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人员应具备四种能力_人员具备的能力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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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人员要有四种能力

督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服务性较强的工作,上下左右联系较多,工作十分繁杂,涉及面很广,政策性很强, 对象很复杂,要求也很高,这就要求督查人员具有较高的工作水平,具体来说要有四种能力:

一是组织协调能力。督查工作处在承上启下、协调左右的关键位置,督查人员作为领导抓落实的拓展和延伸,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按照领导的授权,搞好组织协调才能真正得到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尊重和信任,才能使联合督查的各方形成合力。

二是综合分析能力。督查人员作为领导抓落实的参谋和助手,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真实、准确的找准问题所在,科学分析归纳出本质东西,使之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对于领导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应对措施、制定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文字表达能力。督查工作作为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样具有秘书性,同样是为领导抓落实服务的,上级决策落实情况、本级指示精神、下级运行情况等许多工作要靠文字材料来反映,督查人员只有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才能及时、准确无误的向领导反馈情况,才能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

四是解决问题能力。督查是一种手段,根本目的在于促

进工作落实或问题解决,督查人员在督查中经常接触和面对大量的实际问题,特别是政策范围内不落实的问题。督查人员只有熟悉掌握政策、在领导授权范围内,正确、及时、妥善把问题就地解决,才能逐步树立起督查权威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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