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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发„2008‟14号
云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单位:
《云鹤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镇安监办联系。
二○○八年五月四日
云鹤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切实有效地预防全镇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查的目的意义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省、州、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镇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村、社区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分组情况
此次督查行动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安监办)综合指导、协调,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庆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通„2008‟33号)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2-
自查工作。镇安监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村、社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镇级督查不少于3个村、社区,各村、社区督查要不少于1/3的村民小组。综合督查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时间:5月1日至7月2 0日,具体分组情况为:
第一组(秀邑、菜园、新生邑村委会):由镇安监办牵头,镇派出所、工商分局、国土所抽调人员,重点督查露天采石场、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农业机械机况、水库;
第二组(东升、仓河社区,城管办、镇教办):由镇安监办牵头,镇派出所、工商分局、镇教办抽调人员,重点督查加油站、液化气库、学校、烟花爆竹销售点、商场、人员密集场所;
三、督查的具体内容
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是: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鹤政办通[2 0 0 8]3 3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
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专项督查的内容主要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订和贯彻执行情况。
具体督查内容由镇安监办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镇安监办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社区,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村、社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5月15日前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镇安监办,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4-
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镇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镇安监办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伤亡降到最低。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开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暴光。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安监办,并于7月中旬将本村、社区,本部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上报镇安监办。
主题词: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通知
抄送:县安监办,镇人大,镇纪委。
云鹤镇党政办公室2008年5月4日印发-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