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岗位责任制_工程部技术岗位责任制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岗位责任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程部技术岗位责任制”。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岗位责任制
一、办公室
崔玮妍(主任):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本室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2、协助分管部长抓好面上事务及科室协调工作;
3、做好各类会议决议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收集部长办公会及部务会议议题;
4、负责做好部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做好总支工作;
5、抓好部内财务收支审核与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7、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
陈程(干事):
1、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财务、督办等事务工作;
2、负责部内环境卫生、文明创建、计生及考勤工作;
3、负责办公室收发文登记、文电处理、文档工作。张献伟(工作人员):
1、负责微机室日常管理,网络维护、设备维修工作;
2、负责部内重要材料的打复印及档案整理工作;
3、负责部内环境卫生、车辆维修工作。
独成文、胡斌(驾驶员):
负责保证领导用车,做到经常检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二、调研科
金 京(科长):
1、主持科全面工作;
2、协助分管部长合理安排全年调研、宣传、信息工作计划,制定调研目标责任制,确定并完成全年重点工作和重点课题任务;
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材料撰写工作;
4、负责科内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合理安排科内工作分工;
5、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80分以上。
朱德耀(副科长):
1、协助科长抓好科内工作;
2、负责部刊、信息上报工作,完成部刊组稿和调研宣传任务,完成领导交办材料撰写任务;
3、每月上报8条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工作在滁州市的先进位次;
4、负责各科室信息来稿登记、督促上报、采用通报等工作;
5、负责抓好宣传稿件来稿登记和用稿统计、通报等工作;
6、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58分以上。
三、干部科 徐礼全(科长):
1、主持科全面工作,抓好科内各项工作的落实;
2、负责合理安排科内工作分工,抓好日常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检查指导;
3、按照市委和部领导的要求,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葛 弢(副科长):
1、协助科长抓好科内工作;
2、承担干部任免调配及出国政审、工资、退休工作;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5分以上。詹同好(工作人员):
1、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年度考核和干部年统工作;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0分以上。
四、干部监督科
朱君(科长):
1、主持干部监督科全面工作;
2、完成全年组工调研宣传、信息目标任务;
3、做好《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监督、检查,以及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4、负责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5、做好干部任前公示、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工作;
6、做好干部监督信息库的建立工作;
7、做好历史老案的审理及来信来访工作;
8、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
五、干部教育科 姚红杏(科长):
1、主持科全面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实现工作创新;
2、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熊 军(干事):
1、负责干训调学、干部理论考试、知识分子及后备干部工作;
2、负责市管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库、人才库及后备干部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0分以上。
六、组织科
阚绪瑞(科长):
1、主持科全面工作及科内工作协调;
2、负责抓好科内干部思想教育工作;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赵 跃(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科长抓好科内工作;
2、负责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3、负责重点管理乡村的整顿工作;
4、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及非公有制等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5、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5分以上。陶应付(干事):
1、协助科长抓好科内工作;
2、负责抓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务村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民主生活会工作;
4、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5、负责党内基本信息库维护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陈世锋(工作人员):
1、协助科长抓好科内工作;
2、负责重点管理乡村的整顿工作;
3、负责抓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4、负责资料整理、文件材料收发等内务工作;
5、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50分以上。
七、电教室
陈士军(主任):
1、主持科全面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实现工作创新;
2、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
吴文良(干事):
1、负责科内常规业务工作;
2、做好文字、摄像、图片宣传及文字材料打印工作;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0分以上。
八、选派办 薛宏斌(主任):
1、主持选派办全面工作;
2、协助分管部长合理安排全年选派工作计划,制定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材料撰写工作;
4、负责选派办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合理安排科内工作分工;
5、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20分以上。严 龙(工作人员):
1、协助主任抓好选派办工作;
2、负责《选派工作简报》编印、信息上报、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材料撰写任务;
3、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0分以上。王洪波(工作人员):
1、协助主任抓好选派办工作;
2、负责选派办财务管理;
3、参与《选派工作简报》编印、信息上报、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材料撰写任务;
4、全年完成组工宣传分数100分以上。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使用文明用语,力戒服务忌语。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实行“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流业绩争先)服务标准,达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服务目标。
第二条 坚持首问制度,做好信访接待。对来访办事者,第一个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对办事来访者作耐心解答,同时将办事来访者引导到相应的科室及承办人。办公室积极主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保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三条 公开岗位身份,接受社会评议。设立服务监督岗和投诉信箱,公开举报电话;坚持每年邀请社会各界对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评议,长年聘请监督员,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抓住热点工作,实行“三个公开”。在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参照管理、出国(境)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方面,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第五条 简化业务工作程序,优化办理质量。部业务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因公(私)出国(境)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等业务工作,符合政策且手续齐备者,做到随到随办,不推不拖;对手续不齐者,必须指明问题,说明情况,手续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成。
