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推荐)_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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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团委各部、各团总支、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根据校政治部的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我校“推优”工作的程序。现将我校共青团组织2005年12月下发的11号文件《加强和改进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工作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将修订后的《加强和改进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此通知
共青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委员2011年4月10 号
加强和改进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意见
一、团组织推荐工作的主要步骤:
(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知识分子的工作步骤:
1.由校团委组织对答符合团校条件的同学进行培训。
2.在培训的基础上,团支部根据党团作安排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确定推荐对象,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后报校团委。
3.校团委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推优、考核,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向党组织推荐。
4.校团委对校团委委员、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由校团委在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团委会研究决定后,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5.协助党组织做好被推荐对象的培养与考察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
(二)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步骤
1.团组织根据党组织的工作计划,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团员对符合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和民意测验,确定推荐对象,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后,报校团委。
2.校团委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推优考核,按发展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名单予以公示,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考核表》并转至同级党组织。
3.校团委对校团委委员会、总支委会、支部书记,由校团委在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团委会研究决定后,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推荐表》一般每年填报一次或按照党组织要求随时填报推荐。
二、组织推优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思想态度端正,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在学习、工作及其他公益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推荐范围:按上学期(或本学期)学习和量化成绩排名一年级列区队团员总人数前30%;二年级列区队团员总人数前30%;三年级(本科)列区队团员总人数前30%;四年级(专科三年级)列区队员总人数前35%,且符合下列团条件:
(1)近两学期主要课程不能累计有两科(含两科)以上不及格科目。
(2)团校培训结业。
4.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表现突出。(每学期累计不少于3次)
5.对于刚入学新生无学期成绩的团员按照团校结业考试成绩、量化成绩确定推荐对象。
6.自觉最受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无处分记录。
7.能够自觉遵守《团章》的有关规定团课学习达标,积极参加能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有号召力,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8.在同等条件下,获立功嘉奖及学年度被评为省、市、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信仰坚定,热爱祖国热爱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方针和原则,认真完成“双学”活动任务。
积极参加党团活动,在学习、工作及其他公益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
4.参加党校培训成绩合格。
5.推优范围,按上学期(或本学期)成绩及量化考核成绩排名:一年级推荐人数=区队总人数的15%;二年级推荐人数=区队总人数的30%;本科三年级推荐人数=区队总人数的40%;本科生四年级(专科三年级)推荐人数=区队总人数的50%
6.已经历学程主要课程不能累计有两科(含两科)以上不及格科目并
主要课程有一科经不及格情况。
7.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表现突出。(每学期累计不少于三次)
8.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无处分记录。
9.在同等条件下,毕业生实习期间在实习单位有立功、嘉奖及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学年度被评为省、市、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作为推荐对象。
三.团组织推荐工作的基本要求
全校各级团组织应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重视,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促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坚持“推优”标准,要认真贯彻学生以学为主的原则,同时必须坚决防止“以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标准,一一时一事的表现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以学生干部职务高低作为发展党员的先后顺序”,坚持大学生党员发展的“四好”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好,群众评价好,平时表现好”的优秀团员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保证“推优”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一)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遵循相关原则,按团组织推荐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推优会序,无违规操作,如发现违反组织原则的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协调校团委委员进行督导工作。
(四)在每学年一二次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时间要求,对延期不履行组织程序的团支部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干部的责任。
(五)各级团组织要加强领导,团结协作,确保推优工作顺利进行。上述内容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的基本依据,望各级团组织遵照执行。2005年12月15日下发的《加强和改进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工作的意见》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