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_关于转发教育部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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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自2007年秋季学期实施以来,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精心组织下,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骗取、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教育的形象和学校的声誉,社会反应很大。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监厅函【2010】12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范围:

所有中职学校2007年秋季至2010年春季中职国家助学金和2009年秋季至2010年春季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

二、检查工作内容: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教【2008】336号)等文件的规定,重点对照检查以下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清查情况

2、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申报与审核情况

3、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申报与审核情况

4、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找出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

三、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有教育监察、财务、职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9月20日-10月20日)。各校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逐项自查,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市教育监察、财务、职教,对各校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10月21日至11月10日)。教育部将组织检查组,对所有省(市、区)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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