第六条 提高办事效率,承诺服务时效。提交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常委会讨论的人事任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因私出国保留党籍等业务工作,必须在十五天时间内办理完毕;各单位的请示(除有关干部任免的请示按规定程序操作外)、函等,必须在一周内回复,不能回复的,一周内必须回音并作解释。市管干部调动、参照机关人员调动等在确定日后一周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 保证践诺,违诺必究。凡违反承诺,受社会举报、批评、指控和反映的,经查证落实,违诺第一次,给予批评或诫勉教育,限期改正,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违诺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大会检讨;违诺第三次,给予行政处理或调离工作岗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部举报监督电话:8022437。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市委组织部(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经办科室(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部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第五条 对不属于本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说明;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对来部机关办事、咨询、反映情况、联系工作的同志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做到“一张笑脸迎送,一声热情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招待,一阵促膝谈心,一个实在说法”,周到地为其提供服务。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市委组织部(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科室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尽可能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第四条 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实行AB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第三条 各科室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第四条 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要认真负责。
第五条 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第六条 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失职追究制》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办事公开制度
办事公开是指以公开明示的方式,将办理事项的依据、要求、条件、程序、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等内容向服务对象公布。
(一)办事公开的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科(室)人员分工及各科(室)工作职责;
2、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3、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标准和程序;
4、党费收缴标准;
5、基层党组织设立程序;
6、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程序;
7、党组织成员的调整、选任工作程序;
8、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的相关程序;
9、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10、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及审批工作程序;
11、离退休人员审批工作程序;
12、档案调阅程序;
13、人员调配工作程序;
14、管理权限内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15、因公出国人员政审工作程序;
16、常委会研究的干部任免、调配情况;
17、本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党费收缴情况;
18、其他有关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办事公开的形式
1、以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栏公开;
2、以明光市委组织部党建网站进行公开;
3、以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公开。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限时办结制度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市委组织部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一)限时办结的事项和时限
1、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
2、干部调配审批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工资(集中调资除外)、出国政审当即办结;
4、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的调查审理两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
5、股级干部备案5个工作日内办结;
6、党组织关系转换当即办结;
7、发展党员审批当即办结;
8、空编增人申请,无特殊原因,每半年审批一次。
(二)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在会议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上各类限时办结事项,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手续齐全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全部材料,待材料补全后,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上级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事项,应在指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要提前说明情况,并在上级重新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对同级机关转办事项,应在5日内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受理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的具体时间。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效能绩效考核制度
效能绩效考核制度是指对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及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的一项制度。
(一)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效能绩效考核是部领导班子对各科(室)效能建设落实情况的考核,考核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项组织工作的完成情况、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
(二)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效能绩效考核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平时工作和阶段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考核。
(三)考核的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终组工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部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的制度。
(一)部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效能告诫。
1、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推诿扯皮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或损失的;
3、擅自设置繁琐程序,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的;
4、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暴,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妨碍部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
(二)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该科(室)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该科(室)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
1、对所属工作人员效率低下,长期失察,管理不严的;
2、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不及时做出相应处理的。对部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理,由分管部长提出;进行效能告诫的处理,由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报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效能告诫与年度考核挂钩,部机关工作人员被效能告诫一次的,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一年内效能告诫两次以上的,待岗学习1—3个月。
中共明光市委组织部廉洁从政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部,教育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根据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不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或以领导名义向基层单位谋取私利。
二、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严防商品交换侵入机关政务活动。禁止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以各种借口和形式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推销商品,搞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三、自觉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四、讲党性、讲原则,公道正派,不循私情。在工作中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五、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在城内执行公务,不准在被执行公务的单位吃请;到乡镇执行公务,应在乡镇政府食堂就餐。
六、部机关结合民主生活会,定期检查廉洁从政制度执行情况。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规定》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