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_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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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座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
很荣幸我是第三次在学校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相关的法律常识,今天我想跟大家谈谈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小学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7至14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
(一)首先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的责任年龄问题从而来了解我们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
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俗话说得好,桑树要从小入,小学生正是长身体、长知识最佳时期,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我想在坐的每一位学生首先要知法、懂法,要认真学习法律,重点学习与自己关系比较密切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有的人犯罪后到了杀头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犯了罪。我所今年五月份侦破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均是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经审查他们多次结伙作案二十多起,其中有一个犯罪嫌疑人夏某此前多次因盗窃被我所教育,因法定年龄未达到处理的年龄一直对他没有没有处理,但他不思悔改,继续疯狂作案,今年已刚满十六周岁,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都是不学法而酿成的后果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二)其次,我们应该了解一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小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5年通过,共六章,一百一十九条,治安处罚的种类共三种:
1、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
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的种类共五种:
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
2、无期徒刑;
3、死刑;
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
5、管制(三个月至2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三、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一)不吸烟喝酒、上网。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勾结刚刚缀学的社会青年,经常抽烟喝酒上网,没有钱,就要想办法搞钱,利用对校园和校园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向那些低年级或身材矮小的学生要钱,要饭票,以言语相威胁,如果不给就拳脚相加,甚至用烟头烙,皮带抽。如果没有钱就限令什么什么时间带多少多少钱来,还让这些受到侵害的同学带着去抢其它同学的钱,这些同学出于害怕又成了别人的帮凶。近年来在中、小学校园里这种案件呈上升趋势,他们抢走的财物很少,多是三元两元,但对校园的危害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导致部分学生因恐惧而不想上学,影响学习成绩,甚至心灵上造成一定的阴影。
2)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株者赤,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3)不要上网打游戏赌博聊天等。经常上网打游戏对我们学生的危害是特别多的,首先从健康方面来讲长时间坐在电脑前大脑高度集中,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发生,也会导致脑子的呆滞,、辐射电磁波对人体的八大伤害,1、细胞癌化促进作用,2、荷尔蒙不正常,3、钙离子激烈流失,4、痴呆症的引发,我们经常
在电视中或在新闻中看到哪个哪个学生由于长时间上网死在网吧里,死在路上这样的消息这都是很好的见证。其次上网聊天打游戏会影响我们的智力,耽误学习时间,而影响我们的学习成绩,过去的时间总是不会回转的,把时间用在有意义的事情上才会抓住机遇,试想我们上网聊天打游戏又有什么意义呢。再次经常上网聊天脑子会局限于网络这个空间中而认识不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形形色色的现象,从而导致被骗。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最新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来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4)不要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暴力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必竟我们都还是未成年人心理不够成熟,观看这些不健康的东西,会误导我们的思想,一些人看了后会产生一些追求刺激,不计后果的想法,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前年我市出现的链子帮、斧头帮就是这种现象,这些人均由象我们一样大的未成年人组成,学电视中暴力片的情节,多次到公园等抢劫正在谈恋爱的男女。这些帮中居然还有女同志,他们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没钱了就抢,然后就吃喝,鬼混自认为过的是最赶潮流最刺激的生活,最终他们都一个个的被判了有期徒刑,陪伴他们的是牢狱生活,他们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自己的父母带来的伤害,毁了自己的前途。
5)具备一个良好的稳定的心态,我们这个年龄阶段易猜疑,走极端,任性,特别是那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容易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前一段时间,思礼一个十五岁的女中学生因怀疑其父母偏心其哥哥,问其父母要电动自行车被拒绝后,竟然赌气出走,一气跑到新乡,害得家里人学校以及派出所到处寻找,如果我们在外面受到了侵害怎么办,受骗了怎么办,毕竟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呀,现在好多街头都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控制一些未成年为沿街跪在地上为其讨要,如果要不来钱就采用暴力殴打,不给他们吃的,使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受到极其深的伤害。还有女研究生被拐卖的案例,因此不要认为我们已经长大,已经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知。必竟社会上还存在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我们的身心还不够成熟,一定要用一颗平衡的心来对待自己和他人。学校如果发现学生有情绪不稳等现象要多和家长勾通多和学生勾通而不能置之不理。
6)不要打架斗殴,要善待他人,和同学和睦相处,不要用优越感去刺激他人。
校园里还有一类高发案件就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类案件的诱因有几种:一种是年青人讲义气,帮助哥们出气;再一种是报复,因为某件小事而自认为吃了亏,而找事打架。再一种是别人的优越感对那些性格内向具有某种弱势学生的内心伤害。心理素质教育也是我们中、小学生必须开展的一项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条件好的家庭的孩子的优越感对条件差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很大的伤害,在我们校园里还有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的嘲笑也是对他们很大的伤害,这些心理因素也成为校园殴打他人案件的高发原因,学生不仅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
7)不要携带管制刀具,一些学生为了逞威风,或威胁别人,身上经常装上一把匕首,刀具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其他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携带管制刀具也是很危险的,前年苏州一所初三学生张某和李某因几句话而发生磨擦,李某嘻笑着打了张某一拳,张某随手掏出装在身上的弹簧刀捅了
李某一刀,导致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住进了监狱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原本是朋友的两个花朵,一个结束了生命,一个住进了监狱,这就是携带管制刀具引起的后果。
8)不要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些学生没有钱了就偷,对别人恨了就损坏其财物这些现象都是要不得的,偷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大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较小也会受到治安处罚。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次两次的侥幸会助长我们犯罪的欲望,最终会毁了我们自己。
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重要,你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教育培养好青少年,是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宏伟工程,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最后,祝愿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