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人员“八条不准”工作纪律_工作纪律十不准
项目管理人员“八条不准”工作纪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作纪律十不准”。
项目管理人员
“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创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确保建设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特制定以下“八条不准”工作纪律。
一、“八条不准”的内容
(一)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各种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及其他钱物。
(二)不准索取或接受投标商、供货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打高尔夫球、长途旅游、星级酒店聚餐等消费活动。
(三)不准接受或变相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与工程建设无关的大型文体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推销推荐或要求、暗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物资、材料、设备。
(五)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向施工单位指派高报酬的劳务用工人员。
(六)不准本人或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接高于现行施工单价的工程建设业务。
(七)不准要求或暗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八)不准占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车辆、设备材料、人工,无偿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提供服务。
二、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请项目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违规违纪者将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者将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三、职工在办理扩建项目业务过程中,违反以上“八条不准”工作纪律的,同样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情节较重的,报请处理。
四、本工作纪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管理人员“八条不准”工作纪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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