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扩大民主 选好用好干部(材料)_选好用好干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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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扩大民主 选好用好干部
近几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牢牢把握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通过建立健全比较科学的干部工作民主运行机制,切实把民主的要求、方法和程序贯穿于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群众的参与面不断扩大,参与渠道不断拓宽,参与程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坚持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推荐环节中的民主,提高选人水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作为选好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充分体现民主的提名推荐机制,真正把推荐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提高了选人水平。
1、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制度。一是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在每次进行推荐前,我们都认真研究制订具体的推荐工作方案,明确拟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推荐方式、推荐时间及具体工作安排等内容,规范民主推荐的程序和方式等。在进行民主推荐时,我们都及时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并进行正确的思想动员,打破了干部工作的神秘化,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推荐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我们从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入手,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等各方面的意见,使获取的干部信息更加贴近客观实际。在推荐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人选时,参加范围扩大到市直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在推荐镇领导干部人选时,参加范围扩大到镇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参加会议投票推荐的人员必须占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切实保证参加民主推荐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三是坚持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我们根据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特点以及实际需要,先在较大范围内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然后再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直至领导班子中进行个别谈话推荐,而对人数较少的单位则在全体干部中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使两种推荐结果互相补充、互相印证,以此作为提出和确定考察对象的主要依据,切实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2、积极推行二次民主推荐。在较大单位推荐人选得票过于分散或推荐人选的情况不符合班子结构时,我们一般进行二次民主推荐产生考察人选。即:第一次,群众根据拟选干部的职级、岗位、标准和条件,经过比较筛选,按照自己的意愿推荐出自己满意的人选;第二次,我们在参考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将已经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筛选,按拟推荐人选的1:2或1:3提出后备人选,再组织群众进行集中推荐,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在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我们根据镇领导班子全额定向民主推荐结果,参考面上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并考虑镇领导班子结构的需要,对多名拟提拔人选进行了二次会议推荐,并把推荐的结果作为酝酿、确定镇换届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保证新提拔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进一步扩大考察环节中的民主,提高识人水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努力建立和健全充分体现民主的考察机制,切实把评价识别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进一步提高了识人水平。
1、改进考察方法,准确识别干部。一是完善民主测评,准确反映民意。我们注意将测评范围扩大到能够直接反映测评对象工作效果的相关部门和其分管单位的领导,并视考察岗位需要适当吸收被测评人员的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等真正了解干部情况的人员参加。同时,采取集中讲解、统一发放、分头填票、限时集中投票的方式,积极创造有利于群众真实表达自己意愿的条件和环境,使测评者反映真实情况,增强民主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此外,对测评结果我们除按规定向被测评单位领导班子通报外,还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反馈和公开,提高参评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参评人员的责任感。二是讲究谈话艺术,深化识人层次。我们在注意被谈话人员的代表性的同时,特别注意选择那些更了解考察对象的人谈话。除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级和下级的干部,组织、纪检部门的人员外,还注意从被考察人员的服务对象中选人;除领导干部外,还从一般干部中选人;除“工作圈”外,还从“生活圈”、“社交圈”中选人。在谈话中,我们注意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和方法,积极营造民主的氛围,使谈话对象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谈话质量。三是实行写实性民主评议。我们通过向考察所需听取意见的干部群众发放干部征求意见表,让群众对考察对象进行写实性民主评议,独立地向组织提供自己了解的具体情况,为市委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民主评价尺度。
2、实行延伸考察,拓宽识人渠道。我们注意延伸考察范围,做到由机关向社会延伸,由中层向基层延伸,由定时向平时延伸,由工作向生活延伸,坚持做到不仅注意考察干部在单位的工作情况,还注意考察干部在“社交圈”、“生活圈”中的日常活动情况;既了解干部在现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又坚持“回头看”,注意根据实际需要到被考察对象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进行了解,听取民意。如在考察座谈时,我们有意识地拓宽考察范围,将座谈对象扩大到考察对象服务部门的有关人员,了解他们对考察对象的直观现象和感性认识,从侧面获得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对考察对象做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实行考察预告制和差额考察制。我们坚持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将考察对象的拟任职位、基本情况、简历以及反映情况途径等有关事宜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全体干部群众发布,鼓励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负责地向组织部门反映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和存在问题,弥补干部考察工作接触群众不够广泛的问题,提高了考察的准确性。同时,我们根据民主推荐结果,每个职位确定2-3名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由组织部门根据考察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择优确定1人为拟任人选提交市委集体研究决定,从而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竞争性和民主性,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扩大讨论决定环节中的民主,提高用人水平
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意从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入手,着眼于扩大党内民主,努力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干部任用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用人水平。
1、坚持程序,充分酝酿。为了确保提出一个领导层意见基本一致、能够反映绝大多数干部群众意愿,并为各方面代表人物认可和接受的干部任用方案,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前,对拟任人选,我们坚持在一定范围内认真做好沟通协商和征求意见工作。一是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分别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属于市直单位正职的,还征求市委委员的意见;属于依照法律和政协《章程》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的,还分别征求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属于党外干部的,还征求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属于二级单位领导职务的,还征求市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二是凡提拔任用的干部,书面就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分别征求市纪委、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意见。三是镇领导班子正职,分别征求市委委员、市人大和市政协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镇领导班子副职,分别征求镇党委、政府正职的意见。四是双重管理单位市管为主的职务任免,在市委常委会讨论后,征求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五是市管干部的任免,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研究,提出任免建议方案后,提交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近年来,在镇和市直领导班子调整中,我们都坚持在一定范围内认真做好沟通协商和征求意见工作,并在对各种各样的意见加以综合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分析,形成了正确的认识,从而为市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可靠保证。
2、尊重民意,严把决策关。市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的提拔任用时,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把干部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重点考察中的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坚持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社会公论不好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常委会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研究;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在没有核定清楚之前不研究。
3、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市委在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一直坚持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位与会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听取拟任免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征求意见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介绍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民主表决形成任免决定,绝不因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等少数人意见分歧而偏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切实保证每一位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同时,实行了市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邀请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列席会议制度。列席的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在市委常委会上客观反映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行市委全委会表决制,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党内民主,真正发挥集体领导的效能,形成良好的用人决策机制,提高了干部工作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