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_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创新
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创新”。
目录
内容提要……………………………………………………………………………1
一、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
二、基层工作依法行政必要性的因素分析………………………………………2
(一)基层工作者是关键因素……………………………………………………2
(二)基层行政单位是重要因素…………………………………………………21、隐瞒政策、有法不依 …………………………………………………………32、有职无责、制造麻烦 …………………………………………………………33、暴力执法、职权过用 …………………………………………………………3
(三)、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41、忽视权益 ………………………………………………………………………42、暴力抗法 ………………………………………………………………………43、私欲至上 ………………………………………………………………………54、“绑架”群众……………………………………………………………………5
三、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的影响……………………………………………………6
(一)、有利于提升国家、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6
(二)、有利于化解基层干群矛盾 ………………………………………………7
(三)、有利于推进社会文明 ……………………………………………………7
(四)、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7
内容提要
基层工作依法行政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性保证,是维护国家经济社会稳定、树立政府威信、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基层依法行政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了极大的关注。然而,基层工作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最基础、最重要且最具有广泛性的工作,是国家与广大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前沿保障,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着法不责众、理大于法、私利高于一切等传统思想观念,最终导致社会有失公平公正,制造了大量的不稳定因素。若想根治这种不良现象,只有坚持基层工作依法行政这一个途径。
关键词:
基层工作
依法行政
社会稳定
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一、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实际意义上出发,归根结底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在诸多问题中,90%以上的基层社会矛盾来自于利益分配的不平衡、不合理。这些“利益”存在的形式多种多样,其中有一部分是人民群众自身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得不到保障,存在不公平公正的问题;有的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通过贪污、索贿、滥用职权、隐瞒、欺诈等等不法形式利用手中的职权聚敛的“利益”的问题;有的是部分群众利用受贿、人情、威逼、胁迫等等方式诱导、利用政府工作人员为自己谋私利开绿灯、求保护,已到达自己谋利目的的问题;还有一部分群众,在自己的利益达不到自己理想的需求时,利用其“弱势”群体的“优势”制造各种麻烦事件,他们利用炒作、无理取闹、滋扰政府工作等各种恶劣的行径,要求政府给予其一定的“利益”保障正常生活的问题。在中国维稳政策持续推进的今天,这群人更加有恃无恐,频频利用各级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忍耐态度,无限度的“敲诈”、“勒索”相关政府部门,导致目前社会风气严重扭曲,各类恶性、群体上访闹事事件频频发生,更有甚者,他们居然因为一己私利发动群体事件,还美其名曰“法不责众”蛊惑人心,最终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后果。
二、基层工作依法行政必要性的因素分析
(一)基层工作者是关键因素
在基层工作存在的所有问题中,都与基层工作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宏观发展政策调控下,他们一方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衡量政策落实的标准,是传达、推进、落实政策的执行者,另一方面向相关上级部门反映辖区人民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情况,是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是桥梁和纽带。在这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上,他们肩负着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爱护,肩负着人民群众的福祉和权益,肩负着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和期望。但是,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一部分人利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以自己的“利益”为核心,以手中的权利为手段,侵占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一类人的存在是引发基层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他们无视法律法规,随心所欲的运用权力,是导致基层诸多问题的关键性因素。
(二)、基层行政部门是重要因素
1、隐瞒政策,有法不依
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有相当一部分的政策法规已经做了相应的调整,很多惠民、利民的政策相继出台。因此有不少在以前收费或者可以收取一些相应费用的法律条文也已经废止了,但是仍有部分地区的执法部门,在国家政策调整后,依然沿用修改前的政策、法规向人民群众收取所用费用。沧州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一位唐女士车辆肇事后车辆被依法暂扣,本该有执法部门承担的车辆鉴定、车辆停车费等费用,却要求由唐女士支付,因唐女士恰巧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引发了这场执法部门“乱摊费用”的事件。这场事件中,恰巧因唐女士懂得相关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有车一族中,又有多少人清楚这样相关的法律呢,在这件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人民群众的无奈,不但面临着车辆肇事相应的处罚,还要承担高额的停车费用,可见老百姓确实在执法部门面前的弱势,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严重流失,随着事态的发展,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也会日益增加。
