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夏令营报名平台使用_东华大学缴费平台
东华大学夏令营报名平台使用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东华大学缴费平台”。
东华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遴选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的精神,以及2006年第九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博士生指导教师是培养博士生的重要工作岗位,不是一种固定的身份。上岗遴选必须坚持“按需设岗”原则,全面考虑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和生源情况,形成有增有减的动态机制。
2.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审定,应适应改进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需要,适应与满足学科建设和凝炼学科方向的需要,适应与满足改善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尤其是年龄结构)和培养扶持新的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需要。
3.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审定工作,应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2.应是本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且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上工作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身体良好,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学科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原则上应是学院认可的学术梯队成员。
4.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生(已授硕士学位),或作为博导的合作导师,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须由所在学院提供证明),且培养质量较好。5.近五年来,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理工类学科:在被SCI、EI、ISTP或SSCI收录的国外学术刊物上,以第一或通讯作者署名发表论文2篇或以上(每本撰写字数20万字以上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可折算1篇)。
(2)非理工类学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译著5篇(本)或以上。(国内论文需发表在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或CSSCI的收录期刊上)。
(3)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前4名者,省部级二等奖排前3名者,省部级三等奖排前2名者),且所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中有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6.目前正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承担重大企业合作项目(横向单项经费50万元以上),有充分的科研经费。文科类申请者,本人现负责的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3万元/生;理工科申请者,本人现负责的科研经费一般不少于6万元/生。
三、上岗遴选程序和办法
1.每年三月,研究生部与有关部门协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各学科博士生培养和有关博士点学科建设的需要,向各学科下达下年度博导岗位的名额和招生计划。
2.本年度已在岗的博导拟再申请上岗,可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审查表》,由所在学院汇总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3.科研处负责核查申请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研究生部负责核查申请者培养研究生的情况。
4.研究生部负责将核查通过名单及未通过名单提交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者当年即可上岗招收博士生。
5.对拟新上岗的申请者,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程序和办法进行遴选。6.凡连续三年没有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拟再申请上岗,需按本办法第四条所列程序和办法进行遴选。
四、新上岗博导遴选程序和办法
1.拟新上岗的申请者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并提供与该表相对应的证明材料(论文、专著、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科研项目合同或批文等复印件),由所在学院汇总到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
2.科研处负责对申请者科研项目、经费、获奖、论文、专著等进行核查,研究生部负责对申请者教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数和获学位数等进行核查。研究生部将核查通过名单告知学院。
3.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广泛听取本学科博导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本办法第二条对核查通过者逐个审议。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须有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者视为“候选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应填写审核意见及投票结果。
4.学院学术委员会将候选人材料送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组织校内外专家教授进行通讯评议。对每位候选人,须有3名以上专家教授进行通讯评议。
5.对下列拟新上岗的申请者在达到上岗基本条件时可申请免去校外通讯评议:
(1)近三年作为负责人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具体项目界定见注1);(2)近五年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2位);(3)新增博士点申报材料所列的学术带头人。
6.校学术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二条,参照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和专家通讯评议结果,对候选人逐个审核,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应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者视为通过。
7.校学术委员会在校内公布审定通过的拟新上岗博导的征询意见名单。公布之日起15天内,校学术委员会接受个人或集体对审定工作过程或结果提出的申诉和异议,并做出仲裁。
五、特殊情况上岗遴选程序和办法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学校重点引进人才,原则上只需本人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经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交研究生部备案即可上岗。
2.在原单位已取得博导岗位任职资格的引进人才,应由本人提出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申请(需提供原单位博导任职资格证明),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经申请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送研究生部备案即可上岗。
3.为有利于交叉学科的发展,鼓励具有科研基础和培养条件者跨学科申请博导上岗,原则上只需本人重新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所申请学科所在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准,送研究生部备案即可上岗。
4.外单位申请担任我校相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兼职博导,其遴选办法与本校人员相同,申请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部提交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若其已由外单位审定为博导者,则需在院学术委员会上通过,并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审定后在校学术委员会上通报,送研究生部备案即可上岗。
5.在坚持上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对科研业绩突出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竞聘上岗:
(1)195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无博士学位但有硕士学位的正高级人员,近五年获省部级或以上科研奖项(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3位,省部级二等奖排名前2位),任职满3年,除学位外,已达到博导上岗基本条件的,可竞聘上岗。
(2)目前至少主持1项国家级重要项目(具体项目界定见注2)、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所属学科领域的代表性国际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及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人员,除职称外,已达到博导上岗基本条件的,可竞聘上岗,但须由所在课题组上岗博导推荐。
6.为有利于学科建设,若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者,其所在学科尚无博士点,可由所在学院推荐,向具有博士点的相近学科申请“挂靠博导”。挂靠博导的上岗期限最多不超过6年,期间满60周岁即不得再予以挂靠。
7.近三年年均纵向项目经费在20万元以上的课题组内,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人员经本组上岗博导的推荐,可申请“副博导”岗位协助指导博士生。
六、其他 1.194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在岗博导,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多不得超过70周岁。194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岗博导,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可延长退休年龄不超过65周岁,承担国家级重要项目(排名前2位)者,可延长退休年龄到项目结束,但最多不超过70周岁。原则上,60周岁以上的在岗博导连续两年不招生者应退休。
2.原则上在岗博导在到达退休年龄前3年应停止上岗招收博士生。博导到达退休年龄后,若所指导的博士生中有尚未毕业的,可按返聘方式继续指导,直至该学生毕业。如因故不能继续指导时,可由招生导师提出申请,并经学生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批准后转由其他导师指导,直至毕业。
3.对严重失职者,或严重违背博导师德规范者,可由校学术委员会表决暂停或撤销其上岗资格。
4.博导上岗遴选工作由校学术委员会领导,研究生部组织实施。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注1:国家级重大项目指科技部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专项和科技攻关专项;总装备部的国防973项目。
注2:国家级重要项目指下列部委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科技攻关与产业化项目,包含科技部下达的国家973计划、国家973计划前期预研、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国家重要专项、国家新产品研究、火炬计划、中外政府间合作的项目;国防科工委下达的基础预研、技术基础、民口配套项目;总装备部下达的国防973计划、基础预研、技术基础、型号任务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类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社科规划办、文化部)项目;国家发改委下达的产业化示范工程、大科学工程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其它经校长办公会议认定的国家级重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