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通知_优秀团员入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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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信工团字〔2010〕3号
关于开展2010-2011第一学期
推优工作的通知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重要的职能,是扩大党在高校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力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推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根据《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本学期第一次推优工作统一安排如下请各级团支部以此为参考开展推优工作。
一、时间安排1、11月18日至11月 24 日: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选举推优对象;
2、月日至月日:团总支审核并汇总;
3、月日至月日:学院团委审核名单。
二、具体工作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班级)推优
1.各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
要求:(1)团支书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确定推优候选人;(2)确定推优大会时间,并提前3日报学院批准。无特殊原因,团支部不得提前或推后召开推优大会;(3)推优大会须在学院团委专人监督下,严格按照推优大会流程举行并选举产生若干名推优对象。
2.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完成《推优表》,并上交学院团委
要求:(1)《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优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团支部向学院团委申领),由团支书和推优对象共同填写完成;(2)团支书本人的《推优表》由辅导员或所在团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团支部推优意见”;(3)月日前上交学院团委。
(二)第二阶段:团总支审核
1.团总支对《推优表》进行审核
要求:团总支认真审核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内容。
2.团总支仔细审核思想、学习、工作的表现自评材料。
(三)第三阶段:学院团委审核
1.学院团委对《推优表》进行审核
要求:学院团委要认真核对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学习成绩等内容的填写,审核推优对象是否符合《推优办法》中的推优条件。
2.学院团委填写《推优表》中“学院团委意见”,并上交推优汇总表 要求:(1)对于审核通过的推优对象,由学院团委填写《推优表》中“学院团委意见”;(2)制作推优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
名称+推优汇总表”,见附件2。
三、补充说明
1.本次未能通过院级审核的推优对象,可视情况参加下次推优。
2.学院团委将自行组织团支书参加推优大会流程说明会,并指派专人协助团支书召开推优大会、督促推优大会流程的践行、监督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性。
3.对于经团委审核通过但填写有误、需要补充填写或修改的《推优表》,学院团委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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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2:学院团委推优汇总表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年月日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建带团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第二条推优工作在院党委和院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要把推优工作作为考察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学院团委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第三条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举行1至2次,一般安排在学期第3至第5周。
第二章推荐对象和推荐条件
第四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18—2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上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推优”的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表现。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端正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已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言行一致。
2、品德修养。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爱集体。
3、学习表现。学习刻苦,学风优良,最近一学期所修课程中无不及格门次(大一第一学期可以期中考试成绩作为参考)。
4、素质拓展。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作为普通同学,能支持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素质拓展活动,热心集体事务。对于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先考虑。
第三章推优入党程序
第六条每学期院团委将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院的推优工作,并对学院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实行监督。
第七条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要向学院团委组织提出申请,学院团委需要派专人负责大会监督。
第八条团支部根据学院团委的部署,由团支书、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召开推优大会,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人数的2/3。
每次推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人(含4人)。
第十条推优大会流程:
1、主持人介绍推优办法。
2、推举候选人。符合推优条件的学生均可作为推举候选人,通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若干。
3、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候选人应按照推优的标准,从思想、学习、参加素质拓展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自我评述需要实事求是,应明确指出自己的优势与不足。
4、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成员对候选人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
5、投票选举。团支部全体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的进行推选。得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且得票最多的候选人获得推优资格。
第十一条推优大会后由团支部书记指导推荐对象填写《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表格一式两份,团支部书记负责填写推优大会情况、被推优人优缺点和团支部推优意见,并上交学院团委。
第十二条学院团委组织部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的团员情况进行考察,在《推荐表》中填写学院团委意见,再分别交至学生党支部和留存。
第十三条学院团委在推优入党工作结束后对本院当次推优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公示栏中统一组织公示。
第四章推优入党的纪律
第十四条在推优过程中,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入党推优工作要接受团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各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院团委组织部和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