,并加盖行政公章方为有效,一经报名不可更改。
2、每项目可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十、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必须是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的本院在校本科生和专科生。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名次及赛次。只有3人(含3人)报名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其报名运动员可在报名后申请改项。
3、计分办法:各组各项目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报名参赛不足8人(队)的项目计分方法不变。破本校田径纪录加9分,接力加18分,在同一项预决赛中破纪录只加分一次。
十二、录取名次
1、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报名人数等于或者不足8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2、团体名次
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团体总分相等时,按破纪录及获第一至第六名的顺序的人数排列,多者列前。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评选3名,以队为单位进行评选。
十四、奖励及惩罚办法
(一)奖励及奖金
1、个人前8名发荣誉证书及奖金。第一名至第八名奖金分别为20元、18元、16元、14元、12元、10元、8元、6元。
2、团体及道德风尚奖发奖牌及奖金。
3、破院纪录的运动员另发放奖金20元。
4、体育道德风尚奖奖金300元,团体总分前六名获得者奖金分别为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
5、以上奖金均由各代表队统一领取。
(二)惩罚及扣分
1、报名无故不参赛者,每人次扣团体总分5分。
2、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资格取消该系团体总分奖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资格,举报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单位5分。
3、非工作人员及非当场比赛运动员进入比赛场者扣除团体总分2分。
十五、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各系将运动员报名表交酃湖校区体育器材室(田径场)向影姣老师处。
联系人:向影姣***孙柏顺***
十六、其它
1、比赛在酃湖校区田径场举行,起跑器、钉鞋等各系自备。
2、编号:安全与环境工程系 01机械工程系0
5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02建筑工程系06
经济与管理系03材料与化学化工系07
计算机科学系04基础课部(外语系)08
(运动员编号为5位)
3、各系部自备队旗一面,颜色不限。
4、请各系部按竞赛规程要求参赛。
5、接力每队必须统一队服。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承办单位。
湖南工学院第七届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筹备委员会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