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_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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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党和人民在社会主义民主形式方面的伟大创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是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高度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体系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协商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指协商主体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各个政党、阶层、团体、群众等,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协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方案,作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整体的发展。人民利益根本一致,是开展协商民主的最大政治基础;吸收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使决策和举措更加科学、合理,是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特点;团结尊重和谐,是协商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证。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在推动经济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在我国,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力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建设,提出了“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主张和长期与党外人士协商合作的理念,这是协商民主思想的萌芽和雏形。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人探索新民主的实现形式,在理论上阐述了中国为什么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什么、在哪里协商、协商的目的等问题,实践中构建了协商民主的运作平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中国协商民主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一届政协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构想,把协商从政治领域扩展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从国家层面的协商扩展到地方性的、基层群众组织,实践中形成了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社区议事会、网络协商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统一部署和协调,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协商民主的概念、地位、制度等问题进行系统阐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思想和实践得到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的论断,这是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高度出发,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和理论的重要阐述和部署,标志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正式确立。

(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功能。一是丰富民主内涵。实现公民之间、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讨论和协商,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要素之一。作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过60多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包括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形式的协商格局,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为各界人士参与国事提供了平台,是我国组织化、制度化程度最高的协商民主形式,在推进协商民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二是助推科学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遵循的原则,是人民政协的。人民政协能够发挥人才智力密集、社会联系广泛、政治渠道通畅的独特优势,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重大问题开展政治协商,有效地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三是凝聚发展合力。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通过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各族各界人士在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通过协商交流思想、求同存异、增进共识,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党的领导、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把各方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把潜在的矛盾和情绪化解开来,形成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

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是一篇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纲领性文献,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充分体现了党勇于理论创新的高度自觉,体现了党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推进协商民主的政治担当。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是首次,是党在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取得的最新成果,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要求,彰显了党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信心和决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不断发展,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最集中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协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围绕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开言路、求同存异,兼容并包、善谋良策,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主体利益诉求,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既坚持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又肯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地位;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作用,不仅大大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而且也是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贡献。

第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党的领导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实施依法治国的动力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与所要实现的目标,依法治国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民主协商与民主表决相结合、“多谋”与“善断”相结合、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由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向主要依靠法律办事转变,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人民利益根本一致,是开展协商民主的最大政治基础;吸收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使决策和举措更加科学、合理,是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特点;团结尊重和谐,是协商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协商民主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动员和领导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协商民主以承认利益多元为前提,主张协调各方利益,谋求社会和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中心开展协商、讨论,协商主体在平等、自由的前提下为公共决策建言献策,在对重要问题特别是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达成共识,消弥误解,形成各方都易接受的方案,最充分地调动社会各方面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集中智慧,凝聚力量,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和各项工作是紧密相连的。

第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环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进一步体现,又是中国共产党做为执政党建立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的重要环节。建立协商民主的畅通渠道,有利于党和政府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把握社会动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将各阶层的实际需求和各类主张进入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努力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和提高人民生活的阶段性任务统一起来,把实现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结合起来,更有效地实现科学民主管理,维护发展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第五,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方向。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部署,鲜明提出了“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对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成效和水平;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和推进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协调配合,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紧紧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开展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三、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途径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加快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中国的协商民主已经广泛渗透到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呈现广泛、多层、制度化特点,并且在不断丰富和发展。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中国民主政治的丰富性和当代社会的差异性,决定了中国协商民主形式和类型的多样性。不断丰富协商民主的实现渠道,加快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必然选择。认真贯彻落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协商,进一步明确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要求,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在坚持政治协商原则、规范政治协商内容、丰富政治协商形式、严格政治协商程序等方面,不断加强协商制度建设,建立相关的各项配套措施,切实健全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配套齐全、科学管用的协商制度体系,建立相互衔接的协商机制。二是不断丰富形式。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在实践中研究方法、探索载体、搭建平台、开辟途径。政协各种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都是协商的途径和形式,对会前准备、协商规则、大会发言、小组讨论等制定相关规则,细化工作程序,使协商活动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研究制定协商方案,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围绕协商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座谈研讨、视察考察等活动,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建立平等、公开、包容、理性的协商氛围,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收集、整合社会各方面的意愿,使协商的过程成为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的过程,成为化解分歧、凝聚力量的过程。三是不断增强实效。认真做好协商前的调查研究,掌握一手资料、抓住症结所在、深入分析研究,在协商中提出具有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的意见建议。认真整理协商意见建议,切实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共识,同时兼顾重要而合理的少数意见,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研究。把协商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做到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认真处理政协提出的协商意见,及时反馈协商意见办理情况,避免协商“走过场”。不断转化协商议政成果,研究吸纳协商意见建议,有效推动协商成果转化为各项政策措施。四是不断深化研究。要把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放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背景中去研究,深刻把握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把握它在保障人民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整合中的地位作用。要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与人大选举民主等民主形式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揭示其历史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本质特征、时代要求和实现形式。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总结有机结合起来,理性把握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规律。

(二)发挥人民政协渠道优势,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快速健康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中,人民政协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机构和主要载体,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和实践平台。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决定了它具有联系面广、包容性大、渠道畅通的优势,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快速健康发展,一方面要通过经验升华和理论借鉴来构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健全和素质提高来提升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实践能力。

一是完善协商民主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体现广泛性,建立健全协商民主的体制机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多层次性方面,建立包括党内民主协商,人民代表大会协商,政协会议协商,基层民主协商等丰富多样的协商民主渠道,形成包括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基层民主协商等丰富多彩的协商民主形式,使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不同层面的渠道得到充分反映。要建立协商民主制度化安排,使协商民主按照规定的程序、渠道、形式开展,扩大协商协商民主的公共性、开放性、互动性和超时空性等,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各项权利,建立公共信息的及时客观发布制度,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渠道作用。人民政协之所以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在于它拥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巨大优势,协商主体发展成为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9个政党、56个民族、5大宗教、34个界别,60多万政协委员,是具有广泛代表性、巨大包容性和合作真诚性的重要政治力量。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作保障,依据宪法、党的文件、政协章程规定来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以团结和民主为两大主题,既是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求同存异,在发扬民主过程中增进团结,在巩固团结的基础上夯实民主基础,实现了发展民主与维护和谐稳定的内在统一;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开展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等经常性工作,实现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的有机结合。三是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更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好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协商的要义不在于协商本身,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完善、更加科学,使各方面、各阶层的利益和愿望在决策过程和执行过程中得到更好体现和保障。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就是要把推进民主协商与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治协商、听证会、论证会、评估会等形式,把协商民主融入决策的全过程,使协商民主落到实处,增强民主协商的实效性。四是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是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政协履职水平,的需要。人民政协所有工作都包含着协商民主的成分,协商民主体现于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始终。从一定意义上讲,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一个发扬协商民主的过程。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发挥人民政协在全局工作中重要作用,取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建设进程。我们要站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任务部署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站在继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高度,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规则和政府工作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日常办文办事程序,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增强约束力,实现政协职能与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和程序的有效衔接,真正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成为积极参与到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这一生产力发展和生产关系变革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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