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校园法律文化节――中学生法制知识测试复..._中学生法治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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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龙江镇校园法律文化节――中学生法制知识测试复习资料
保护未成年人的主要法律有哪些?
我国未成年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当中,主要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关于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规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比如宪法第四十九条关于“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的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未成年人享有的受教育权利的根据。
2、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年9月4日通过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通过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体规定了如何通过各种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如何对犯罪自我防范,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内容。
此外,婚姻法、收养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都有若干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具体条款。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中,必须依照上述宪法和各种法律的规定进行,以便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有哪些主要权利?
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当广泛的。除法律规定只能由成年公民才能享有的某些权利外,如只有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享有的一切权利未成年人都享有。此外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法律还为其规定了一些成年公民不能享有的特殊权利。具体说来,在我国,未成年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
1、政治权利。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
2、人身权利。人身权利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是基于自然人本身所固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是基于自然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而产生的地位、资格等方面的权利,包括亲属权、抚养权、监护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等。
3、受教育权。
4、个人财产所有权。
5、继承权。
6、社会经济权。包括劳动权(部分未成年人)、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7、司法保护权。未成年人的这些权利都是由宪法和民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任何妨碍未成年人实施上述种种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甚至是犯罪的,都应受到适当的法律制裁。
未成年人有哪些基本义务?
国家法律在规定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广泛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未成年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上述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我国宪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每个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分子,当然也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兵役法第12条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参军入伍。可见,部分未成年人在一定情况下也担负着服兵役,保卫祖国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未成年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部分,与其他公民一样,在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情况下,也具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权利意味着一种利益,一种获得;义务意味着一种责任,甚至是一种付出、一种牺牲。国家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规定了其享有的广泛权利并为其权利的行使创造了充分的条件,同时也要教育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第一款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可见,在我国,承担保护未成年人责任的有下列机构和人员:
1.国家机关。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机关应当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做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这一工作。
2.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着特殊的职责。家庭所具有的特殊职能,决定了家庭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3.学校。学校包括属于正规学校教育体系内的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普通高等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学校、工读学校等特殊学校;以及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文艺、体育类的业余学校等。无论哪种学校,都是未成年人接受系统教育的主要社会组织,具有依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的职责。
4.社会。这里的社会是指除国家机关、家庭、学校之外的所有机构、组织、团体和单位。未成年人要想健康地发育成长,必须有一个有序、良好、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而这样的社会环境,有赖于所有的社会机构、组织、团体和单位营造。因此,全社会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责任。
5.全体成年公民。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作为父母、师长等所有成年公民光荣而艰巨的责任。每一个成年公民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强化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观念;切实做好每一项相关的工作,为未成年人各项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不仅自己不去实施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对于社会上各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能挺身而出,坚决予以制止。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亮点
* 亮点一:规定对未成年人实行全方位四大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开宗明义,未成年人享有四大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及参与权。* 亮点二:强调素质教育为学生减负,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亮点三:关注未成年人安全。新法案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亮点四: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新法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另外,为遏制未成年人上网成瘾的现象,新法案中有5个条款关注于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
* 亮点五:全方位司法保护,给未成年人以人性关怀。新法案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亮点六: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 亮点七: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违反有关规定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关系在什么时候解除?
监护人的职责一般是到被监护人“成年”,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被监护人16岁已开始有劳动收入并达到当地普通水平可以独立生活的,认定为成年。如果18岁以后还在读书,或者智力、精神有缺陷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仍要承担监护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包括: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和管理财产;照顾生活;代理进行民事活动;进行管理和教育;在子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刑法在刑事责任年龄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刑法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被视为无刑事责任人,这体现了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但提醒一点,不满十四周岁的犯罪虽然不能判刑,但可以根据情节给予劳动教养。
法律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357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从医学的角度看,毒品具有药品的属性,可以用来冶病、维护健康、缓解病痛,但是前提条件是合理的生产、管理和正确的使用。从法律的规定上看,我国的法律未将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酒精、烟草及某些挥发性溶剂认定为毒品。毒品主要是被非法使用的鸦片、大麻、可卡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同时,杜冷丁、美沙酮、盐酸二氢托啡、三唑仑等其他一切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毒品有哪些特征
毒品具有4个基本特征:依赖性、耐受性、非法性和危害性。毒品的四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依赖性和耐受性是毒品区别于其他毒物的自然特征;对吸食者本人、家庭及社会产生的巨大危害性则是毒品的后果特征;为消除毒品的危害性,法律必然要规范和限制毒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对违法犯罪活动加以惩处,因此,非法性是毒品的法律特征。毒品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十二个字。(1)毒品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
(2)毒品问题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3)毒品问题渗透和腐蚀政权机构,加剧腐败现象;(4)毒品问题给社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吸毒对人的身心危害主要有哪些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它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戒断反应引起的稽延性症状主要有:全身疼痛、顽固性失眠、焦虑和内心渴求等。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的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完全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了正常的伦理观念、道德观念甚至人性。
4、感染各种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型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
吸毒的方式有哪些?
吸食毒品的方式主要有:烟吸、烫吸、鼻嗅、口服、注射等5种常见方式。
1、烟吸。将毒品掺入烟丝,通过吸烟将毒品吸入体内。
2、烫吸。将海洛因放在铝箔纸上或金属匙上,下面用火加热,毒品升华为烟雾,吸毒者用力吸吮缕缕毒烟,又称为吸烫烟。
3、鼻嗅。又称鼻吸。用小管对准鼻孔,通过鼻粘膜将毒品吸入。
4、口服。口服多为毒品的片剂,如口服冰毒片、摇头丸等。
5、注射。皮下注射、肌肉注射和静脉注射。什么是毒品犯罪?
在我国,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与毒品有关的危害公民身心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活动,这类活动依法应受到制裁。
毒品犯罪包括:
1、非法生产毒品。包括: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制造毒品罪,非法运输毒品进出境罪。
2、非法流通毒品。包括: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
3、非法消费毒品。包括:引诱他人吸毒罪,教唆他人吸毒罪,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
4、其他还有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物罪,掩饰、隐瞒售毒所得来源罪等。
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有关问题的解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