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残疾人民生 维护残疾人权益_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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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残疾人民生 维护残疾人权益
——在云县第二十一个全国助残日座谈会上的汇报材料
云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张国庆
(2011年5月13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第二十一个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县人民政府举办这次座谈会,这表明县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残疾人民生的高度关注。在助残日期间,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残疾人民生改善,保障残疾人权益,县残工委决定开展一系列活动,一是要求政府部门对残疾人民生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召开座谈会;三是走访慰问残疾人;四是兑现阳光家园家庭托养补助资金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补贴;五是打造助残宣传一条街。这次座谈会邀请了涉及残疾人民生的部分部门领导同志、乡镇领导、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县残疾人五个专门协会负责人,通过座谈会搭建起政府及部门倾听残疾人呼声、了解残疾人需求的平台。这次座谈会对于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残疾人工作历来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标志着残疾人事业发展步入了法制轨道。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
过了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制订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前天,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通过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09〕18号)。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作出了重视民生建设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在此背景下,如何改善残疾人群体的民生,怎样保障残疾人群体的权益,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现就我县残疾人民生取得的成就、残疾人民生的困难问题和今后工作的重点作如下汇报。
一、全县残疾人民生取得可喜成就
残疾人保障法实施20年来,我县县委、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大,不断健全残疾人工作机制,大力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残疾人的各项权益保障得到显著改善,广大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残疾人服务体系不断发展,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不断提高
十一五以来,我县投资204万元,建设了占地5亩,建设面积1122平方米的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2010年,我县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发展残疾人教育的机遇,结合“三个一百”任务的落实,积极申报县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得到省、市发改部门的批准,落实投资653万元,现已成立了特教学校筹建办公室,选定县进修
学校为学校校址,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预计年底前可以开工建设。县残联抓住国家将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列入重点扶持项目的机遇,积极向上申报,两个项目已进入省、市发改部门项目库,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将获得中残联/嘉道理社区康复合作项目和省市残联的支持,支持资金预计达450万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有望获得省发改部门批准,国家将给予投资320万元。县残联成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在县劳动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开展就业培训,组织劳务输出。十一五以来,突出抓了盲人群体的就业工作,共选送122名盲人到省华夏中专学习按摩技能,99%实现了就业,部分盲人实现了自己创业,盲人桂小林在思茅、耿马、西双版纳开了自己的按摩店,年收入达10万元左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50人次,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26人。向省外、县外派遣劳务50人。县残联按要求成立了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积极开展辅助器具样品展示、代购及部分辅具配发工作,十一五期间共计免费配发轮椅、盲杖、助听器、助视器、较型椅、坐便器等辅具1450件,开展了盲杖等辅具的使用培训。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支持下,县残联成立了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管理办公室,设立了方便门诊,为精神病人就诊提供了方便。
县级各部门积极实施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改造。县行政中心大楼、县医院门诊大楼实现无障碍基础设施配套,县城人行道、小区人行道配套建设盲道近11千米。县人民法院按要求对审判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成为贯彻残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典范。
无障碍化建设、改造成为我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建设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且成果喜人,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残疾人的生活。
县扶贫机构将残疾人纳入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扶贫、重点支持,残疾人在农村产业发展中得到了扶持。县内各类媒体开设残疾人专栏、播出残疾人电视专题片,宣传残疾人事业。县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服务和援助。县民政部门敬老院、福利院收托了大量残疾人。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县委、政府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将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个方面统一纳入到全县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中。一是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云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和《云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管理办法》,通过制度保障,将残疾人群体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2010年底,符合城镇低保条件的残疾人923人,已纳入城镇低保632人,占68%;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残疾人12261人,已纳入农村低保2924人,占23.85%。享受城乡临时性困难救助757人。三是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福利企业、大部分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都为残疾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城乡持证残疾人90%以上参加了城乡医疗保险。县财政为一至三级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
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县民政部门为部分农村贫困残疾代缴了新农合个人自付部分。2010年底,有941名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医疗保险;7376名农村残疾人参加了新农合,保障了残疾人“病有所医”。县卫生、社保部门积极贯彻国家卫生部、人社部、中残联等部门将九项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医保的政策规定,使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有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目前,全县有729名精神残疾人在享受着免费服药服务;十一五以来,为131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了免费复明服务。三是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县民政部门将834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县乡敬老院、福利院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托养范围,给予生活补助;县残联将轮椅、盲杖等辅具纳入免费配发范围,向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盲人免费配发。建设部门积极落实廉租房、保障房和城镇困难群体住房相关政策,使大部分住房困难的残疾人“住有所居”。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相关政策,积极兑现残疾人学生各类补助政策。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个体从业残疾人帮扶机制。县内伤病残军人得到优抚安臵。残联积极落实兑现国家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家庭托养、助学等专项补贴。全县残疾人福利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三)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稳步推进,凸显云县康复工作特色
