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细则解读_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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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细则解读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在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城镇住房、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强了制度顶层设计,要求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等。

1人口管理

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在加快改革户籍制度的同时,创新和完善人口服务及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还原户籍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并作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重要依据。城镇流动人口暂住证持有年限累计进居住证。2资金保障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推进改革

规划要求,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在完善地方税体系方面,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在完善法律法规和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健全地方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和评级制度,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项目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3土地管理

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

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卫星城、中小城市和县城建设用地供给。

盘活利用现有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存量建设用地退出激励机制,推进老城区、旧厂房、城中村的改造和保护性开发,发挥政府土地储备对盘活城镇低效用地的作用。

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对以划拨方式取得用于经营性项目的土地,通过征收土地年租金等多种方式纳入有偿使用范围。

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在试点基础上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严格禁止一户多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4住房制度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按照规划,将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稳定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大力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供应主体多元化,满足市场多样化住房需求。

要确保住房用地稳定供应,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合理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住房用地。实行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政策,支持合理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依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推进部门信息共享。5生态环境保护

制定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法规

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制定并完善生态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扩大生态补偿范围,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建立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是地区经济工作充满机遇、大有可为的一年,又是充满挑战、任务艰巨的一年。”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中介绍说,新的一年要继续紧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这条主线,继续完善并创新区域政策,缩小政策单元,重视跨区域、次区域规划,提高区域政策精准性,按照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制定政策。

“把落实好区域规划、专项方案和政策文件作为全部工作的重心,以完善项目管理和健全运作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地区经济各项工作,继续开拓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比如,具体工作指导上,一是加强区域经济形势研判。进一步细化地区经济形势分析的空间尺度、时间跨度、行业深度、指标宽度,增强分析成果的针对性、精准性、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当前要特别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内涵、区际间利益分享机制、区域一体化目标、次区域开发合作、新城新区建设等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三是推进区域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条例》的基础性工作,尽快形成科学的编制思路和关于主要问题的方向性意见。

推进三大重点区域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是贯彻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手段。”范恒山认为,要切实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跨区域、次区域规划为重点,继续做好重点地区的区域规划工作,促进区域发展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一是推进环渤海地区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深化重大问题研究,做好《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编制,力争年内颁发实施。全面调动各种积极因素,集思广益编好《环渤海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确保年内完成。二是推进促进中部崛起有关规划编制工作。系统研究一体化的重点、步骤与措施,统筹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规划》,争取年内批准实施。继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上报国务院。立足转型与跨越相统一,组织编制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深化中原经济区规划重点问题研究,提出相关专项领域发展思路。

三是推进西部重点地区有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编制《滇中产业聚集区发展规划》,推动云南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展海南国际旅游岛后续发展等问题研究。

着力规范功能区建设

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各类功能区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平台作用,“立足于积极稳妥、科学规范,着眼于先行先试、示范带动发展和建设功能区。”

一是促进新区规范发展。按照从严把握、高标准建设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区设立审核和建设工作。密切跟踪已设新区运行情况,加强新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向国务院的年度报告。

二是推动其他各类试验区健康发展。结合检查评估区域规划、方案和文件实施情况,做好合作示范区、产业转移承接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生态经济区、改革试验区等的发展推进工作,确保各类试验区依照功能健康运转、有效试验、作出示范。根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按照科学审慎的原则,统筹设立新的特殊试验区。

大力促进海洋和空域经济发展

“海洋和空域是区域经济和国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的增长空间。”在范恒山看来,要坚持改革创新,陆海空联动,多措并举做强做大海洋与空域经济。

一是深化海洋经济试点。全面总结山东、浙江、广东海洋经济试点进程,适时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议总结经验,着手制订促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指导福建、天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验区工作,协同解决关系大局的重点问题。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推进沿海地区强化陆海统筹重点领域试验示范。推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促进规划各项任务扎实实施,充分发挥海洋经济发展先导区和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功能。

二是统筹做好海洋发展重点工作。继续贯彻《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的督查与推进。着眼陆海统筹,指导推进沿海地区优化空间布局和提升产业结构。做好围填海计划编制下达和实施评估工作,完善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加强海洋经济发展形势监测预测,深化对重大海洋经济问题的研究探索。

三是积极推进重要航空港经济区规划与建设。指导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统筹兼顾、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的航空港经济区。加强对发展空域经济的整体研究,适时提出系统思路和政策建议。合力推动国土综合开发整治

国土综合开发整治是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对此,范恒山认为,要强化与相关部门合作互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切实做好国土综合开发整治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计划指导。做好《全国国土规划纲要》批复后的实施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的跟踪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结合中期评估,强化区域规划和方案实施中土地使用情况与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控制新城新区等功能平台的土地使用。科学编制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加强对计划下达后的延伸管理和跟踪检查。推动创新土地制度,积极探索与建设经济区、促进产业承接转移、推进区域合作相适应的土地使用管理体制和利益分享机制。积极推进《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的修订和批复工作,科学编制下达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研究编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的整体思路,推动建立务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协调推进湖北巴东黄土坡、西藏樟木口岸、辽宁抚顺矿山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继续推进三峡后续地灾防治工作。探索建立突发灾害应对体系和处置机制,按职能做好防灾减灾、公共应急等工作。

三是推进地理信息库建设与应用。推动落实《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十二五”规划》,抓好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项目数据更新、管理维护和成果共享等方面工作。

扎实推进重点流域治理

范恒山分析说,流域发展直接关系到区域协调发展的水平与进程,“要把握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陆水统筹,深入推进重点流域治理与发展。”

一是编制实施好重点规划。深化生态保护分区、生态红线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专题研究。指导地方编制实施方案,推动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扎实实施,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深化重点问题研究,指导编制完成《兴凯湖流域综合保护规划》。

二是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召开第六次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部际联席会议,围绕落实《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总体方案(2013修编)》重点任务,提出工作部署和推进举措。协调落实治理资金,加快推进丹江口水源区不达标河段治理工作,确保南水北调中线2014年汛后通水水质安全。组织召开第三次渤海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生态修复和重点污染源控制,进一步改善近海海域总体水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继续做好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项目管理。立足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能,改善项目管理方式。认真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工作责任,健全监管机制。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2014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和下达工作。加强实地调研,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建设与运营情况的跟踪检查。

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范恒山特别向本刊记者强调,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坚持立足区域整体开发带动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基本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扶贫开发。”

一是着力推动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认真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突出抓好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协调,促进存量资金调整和增量资金倾斜,强化对片区的投资支持力度。加强分类指导,着力解决不同片区发展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投资和项目管理。协调加大投资规模,加强对重点省区的支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做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划的编制下达。强化扶贫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专题调研,摸清具体情况,并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尽快出台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易地扶贫搬迁指导意见。

三是进一步做好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适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结合探索典型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路径,做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赤水河流域治理与扶贫攻坚、怒江州整体脱贫等工作。加强重点县试点试验,围绕统筹协调脱贫、因地制宜建立造血机制、形成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等加大探索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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