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g的过去式
bring的过去式是brought。bring是英文单词,动词、名词,作动词时意为“拿来;带来;促使;引起;使某人处于某种情况或境地”,作名词时意为“人名;(英、瑞典)布林”。
扩展资料
双语例句:
1、She or I have to bring it.
要么她要么我必须带上它。
2、On the back in , and bring them food.
在安的后面,有他们带来的`食物。
3、Yeah, bring it!
是的,带来它!
1、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将人或物带至讲话人或听话人所在之处”,是及物动词,可接表示人、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词或代词作宾语,也可接双宾语,其间接宾语可以由介词to引出,但不能用for,用for时表示“为某人带来…”。
2、bring可用作使役动词,表示“促使,说服”,常跟反身代词作宾语,也可跟形容词、以动词不定式的复合结构或介词短语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3、bring作“引起”解时,可接以现在分词、过去分词充当补足语的复合宾语。
4、bring是个非延续性动词,在肯定句中一般不与表示一段时间的状语连用。
5、在书面语中, bring out可引出直接引语,作“说(出)”解。
《bring的过去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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