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科目培训(最新)_公需科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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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4年度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公需科目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沈人社发〔2014〕42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4〕94号)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培训与学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4年,面向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公需科目培训,计划培训15000人,各区、县(市)具体任务指标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
三、培训内容
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以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低碳经济培训教材》作为培训和考试的教材(教材费用自理)。
四、时间安排
2014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学习、考试自5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五、培训方式
此次公需科目培训仍以 “在线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依托“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daodoc.com)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专区开展。学员可登录该网站进行在线学习并完成考试。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可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自学、脱产培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六、考试方式
公需科目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命题,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参加在线考试。每位学员均有两次答题机会,任意一次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括60分)即视为考试通过。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程序,周密部署,确保实效。
(二)认真筹划,抓好落实。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指标,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在线学习学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已经申请用户
名、密码的学员不需要重新报名,可直接登录“辽宁干部在线学习网”参加学习及考试。首次参加“在线学习”的单位需登陆“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www.daodoc.com),在“下载专区”中下载Excel格式的《在线学习学员信息采集表》(并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将学员信息及联络员信息按格式填写好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同时上报订购教材数量),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四)考核结束后,凡成绩合格的学员将按30学时记入《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执业资格注册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年度任务计划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2日
附件
2014年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公需科目培训任务计划表
序号 区 县 培训人数 1
和平区 1400 2 沈河区 1400 3 铁西区 2700 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 1600 4 大东区 1400 5 皇姑区 1400 6 东陵(浑南新区)2300 7 于洪区 800 苏家屯区 800 9 沈北新区 1200 其中:蒲河新城 800 10 新民市 400 11 辽中县 400 12 法库县 400 13 康平县 400 14 合 计
15000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