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通知_中学生运动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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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教普【2011】50号
关于举办咸安区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赛)的通知
各乡(镇、办、场)教育总支、区直各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不断深化我区学校体育工作,丰富学校群众体育活动,提高体育训练和运动竞技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咸安区第七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咸安区教育局,二、承办单位:咸安区实验中小学,三、协办单位:红旗路中学。
比赛日期为:2011年11月16日—17日(遇雨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区实验中小学田径运动场
二、承办赛事的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的 宗旨,积极做好运动会的宣传策划,场地器材的添置、安排和安全、卫生的实施监督等系列工作,精心组织,确保运动会顺利
进行。
三、本届运动会将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加大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力度。各参赛单位均要做好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无在校学籍、无参赛证参赛、以大充小等不正之风发生。凡在学籍网无学籍,无照片或高中顶替初中生参赛的运动员,一律视为冒名顶替处理。
四、凡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人身平安保险凭证(见附页4),方可参赛,否则不准参赛。
五、参赛单位自接通知之日起,应迅速做好赛前的宣传发动和组队训练工作,加强运动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和竞赛纪律教育。同时,以本届运动会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活动,深化学校体育教学课程改革,努力提高广大师生的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
附件一:咸安区第八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附件二:咸安区第八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附件三:咸安区第八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运动员资格、健康审查表。
附件四:咸安区第八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运动员材料栏。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中学生田径运动会通知
咸安区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一:
咸安区第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咸安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咸安区实验中小学
协办单位:红旗路中学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11月16日—17日在实验中小学举行。
三、参赛单位:
区直各初、高中,各乡镇办中学。
四、竞赛分组和项目:
1、分组:
竞赛分高中男、女子组,初中男、女子组,四个组别。
2、竞赛项目:
A、高中男子组(共15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
100m栏(栏高0.914m,栏间距8.5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铁饼(1.5kg)标枪(0.8kg)
B、高中女子组(共14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100m栏(栏高0.84m,栏间距8.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0.6kg)
C、初中男子组(共14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
100m栏(栏高0.84m,栏间距8.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5kg)标枪(0.6kg)
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
注:全能项目比赛在一天内完成,顺序为100m、跳高、铅球。
D、初中女子组(共13项)
100m200m400m800m1500m
100m栏(栏高0.76m,栏间距8.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
跳高跳远铅球(4kg)标枪(0.6kg)
三项全能(100m、跳高、铅球)
注:全能项目比赛在一天内完成,顺序为100m、跳高、铅球。
五、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名,教练员2员,裁判员1名,领队1名(请注明行政职务)。领队须由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担任,不得有教练兼任领队。
六、运动员条件及资格审查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咸安区初中或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2、运动员的参赛资格由区教育局普教股审核为准。
竞赛中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赛资格与成绩,另扣除该队团体总分10分、全区通报批评。
3、高中学生不得参加初中组比赛。
七、报名和报到
1、报名:
A、各队必须于2011年10月20日前来咸安教育局普教股办理运动会报名事宜,交运动员资格、健康审查表、保险凭证表、报名表及学籍档案等材料。逾期不报者全区通报批评。另各队运动员、领队、教练员、裁判员需交小二寸像片一张,用以办证。
B、报名时,各队须交一份80个字左右的入场解说词及参赛费600元。
2、报到:
A、各队于2011年10月24日下午5:00前到区教育局普教股报到(领取有关证件),11月16日早晨7:00到达实验中小学参加开幕式。
B、运动会期间,各队住宿费、差旅费及伙食费等均自理。
C、各单位自备一面队旗供运动期间使用,规格为3×2m,颜色自定。
八、竞赛办法
1、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兼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队每项限报2名运动员,接力项目每队限报一组。
2、竞赛分为三大组别:即高中男、女子组,城区初中男、女子组,乡镇初中男、女子组(浮山办纳入城区组)。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4、计分和加分方法:
A、高中组各单项录取前三名,按9、7、6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报名不足8人的项目,计分方法不变,打破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者加倍计分,运动员在一个单项目中同时创和超多次纪录,只按
最高分数加一次。
B、初中组各单位项录取前8名,单项按9、7、6、5、4、3、2、1计分,全能及接力项目加倍计分,余下计分方法同A款。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高中组分别录取前三名,不足录取名次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的比赛。
2、初中组各单项(含全能和接力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其余录取名次方法同上款第一条。
3、高中组团体分别录取前二名,初中团体分别录取前八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4、设体育道德风奖3个,优秀组织奖若干个,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男、女运动若干名。
5、对荣获团体总分奖的代表队和单项奖的运动员授予锦旗、奖牌及荣誉证书等奖励。
十、其他
1、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本规程解释权属区教育局普教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