2、有职无责,制造麻烦
近几日,网络上“证明我妈是我妈”类似的帖子席卷而来,特别是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关注后,更加是网络上人们热议的话题,这类问题的实际意义在这里不做客观的评价,就单单开证明这件事而言,就充分体现出了如今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在“证明”事件中,我们可以直观的感觉到职能部门对于人民群众的不信任,而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还夹杂了推卸责任的明显意图。就“证明”而言,我们先不考虑开证明的难度,就其准确性而言,在当今社会,要证明的单位能否确定其内容的准确性,如果无法证实,那么索要证明的意义又将如何。在基层单位,类似于索要这类证明的单位不在少数,他们总给这类要求冠以“政策就是这样制定的”的理由,让人民群众在这无谓的“证明”中辛苦奔波。
3、暴力执法,职权过用
暴力执法,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是非常常见的现象,随着网络信息的普及,全国各地暴力执法现象层出不穷。例如:2012年6月16日,绥化市因3名交通辅警发现当地居民吴笛骑摩托车没带头盔,遂上前询问,不当执法,引发双方发生厮打,导致大量民众围观;当事人撤离现场后,民众对交警执法不满将警车掀翻。2013年7月13日昆明城管暴力执法引发群体事件,导致双方发生群体互殴事件发生,在斗殴期间城管部门还利用其执法优势企图阻止舆论导向。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路见执法人员粗暴执法,拍照曝光,本是法律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执法人员本应有接受社会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雅量,而在这过程中,竟然把路人打到住院,这到底是谁授权城管这样做的?有法律人士称,城管的“执法权”在一些地方高达300多项。然而,在300多项权力中,竟然没有经过一部法律的授权。而为其“授权”的单位其实级别最低: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说,其权力的“许可证”是红头文件。对于执法部门经常性的暴力执法,央视也通过不同的媒体平台做过报道,但不可否认的是,暴力执法的前提是暴力抗法,在这一问题上,我们不可将责任全部归咎于执法部门,但是以暴制暴终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利用法律手段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才是基层执法的真正内涵。
(三)、基层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1、忽视权益
在中国基层社会中,农民占打比例相对较大,在很多惠民政策落实到基层后,因为信息闭塞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很多农民得不到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其中有一部分人,由于憨厚朴实的本性和与世无争的性格,导致他们对于出自己劳动之外的一切收获都视为不正常收入,对于这些收入,他们总是避而远之,有“拿人手短、吃人嘴短”的传统社会观念,所以他们宁愿自己收入低,也不远去触碰这些本该属于他们的合法权益,加上部分基层官员在落实这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时,总是冠以“照顾”他们的名义,导致对于他们对于这部分该享受的权益更加避而远之,以免自己欠下“人情债”。还有一部分人,明知道自己可以享受一些权益,往往因为自己怯于与地方官员打交道,而自愿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在他们的观念里,与地方官员打交道唯一的途径是是否有“人情关系”,如果自己的亲友中,没有人与地方官员有“关系”,那么无论自己有多大的困难或者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对于他们自己来说等同于没有一样。他们没有信心去赢得自己该得到的东西,也没有能力去争取这些本该属于他们的东西。不仅如此,还有部分群众有一种畸形观念,在他们的观念里,想要得到一定的“好处”,一定要给地方领导“行贿”,才能把想要办的事情办成,在算计成本过后,认为办事的成本远远大于想要争取的“利益”时,他们会果断选择放弃,失大于得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2、暴力抗法
在舆论导向一边倒的谴责“城管打人”、“过度执法”等等事件的时候,我们通过逆向观察不难发现,这些暴力执法的前提是很大一部分的群众在暴力抗法,很多媒体和网络拍客为了博取人们的眼球,断章取义,歪曲事实,让人们只看到了暴力执法而忽视了暴力抗法的一面。最近发生在黑龙江省庆安县火车站的一起铁路警察枪击旅客事件,在网络上持续的发酵,各种批判之声四起,大批的媒体和网友不断的搜集所谓的证据,指责警察枪击平民,造成平民死亡,而且导致“受害人”的老母亲和三个孩子失去照顾,令人同情。随着事件的发展和一面倒的舆论,当地司法部门出示的调查结果被无视,甚至庆安县政府对于死者母亲和孩子的照顾都被视为为了掩饰真实状况而做出的补偿措施。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于此事件的重视和调查,事情的真相逐渐清晰,5月2日,黑龙江省庆安县丰收乡农民徐纯合,与其母亲权玉顺携3名子女去大连金州走亲。12时许,徐纯合在庆安站候车室进站入口处故意封堵通道,致使40余名旅客无法进站,扰乱车站秩序。保安人员制止无效后,到公安值勤室报警,民警李乐斌接报后前来处置,对徐进行口头警告,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徐纯合不听劝阻,辱骂并用矿泉水瓶投掷民警,对民警辱骂并用拳头击打。当民警取出防暴棍制服徐过程中,徐先将其母向民警方向猛推,后又将自己6岁的女儿举起向民警抛摔,至其女落地摔伤,徐趁机抢走防暴棍,抡打民警头部。危急情况下,民警取出佩枪,对徐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民警持枪的手,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开枪将徐击中。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火车站有全程的监控录像为证,值班民警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没有违规情节,最终事件发展为枪击事件的原因就是徐某的故意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和暴力抗法。在出现类似的事件后,人们往往同情弱者,在广大群众的心目中,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群众就是弱者,他们的权益往往会得不到保障,但是从庆安枪击事件我们不难看出,有很大一部分暴力事件的背后,是普通群众对于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无视,是“暴力”事件的根源。
3、私欲至上