社区康复工作是残疾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一种利用乡村教育、医疗、党团员及社会志愿者等现有可用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迁、就便、低成本、个性化服务的工作模式。这项工作得到了省残联/CBM社区康复合作项目的支持。县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给予
了重视。一是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的县残疾人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县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方案》和《云县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方案》,将这项工作纳入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二是搭建起开展全县社区康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康复管理队伍架构。利用卫生、教育等资源成立了县级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组。在村级设臵了专、兼职康复协调员队伍。三是开展了培训。在CBM合作项目支持下,省残联为我县培训了县残联领导2人次,县级康复骨干4人次,乡镇康复骨干58人次,三个乡镇70名村级康复协调员。对我县县、乡、村三级康复工作队伍进行了社区康复理念、社区康复的方法和途径、社会区康复技能进行培训,为我县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思想和人才基础。四是开展康复服务。全县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村级康复协调员在康复对象筛查、转诊、转介服务中发挥出了骨干作用。全县共摸排出有康复需求残疾人3931人,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38人,提供转介服务109人。县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组连续三年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开展白内障筛查工作和精神病筛查工作。自开展社区康复以来,共组织白内障筛查1300多人次,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术1211例;为936名精神病患者建立了健康档案,为729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服务,显好率达到70%以上。四是开展辅具供应工作。建立了辅具样品展示室,为残疾人及其亲友提供辅具信息服务。开展了部分辅具免费配发工作,为部分贫困残疾人提供了辅助器具。
(四)残疾人社会融合工作不断推进,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
社会生活
全县残疾人中的先进代表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反映广大残疾人的呼声和要求。全县共有残疾人党员253人,县乡人民代表6人,村民代表104人,村干部5人,组干部36人,政协委员1人。县文明办开展了爱心单位、爱心人士评选活动;在部分乡镇、村组建残疾人自助小组和残健致富联合体。通过强带残方式,创新农村助残工作模式,通过残助残,促进残疾人之间的信息交流。
县残联的自身建设也得到了加强,2010年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制定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被县委政府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全县残疾人工作经市残联考核,再次荣获一等奖。县残联积极促进工作重心下移,抓了茶房乡马街村残疾人工作综合示范村建设。该村工作模式及成效得到省、市残联的肯定,市残联在该村召开了全市现场会,省残联捎人对该村经验进行了总结。为促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2010年,县残工委在爱华镇召开了残疾人工作座谈会。
二、我县残疾人民生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照中央〔2008〕7号文件、残疾人保障法、国办发〔2010〕19号文件、残疾人教育条例、就业条例、省委〔2009〕18号文件、省政府优待残疾人规定以及市政贯彻意见,对我县残疾人民生工作进行检查,我县残疾人民生取得了可喜成就,极大地改善了残疾的生存状况,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加之政策宣传执行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我县残疾人民生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普惠”水平不高,“特惠”体现不够。农村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不高;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面广量大,大中专残疾学生助学金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残疾人福利水平不高。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具、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没有纳入政府补助范围。政府部门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上,针对残疾人的“特惠”还存体现不够的问题。村一级在落实生活保障等方面政策的时候,也存在对农村残疾人照顾不够的问题,前几年的投票公选低保对象的做法,看似公平,由于残疾人受功能障碍限制,社会交往能力较弱,这个做法有时也会显失公平。
(二)残疾人服务体系不够健全。县级专业康复机构善在申报之中,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还没有按要求建立康复科、康复室;特教学校还没有建成;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政策倾斜还显不足,投入不够;残疾人扶贫“特惠”措施不足;缺乏专业残疾人托养机构;无障碍建设还没有深入人心,国家相关建设标准没有完全得到落实;残疾人文体设施欠缺;维护残疾人权益机制运行不畅。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用地还有待于落实。
(三)财政投入不足。人均残疾人康复经费、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没有列入财政预算。
(四)环境制约因素仍然存在。现代残疾人观、人道理念仍然没有完全深入政府机关、干部群众之中,观念、理念不到位甚至是偏差,制约了残疾人民生问题的解决。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下步工作要以改善残疾人民生为目标,以两个体系建设为重
点,以“三个一百”为抓 手,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县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步伐,确保在年内开工建设,争取完成500万元投资计划。
(二)加大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对接工作力度。争取使两个中心建设得到省、市主管部门和上级残联支持;争取尽快落实两个中心建设用地。
(三)做好中残联/嘉道理社区康复合作项目前期工作。我县被列为该项目全国23个项目县之一,该项目将给予支持200万元资金,用于做好基线调查、子项目补助、康复中心建设和康复设备购臵等。该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国际残疾人康复理念在我县的推广,使我县社区康复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建立残疾人民生工作协调促进机制。每年定期检查、分析、总结、推动一次民生工作,通过连续推动,促进残疾人民生工作开展。突出制度保障重点,用制度保障“普惠”政策,能让残疾人在同等下优先受益;加大“特惠”政策的制定宣传落实力度。解决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采取专兼结合的办法,把残疾人服务体系嵌入到政府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之中,同时,加快建设必要的专门服务设施,使之成为社会服务体系的补充。
(五)强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强化全社会对现代残疾观、人道思想的认知和信守,深刻认识残疾问题不是残疾本身的问题,不是残疾人个人的问题,而是社会环境、人的认知环境问题,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改造社会环境,改造人的错误、甚至是不文明的认
知,帮助残疾人克服各种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进步成果。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残扶残举措,宣传残疾人成功典型,激发残疾人的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