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章程_学校记者团管理章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记者团管理章程”。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章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隶属延边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是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由来自全校爱好新闻和文学写作的优秀学生构成,跟着学校党委、行政步伐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并以宣传学校党委、行政指导方针和政策,丰富校园文化为工作中心,在校内学生开展的新闻宣传工作中起引导作用。

第二条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记者团以“新闻立团、以情治团,兼容并包、共同进步”为宗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服务学校的教学科研、献身于校园文化建设。《延边大学校报》在业务上对其进行指导,坚持“校报育人”的原则。

第三条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作为记者团团员的“心灵家园”,注重团员新闻写作、文学写作、口才与演讲、新闻与文学评论、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在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提升团员的综合能力。

第四条 为了保证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的健康发展,在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并为规范和加强记者团的管理,创造良好的团内气氛,不断开拓创新,从而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系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基本原则,具体管理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修改。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记者团日常工作内容:

(一)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准确、及时报道校园活动;

(二)在延边大学新闻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新闻采访报道;

(三)紧密配合延边大学新闻中心编辑、出版、发行《西南科技大学报》;

(四)制作、维护、管理延边大学新闻网;

第三章 记者团团员

第六条 外国语学院记者团团员均为延边大学在校学生。

(一)内部人员组成分为见习记者、实习记者、学生记者。

(二)根据记者团老带新的传统,见习记者和实习记者均由学生记者进行引路和帮扶,促进其业务水平的提升。

第七条 招新条例

(一)外国语学院记者团每年秋季招收新团员,吸纳全院系精英。招新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每次招新前应确定招新条件与人数。

(二)记者团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不定时招新,每次招新应以能正常开展记者团工作为原则确定具体人数。

第四章记者团团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记者团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优先参加新闻中心或者大学生记者团计划安排的各项学生活动;

(二)有权利使用新闻中心提供的新闻写作资源;

(三)可优先向新闻中心校报编辑部投稿,参加校内新闻事件的宣传报道;

(四)成绩合格、表现优秀者,有申请大学生记者团记者级别晋升的权利:

(五)可申请“优秀学生记者”以及学校给予的优秀学生干部等奖励;

(六)享受学校对学生干部的综合测评能力素质加分

(七)对记者团学生干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对记者团事务的表决权;

(八)对记者团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九)说明具体原因后经同意有主动要求退出记者团的权利和自由

第九条 记者团团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维护记者团章程和记者团的荣誉;

(二)遵守记者团日常管理办法,执行记者团的决议;

(三)按时按量、保质保量完成新闻中心和记者团分配的工作和任务;

(四)积极参加新闻中心大学生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虚心求教,积极提高采编能力,努力提高新闻写作能力,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

(六)向团务委员会反映记者团不良现象和工作缺陷,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 新团员自加入记者团之日起,须认真领会记者团章程,维护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的形象和声誉。记者团团员要求退团,应书面通知记者团团务委员会,并交回相关证件;经团务委员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新闻中心备案。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记者团实行团长负责制,为便于内部建设和管理,进一步管理日常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促进记者团高效快速的发展,记者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创作部、外联部、生活部共计五个部门。

第十二条 记者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团务委员会,记者团重大事情均由团务委员会讨论和裁决。团务委员会委员由记者团团长(1名)、副团长(2名)、各部长(5名)、优秀学生记者(2名)共12人组成:团务委员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进行上一阶段的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会议须有2/3以上的团务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记者团全体会议由团务委员会决定,原则上每学期两次,开学初和学期末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三条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校报的编辑工作,特成立校报编辑组。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十四条 为激励记者团全体成员共同进步,树立先进典型,特制定奖励条例:

(一)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每学年举行两次大型评奖活动,每学

期期末各一次,颁发奖状和奖金用于表彰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表现出色的学生记者;

(二)每月报评活动中设“好稿奖”,且每月据个人表现评出“工作积极分子”,以公示和物质奖励方式进行表扬;

(三)特殊情况及大型活动评奖类型和方式由团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五条 为规范记者团内部纪律,约束团内成员不良作风,特制定惩罚条例:

(一)无故缺席记者团内各种会议、经常不参加记者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未完成自己份内工作者,总计达三次及三次以上给予其“取消评优”的惩罚;

(二)凡有损记者团形象与声誉的团员,将对其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进行公开书面检讨,情况恶劣者经团务委员会表决通过、新闻中心老师审议开除团籍,予以全校公告除名并将处理结果移送至本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对校报记者团的工作失去信心或漠不关心者、从来不参加校报记者团的任何活动者、重修学分高达5分者、受校级以上处分者均给予其“自动退团”的惩罚。

第七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六条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基金来源:

(一)外国语学院团委宣传部划拨;

(二)团友捐赠;

(三)个人稿费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勤工助学岗位获得;

(六)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赞助;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 记者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报销必须凭借有效收据,并及时报销。记者团实行财务分开管理制度,会计和出纳综合管理。相关人员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

手续。每学期结束时通过网页,QQ群向全体团员公示财务出入情况,接受团员的监督。

第十八条 记者团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0年9月17日团务委员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9月17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团务委员会。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

二〇一零年九月十七日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章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延边大学外国语学院记者团章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学校记者团管理章程 大学 章程 延边 学校记者团管理章程 大学 章程 延边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