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典型材料_司法工作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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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典型材料
东城乡司法所所长 杨占文
我叫杨占文,今年38岁,中共党员,是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的一名普通干部,1993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05年以来担任司法所所长、法律服务所主任兼信访办主任、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多年来,我以创建文明司法所为重点,狠抓司法所组织、基础和业务建设,建成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干警队伍,为全乡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乡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将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调整到司法所,目前所里有2名工作人员,都是大专以上文凭;办公室也由原来的1间变成了现在的3间,并重新进行了装修,还配备了电脑、摩托车等现代化办公设施和通讯工具,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2011年东城司法所被临汾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十佳司法所。多年来多次受到县政府和县司法局的表彰。
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筑牢第一道防线
十多年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我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社会上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我认为:“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我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2008年7月份的一天,某村女青年因与丈夫生气服毒身亡,女方娘家让男方将丧事大操大办,双方对此问题产生了分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女方娘家扬言:如果不按我们的意思办,就组织人到男方家里大闹一场,男方不示弱说:“来吧,好狗咬不出街,只要敢来闹,来一个,放倒一个,来两个,放倒一双,一个也别想走。”
我通过三级民调信息网络获取悉这一情况后,带领乡机关两名工作同志迅速赶赴现场,只见黑压压的人群把整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双方都拿着棍棒、钢钗等农具,互不相让地对峙着,眼见一场械斗就要爆发,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怎样才能不发生流血的暴力事件。我一到,大部分人都认识我,都主动让开一条路来,还没等我开口,就听女方娘家人说:“XXX,你来也不行,今天非得让男方陪葬不可!”。我接上话说:“那是封建社会剥夺人权欺压百姓的行为,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还有陪葬这一说?”女方娘家人说:“是他把我女儿逼死的,就应该让他陪葬”。我语重心长的说:“现在天气这么热,你忍心让你女儿晒在太阳下吗?你忘了‘入土为安’这句话了吗?咱们还是先让孩子入土为安,有什么问题再解决,再说你们双方通过打架,问题就能解决吗?如果是男方把人逼死的,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通过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都感惭愧,见时机成熟,我把村干部和各方管事人叫到一块,通过协商,双方就陪葬一事达成了一致协议,我一直坚持到殡葬结束,才带领同 志们返回司法所。
2010年5月的一天上午,我刚到镇东区某村处理完一起合同案返回镇司法所,就看见一妇女正在门口等他,引着两个孩子(大的四岁,小的两岁),满脸怒气的声称,如果今天不给她办离婚,就喝农药,死在这里,说着就从提包里拿出了一瓶农药。我听后,陪着笑脸,热情的把她让到屋里,给她端来了开水,让他先稳定情绪,然后再慢慢说。原来,王某的丈夫在饭店同几个弟兄吃饭时,与服务小姐说笑话有点过份,恰巧被来找丈夫的她听到,她便推门而入。与丈夫大吵大闹,还打了服务员。在众人面前,丈夫感到脸挂不住,气愤之下,打了她几下,她便更加怀疑丈夫与服务员有不正当关系。回家几天来,就天天与丈夫生气,甚至和家里其他人的关系也日趋紧张,大有不离婚誓不罢休之势。面对此种情况,我首先询问了王某过去夫妻间的关系情况,深知过去二人关系很好,结婚六年来,从没有生过气,有时就是有点小口角,也总能很快地冰释雪融了。从这些可以判断,二人的婚姻还是有感情基础的,这过不过是误会,一时心里想不开。于是我就对王某讲人生、讲法律、讲夫妻间的互谅互让,并让她好好想想丈夫过去的好处,想想离婚后孩子的问题。通过几个小时的促膝长谈,王某的态度好转了,但仍然坚持:自己从家出来,没脸再回去。我就答应随她一起回去,帮助她做其丈夫和家里的工作。我给王某母女三人领来饭菜,热情款待她们。饭后就顶着刺骨的寒风,把她们母女三人送了回去。到家后,又耐心地开导其丈夫,批评他的错误,并组织了王某的家庭会,做其他人的工作。经过三天四次长达二十余小时的耐心调解,细心说教,终于使这即将分道扬镳的夫妻消除了误会,一家人和好如初。
十多年来共参与和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300余件,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使一对对因家务琐事而分手再即的夫妻破镜重圆;一起起动物伤人、宅基侵权、土地边界、山林水土、通风采光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位位遭虐待的老人过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双方当事人由怒目相持,到握手言和。这里面无不渗透着我的心血和汗水。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十多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 知,我自制了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十法一条例”法制宣传图片120余张,连同“四五”普法“五五”普法挂图一起,在东城乡每月一、六集会期间,张挂宣传800多场次,受教育人达6万多人次,我还利用全乡各村开设的法制宣传专栏组织各村普法员定期更换法律、法规、信访条例等宣传内容。为了把全乡的普法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我多次赴临汾市购买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录像带20余盘,订阅法制报刊达1000余份,购置普法教材1万余册。多年来,我们司法所搞法制培训20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5万人次,使全乡的法制宣传遍及到各个村的各个角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近几年来,我们东城乡依靠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经济工作一直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如何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全乡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直是我孜孜以求并为之不断奋斗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担 任个体户、村委会法律顾问10 多家,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代写各类法律事务文书100多份,协办各类合同公证500多份。凡经我把关协办的合同公证,履约率达99%。
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为做好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几年来,我对辖区6名回归人员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如指掌,谁犯啥罪,那个法院判决,多长刑期,在那里服刑,个人特长、家庭状况,我不看簿册都能说出来。帮助教育好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个回归人员都非常热情接待,积极安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加快他们自我改造,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我深深的知道,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时刻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为一名司法干警,心里就要时时装着辖区百姓;做为一名司法所长,就要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十多年来,我时时处处严于律已,下乡查办案件从不吃招待饭,不吸招待烟,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了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深感对不起家庭,对不起爱人,对不起孩子,自己是一 位不称职的丈夫,不合格的父亲。爱人和孩子也经常抱怨,但我认为: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做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舍“小家”顾“大家”,就是要“个人”利益服从“组织”利益,对得起党和人民,对得起所热爱的司法事业,对得起东城乡的父老乡亲。
各位领导、同志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艰辛,但伟大又光荣,它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没有炮火连天的战功,没有出生入死的考验,也没有攻克科学尖端的荣耀,它就像大海里的一滴水,像荒原的一棵草,像二十品芝麻官,我也要为之辛勤的耕耘,默默的奉献。我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奋斗了十多个年头,没有获得一官半职,也没有捞取一点私利,更没有人半夜送礼品、送红包,但我的精神是富有的。党和人民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给予我比官帽、比金钱、比物质更至高无上的荣誉。
我们东城乡司法所以对事业的一片赤诚,对人民群众的一腔热情,在平凡的岗位上扎实工作,默默奉献,牢牢守住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成为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的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