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权益_做好新时期女职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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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三期”权益
孕期:
不安排加班加点
1、产前检查 11次×半天 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医务证明增加次数。
2、7个月以上,不安排从事夜班,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上班确有困难,本人申请,单位批准60天产前假,工资≥80℅
产期:
不影响工资、奖金、福利待遇1、90天(产前15天)+15天(难产)+30天(晚育)+15天×婴儿数2、3个月内流产20-30天产假(医疗证明)
3、3-7个月流产42天产假4、7个月以上流产90天产假
哺乳期:
不安排加班加点,不安排从事夜班
1、不满一周岁:30分钟×2次每天×婴儿数+路程往返时间(可合并使用)
2、婴儿满周岁:经医疗诊断为体弱的可延长哺乳期,不超过半年。
3、上班有有困难,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困难,可休半年哺乳假,扣绩效工资1的50%,岗位和薪级工资按80%发给。,不享受绩效
2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15天婚假(含3天法定)+路程假,一方晚婚一方享受。
晚育:24周岁初生,或晚婚的人。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
生育保险:
每月1-10号带①、劳动保障卡原件;②、结婚证原件;③、独生子女证原件(多胎的带出生证,二胎的带准生证);④、出院小结;⑤、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公章,到水西门2楼。下月1-10号凭回执到3楼去领回单。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需带①、无业证明;②、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
《女职工怀孕期间工作权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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