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定县鸿飞造纸厂_大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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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定县鸿飞造纸厂

“11.11”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1日晚22时04分,甘孜州泸定县鸿飞造纸厂发生了一起火灾,经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于11日24时被扑灭,火灾导致厂房被烧毁8间,波及周边民房12间,直接损失达1200多万元。经州政府同意,州监察局,州公安局,消防队,泸定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线老化,违规使用电,导致火花引燃纸张而引发大火。事故的间接原因:一是鸿飞造纸厂安全管理混乱;二是该厂值班领导玩忽职守,擅自离岗,安全监督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泸定县主管领导没有及时赶到火灾现场,于12日凌晨1点才到现场。此次火灾的发生,暴露了泸定县相关部门和鸿飞造纸厂对当前消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及时等问题。

鉴于上述原因分析,这是一起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以及人为过失而引发的责任事故。为吸取教训,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安全消防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肃问责。

(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纠正“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

(三)认真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

(四)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申请人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

(五)加强现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配

合,齐抓共管,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相关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语教一班刘玲怡学号:20103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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