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思考_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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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思考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科学判断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当今世界和中国实际的重大理论创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不仅有其现实根据,也包含了许多内在的哲学思想。以下是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思考。
一、物质与意识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社会也具有客观存在性,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则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这一客观事实要求我们办事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有其现实根据,这一思想是依据我国现实情况而提出的,既有符合其发展的条件,又有需要借此来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当前我们已具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有利的条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不懈努力。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对社会和谐的认识不断深化,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过长期努力,我们拥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种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我国和谐社会目标也是党中央根据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而及时提出的,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收入分配不
合理造成的两极分化、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党内腐败现象、人民群众的看病难、买房难、子女上学难等一些列社会问题构成了种种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居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客观因素而提出的,正是为了不断巩固业已形成的和谐局面,正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理论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和科学的理论可以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使人们的实践活动走向成功;错误的意识和理论会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导致实践的失败。这就要求我们的实践活动必须以正确的意识和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人民伟大的实践,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二、联系与发展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整体与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我们应该既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又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
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同时,正如胡总书记所说的,作为每一个社区、家庭,每一个基层、细胞也即每一个部分都必须做到和谐,只有这样才能以局部的和谐推动整体的和谐。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和谐社会理念就是一个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事物。“和谐社会”是动态发展的“和谐”社会。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和谐社会”应是一种动态的“和谐”社会并随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呈现出新的面貌和特点。“和谐社会”作为一新事物,它是一个由弱小到强大,由比较简单、低级的和谐到复杂、高级的和谐不断发展前进的“动态”过程。构建“和谐社会”如果忽略这一点,试图一步就构建一个非常高级理想的和谐社会,这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不仅违背了事物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看到其动态发展性和阶段性,只有把握了这一点我们才能进行科学的构建。
“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谐社会”的实现是一长期而艰巨的历史过程。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和谐社会”作为一新事物战胜并取代原有的社会形式是一个反复、长期的斗争过程。目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决定了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一帆风顺的,会遇到各种困难,遭到各种挫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社会”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
三、矛盾的观点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在矛盾群中又分为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而且矛盾具有普遍性,不同的矛盾又有特殊性。因此解决矛盾时既要坚持全面分析矛盾,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和时代发展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开拓新境界,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分析中国矛盾的情况下提出来的。
人与自然界时刻处于矛盾之中。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
程。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涵义,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居于关键地位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讲“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并因此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这一点,至今仍然是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现在三农问题、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公民权利问题、民主法治问题等等都是这个问题在新时期的具体表现。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这个主要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注意几点:提高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公平,协调利益关系。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矛盾。解决这个矛盾要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要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构建的成果。为此,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当前,我国社会建设领域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后必然产生的。解决这些矛盾,关键还是要靠发展。
四、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而且是对唯物史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不仅要把人民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那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是一个具有创造活力的社会。它需要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最广大人民群众投身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来。这就要求:第一,必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只有把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反映好、协调好、处理好,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兼顾好、处理好,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第二,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只要从事正当职业,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必须尊重他们的劳动、知识和创造,在体制、机制、法制上保障他们想干事业、能干事业、干成事业,真正做到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第三,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只有既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又领导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第四,必须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第五,必须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大力营造鼓励创造、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支持人们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其他方面的创新,使我国社会发展始终充满蓬勃的创造活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从多个哲学角度来认识,才能加深对这一理念的理解,也有利于每一个人出一份自己的力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