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涉法问题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_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涉法问题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正确处理涉法问题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我国民间有这样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据说,清朝大学士张英在当宰相时,收到母亲的一封来信,信中说张家与邻居吴家之间有一空地,吴家在修房砌墙时越过了中界,两家发生了争执,想借他的官戚给家中出口气。张英看过信后,略加思索,挥笔给家中写了一封回信。信中这样写道:“千里捎信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的母亲看到信后,心情豁然开朗,于是主动把界墙让出三尺,邻居看到他家退让了,感到不好意思,也向后退了三尺,这就是著名的“六尺巷”典故,也是处理邻里纠纷的传世美谈。
战友们,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日益加快,我们军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来,军区部队发生了很多起涉法犯罪的案件,危害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教训极为深刻。这些案件的发生,应该能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借鉴。下面,我们就以“正确处理涉法问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个题目与大家作个探讨。
一、当前官兵涉法问题的类型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深入,随着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部队和军人军属涉
(三)因邻里纠纷引发涉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农村籍官兵当中。有的地方以战士户口不在本地为由收回或不予批划宅基地;有的因为发包方擅自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而引发经济纠纷;有的因为相邻地界划分不明确引发挤占纠纷;有的因为建房、植树、通行、采光、排水等问题引发邻里纠纷等。如某团战士小徐家中宅基地被邻居抢占,双方在争执中,父亲被打致残。刚探亲踏进家门的他经不住亲友的“点拨”,怒火中烧,对邻居大打出手,导致邻居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他因此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事后他后悔地说:“假如当初我的头脑能够冷静一点,理智地对待这件事,没有那么强烈的报复心,事情就不会这样了”。然而,这一切为时已晚。
(四)因事故纠纷引发涉法问题。这里主要有三类:一是交通事故。大部分是地方车辆肇事,导致军人军属伤亡,赔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有一些是军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地方人员而引发的纠纷。二是工伤事故。一些官兵亲属因工负伤或致残后,得不到合理的医疗保障,有关部门互相推诿,投诉无门。三是医疗事故。当事人往往在鉴定结论、赔偿标准、赔偿数额上各执己见,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如某部机关助理员李某,父被地方公交车撞成植物人,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法院二审判决公交公司赔偿45万,但至今才支付了10万。
(五)因优抚与退役安置引发涉法问题。家处贫困地区的农村籍战士这类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优抚金不落实。有的地
同志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直接的关系,“不敢”打官司或“不愿”打官司的现象仍很有市场。究其心理根源,主要是存在以下四个误区:
(一)习惯上“私了”的误区。“私了”涉法问题成为某些人的习惯做法。既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又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引起私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四点:一是不愿意公开解决涉及个人及家庭隐私方面的问题。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如私了,免遭别人“说三道四”。二是怕麻烦。认为打官司费时耗力、程序复杂,担心在时间、精力上陪不起。三是顾虑重重。前怕狼,后怕虎,信心不足,认为打官司有输有赢,弄不好就会吃亏。四是怕经济上受损。有的认为打官司劳神伤财,弄不好还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不如私下了结划算。古人云:“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如此“私了”,不仅本人及家庭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且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给社会留下后患,其危害是严重的。某部战士小周的姐姐,被村里的一位青年李某强奸,家人却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特别是怕影响全家的名声,以2000元“青春补偿费”私下了结。李某的犯罪行为未得到应有的制裁,更加无视法律,继续作案,被公安机关抓获。李交代了以前的犯罪事实。司法人员对周家这种“私了”的错误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全家人都后悔不已。从这个案件中,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私了了不了,法律主公道。
治病,徐夫妇已经花了十多万元,真是苦不堪言。这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教训值得汲取。
(四)行为上“以错对错,以牙还牙”的误区。这种行为上的误区主要是由于报复心理造成的。《圣经》中曾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报复行为做了最精炼的概括。有的人由于受这种怨怨相报遗风的影响,特别是受当今一些武打片的不良影响,对“父仇子报”、“血债血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笃信不疑。认为法律惩罚也是罚,有的可能处理太轻,不如自己“替天行道”解恨。于是,一旦遇到婚恋问题和亲属受到不法侵害问题等,悲愤难抑,失去理智,盲目“复仇”,酿成悲剧。古人云:“爱人不私赏,恶人不私罚”。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因此,对不法分子,应按法律程序,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可做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来。
三、注重学法守法,提高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对于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我们既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消极应付。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及时、妥善地解决涉法问题已是形势所迫。同时依法解决涉法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个人及家庭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部队建设、军心稳定和国防利益,也是部队建设的迫切需要。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俗话讲:“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要依法办事,就必须加强法律
伪证。如果牵涉到命案,比如,因为交通、医疗事故或遭受他人暴力侵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收集证据还将需要由法医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要时刻保持克制和冷静的态度,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绝不能依靠部队的背景和家庭、社会势力进行打击报复,更不能诬陷、毁谤或要挟对方;要尊重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不得缠诉缠讼,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带头遵纪守法,安心本职工作,自觉维护部队和军人的良好形象。
(三)相信依靠政府组织,维护自身权益。对于比较棘手的涉法问题,仅靠部队和个人出面处理,牵涉精力、耗费财力,鞭长莫及,难以奏效。因此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司法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帮助。特别要争取人武部门的帮助。人武部门具有军队和地方的双重身份,既可与部队、军人家属直接联系,又能协调地方部门配合支持。所以同志们在发生涉法问题时,要积极依靠组织的力量去维护自身及亲属的合法权益,在付诸于法律之前,一定要把握好三点:一是积极依靠当地的维权机构,求得他们的帮助。二是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有确凿的证据并力求客观、真实、不能夸大事实,更不能无中生有。三是及时报告组织,可以请部队派人出面或者请地方律师帮助打官司。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都普遍建立了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利益的机制,为部队和官兵解决日益增多的涉法问题,开辟了新的和切实可行的法律途径。具体到我团,政治处设立有法律咨询站、连队有法律咨询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咨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