“小农意识”是很多人用来形容农民的生活、生存理念的,但是这并不是农民所独有的,而是大部分生活在社会基层的人民群众共有的“意识”,他们要为自己的生活精打细算,维持生存、努力致富。但是在当今社会上有一部分人,他们的生存和致富理念并不在于精算自己的生活,而是用另一种极端畸形的手段来不劳而获,他们的存在一度给社会带来极大的麻烦,制造了很多不稳定因素。他们利用暴力侵占、盗窃等手段抢夺国家资源,达到自己致富的目的,把国家资源私有化当做是他们最快的致富途径。多年来,在大庆市屡禁不绝的偷油事件,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偷油者多是普通群众,明明知道偷油属于违法行为,但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他们无视法律的约束,不断的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弄几个钱花。他们的目的很明确,但也因为自己的短视,而导致了自己失去了更加宝贵的自由,他们过度的想要通过简单的途径来获取更多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侵占国家资源,且知法犯法,这不能不说是贪念、私欲在作祟,他们得到的要远比失去的少的多。
4、“绑架”群众
在中国广大的基层人民群众中,不乏高智商、高情商的“精英”人群,他们为了达到他们谋利的目的,往往使用“绑架”法律的手段,这类人群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他们使用的手法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方式。一种是用“糖衣炮弹”的方式腐化领导干部已达到他们的目的,在这种人的观念里,没有任何的领导干部可以经得住“金钱”、“人情”的诱惑,即使有部分领导坚持依法办事,但经过这部分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多数人最终没有防守住自己的执政底线。另一种人则是抓住领导干部不愿将矛盾扩大化的弱点,在争取利益的过程中,歪曲基层政府政策落实的真正涵义,煽动群众,组织大量人员集体上访、闹事,许多群众不明就里,碍于与组织者的关系和从众心理,跟风参与,最终导致群体事件的发生。特别是一些群众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越来越多采取各种极端行为发泄不满情绪,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冲击党政机关,扰乱办公秩序。为了迫使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其问题,许多群众较多地采取在政府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办公场所前聚集、静坐。少数群众情绪激烈,甚至强行冲击政府机关,打伤政府工作人员,砸坏办公用具和交通工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二是堵塞铁路、公路等交通要地,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2014年香港“占中”事件,不但在国际给中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而且导致香港国际大都市形象大打折扣,香港部分地区交通瘫痪,商铺歇业,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500亿港元。三是极易引发暴力,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在发泄不满时,常常难以控制其情绪,往往形成大规模的械斗,或与政府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发生冲突,从而造成较大规模的人员伤亡。这类事件的组织者非常清楚,组织群体事件,自己参与其中,一来可以到达自己的目的,二来可以不用承担责任,在他们心中“法不责众”是中国基层领导普遍的工作做法,只要是群体事件,最终处理的力度是很轻的,如果对于这一大群人采取强制措施,会造成严重的社会*,所以,他们肆无忌惮的“绑架”群众,制造违法事件,来达到目的。
三、基层工作依法行政的影响
(一)、有利于提升国家、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基层工作面向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是基层政府落实国家政策最广泛的人群,基层工作依法行政,在极大程度上,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诠释国家、政府对于人民群众赋予权力的合理运用。在网络信息爆炸的时代,基层工作是否和中央保持一致,已经是非常明确的,对于基层工作的合理、合法性,已经不再是秘密。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而言,基层工作只是国家政策落实的窗口,窗口是否具有公信力,将直接牵动着国家的形象,为此加强基层工作依法行政,对于国家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形象和公信力是必要要措施。
(二)、有利于化解基层干群矛盾
基层发生干群矛盾的起因,多发于基层群众,在引发干群矛盾前,基层群众反应的问题多具有合理性,而是在基层干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存在违规、渎职等行为,导致矛盾激化,最终发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基层工作依法行政,可以约束基层干部强化工作职责,依法办事,在面对基层群众的问题上有理有据,让群众明确其反应问题的症结所在,化解群众怨气,有效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发生,维护干群关系稳定。
(三)、有利于推进社会文明
基层依法行政,最直观的效果是推动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在当今社会,各种不文明现象层出不穷,严重的扰乱了社会风气,给社会文明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都发生在普通群众的正常生活中,比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违反交通规定等都是不文明现象的缩影和前身,以至于国人在出国后依然我行我素,导致国人形象受损。基层工作者对于此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如果相关部门的工作者能够依法对这些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这对于社会文明进步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提升社会文明能够起到关键性作用。
(四)、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是每一个普通群众的最基本的愿望,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人民的收入水平随着个人能力的差距也在逐渐的拉大,导致很大一部分人滋生了违法致富的想法,他们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财富,严重的扰乱了社会公平这一基本原则。对于这类人群,他们需要得到的就是法律的严惩,而对于受害人群,应该得到保护,只有维护每一个公民该享受的公平待遇,人民生活会更幸福,社会秩序会更稳定,国家发展会更健康。这也是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