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百岁老人慰问工作的通知

2022-10-02 09:07:0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做好百岁老人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老龄工办:

今年10月28日是我国传统的重阳节,也是新修订的《老年法》实施后第五个“老年节”。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市老龄工办将联合西泠印社继续组织开展百岁老人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范围

本市户籍的百岁老人(含虚岁),即在1918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老人。

二、慰问方式

1.每位百岁老人(含虚岁),市本级发放慰问金1000元。

2.20xx年11月至20xx年10月期间满100周岁的老人,除慰问金外,还将以市政府名义,每人再送上由刻制的“期颐之贺”印章一方,印面为百岁老人姓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老龄工办于7月31日前上报《20xx年百岁老人统计表》(附件1),此表作为发放慰问金和刻制印章的依据。

2.百岁老人慰问金要专款专用,发放做到及时、准确。如果慰问时,老人已去世,慰问金务必如数返还**市老龄工办。

3.以区、县(市)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汇总上报《20xx年百岁老人慰问情况反馈表》(附件2)。慰问活动结束后,市老龄工办将配合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全市百岁老人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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