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法制新闻报道专业知识错误_法律专业知识练习题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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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新闻报道专业知识常见错误改正

1、某报发表了一组法制新闻报道,赫然醒目的标题居然是“黄浦交巡警支队实行人性化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司机不予处罚”。

交警大队是执行机关,不是他说不予处罚就行了的。

2、“近日,×××检察院依法对渎职的公安人员王某定玩忽职守罪”。罪名应由法院来定。检察院应是以玩忽职守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3、“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决定将张某逮捕。”

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批准逮捕。

4、某媒体报道闵行公安分局破获的一起凶杀大案时,淋漓尽致地描写了凶手在杀害一家三口后,极端残忍地“剜掉了三个被害人的眼睛”的细节,还说凶手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公安人员从死者的瞳孔中找到凶手模样的“录像”。“剜掉眼睛”的描写在报道中前后出现了三次。

刑事案件的细节(犯罪细节,犯罪手段等)应不予暴露。

5、“被拘捕时他才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拘捕”一词不可以用,要么拘留,要么逮捕;另外罪行的“不可饶恕”也不是由他个人判定的。

6、“法院为处理一件民事纠纷案,传三个被告到庭。”

民事案件应称“被告人”,刑事案件称“被告”。

7、“公安部队逮捕了3名扰乱金融秩序的罪犯”。

逮捕时还不能称“罪犯”,只能说是“犯罪嫌疑人”

8、“李某因犯盗窃罪被劳动教养两年”。

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

9、“检察人员以国家公诉人员的身份将该盗窃案件向法院移送起诉”。“移送起诉”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10、杨玉霞毁容案是多年前上海滩曾经轰动一时的重大新闻,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玉霞作出维持死刑的终审判决后,本市某报发了消息,以醒目的标题称:“杨玉霞将于今天被执行枪决”。

死刑最终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定,不是判后就执行的11、“法院已驳回杨某的诉讼”。

应为“驳回诉讼请求”

12、“张某发现自身利益受到侵害,决定向闵行区法院上诉”。

一审法院不是“上诉”,而应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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