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_甘肃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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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价党组[2006]5号)
各处、室、单位:
现将《甘肃省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物价局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以前职能配置有关规定与实施细则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甘肃省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细则
2.甘肃省物价局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3.甘肃省物价局相关职能主办、协办事项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甘肃省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施细则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机要、财务、保密、档案、文印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筹备,重要文件、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职工住房改革、职工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研究提出规范机关工作运转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督办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3、负责全局文件(含电报、资料)的接收、分办、传批工作;负责机关发文(含电报)的核稿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制发工作;负责机要通信工作。
4、负责管理局党组、局行政及办公室印鉴;负责制发机关其他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印鉴。
5、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收集、管理和运用工作;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承担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负责机关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7、负责职工住房改革管理和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及职工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发放工作。
8、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9、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分发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价格法规与调控处
负责拟定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负责起草综合性价格材料,拟定综合性价格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应诉和价格行政案件审核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价格决策听证和价格行政处罚听证,监督执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措施和办法;负责预测分析价格形势变化趋势,提出价格调控建议;负责价格宣传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价格调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拟定地方性价格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办理人大、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事宜。
2、负责价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备案工作。
3、负责价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价格行政案件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价格决策听证、处罚听证工作。
4、负责行政许可、成本监审、价格审批、行政处罚等程序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监督。
5、负责拟定价格工作年度计划,分析预测价格形势,拟定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措施和办法。
6、负责起草综合类规范性文件及材料。
7、负责价格宣传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制度,编辑价格工作简报。
8、负责议案、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指导基层价格调控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商品价格处
负责管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资源稀缺的、自然垄断经营的重要工农业商品价格,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调整方案和管理制度;制定分级管理的商品价格目录、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或调整省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衔接毗邻省份和地区之间重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或仲裁商品价格争议;依法对商品价格决策听证项目、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价格行为;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主要品种有:电力、药品、天然气、烟叶、食盐、尿素、民爆器材、成品油、大中专教材等。
2、负责制定或调整省级定价的商品价格。主要品种有:电力、水利工程用水和城市自来水、水资源费、药品、天然气和煤制气、桑蚕鲜茧、热力、食盐、中小学课本、民爆器材等。
3、负责制定或调整省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中准价与浮动幅度。
4、负责制定分级管理的商品价格目录、范围、原则和办法。
5、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负责对粮食及副食品、化肥、液化气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放开商品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6、负责调查分析衔接毗邻省份和地区之间重要商品价格水平,协调或仲裁省内商品价格争议。
7、负责依法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要商品价格听证项目及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8、负责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商品价格行为;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9、负责省药品价格整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价格处(房地产价格处)
负责管理第三产业和信息服务业价格,负责对土地价格、商品房价格、房屋租金和建设项目取费的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房地产与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分级管理的房地产与服务价格目录、范围、原则和办法;负责规范餐饮、娱乐、修理等服务行业价格行为,进行价格等级评定及管理;负责全省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等中介服务价格的管理;负责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协调或仲裁房地产与服务价格争议;依法对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听证项目及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房地产与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管理的房地产与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和管理制度。
2、负责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信资费等信息服务业价格,旅游、文化游览参观景点门票价格管理。
3、负责房产、土地价格及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负责建设、环保、国土资源系统收费管理。
4、负责城市公共汽车票价、城市供热、停车场收费、公厕收费、金融结算和交易服务收费(价格)管理。
5、负责各类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收费、交易市场服务收费、协会学会服务收费管理(均不分单位性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6、负责各类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及其年检年审工作。
7、负责餐饮、娱乐、修理等行业的价格行为规范,价格等级评定工作。
8、负责《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协调或仲裁全省房地产与服务价格争议。
9、负责依法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要房地产与服务价格听证项目及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10、负责对口业务的各类收费公示工作。
11、负责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房地产与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收费管理处
负责管理全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不含建设、环保、国土资源系统收费及水资源费)。监督实施国家制定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目录及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分级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目录、原则、范围和办法;制定或调整省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含医疗服务收费及临床用血);负责牵头价格部门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负责对收费单位的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协调或仲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争议;依法对列入听证目录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重要收费听证项目及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收费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负责制定或调整省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标准。
3、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管理及年审工作。
4、负责协调或仲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争议。
5、负责对列入听证目录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听证项目及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6、负责牵头价格部门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
7、负责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对口业务)公示工作。
8、负责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构、编制、职位、限额的管理;负责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调配、录用、任免、考核、奖惩和辞退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评和管理,人事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全省物价系统人员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局机关外事、扶贫、支教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职数和职称限额管理。
2、负责干部职工的调配、录用、考核、奖惩和辞退工作。
3、负责干部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考评管理。
4、负责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和推荐考察工作;办理职工职务任免和退休手续。
5、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津贴标准管理;负责干部职工考勤和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6、负责全省物价系统人员执业资格的考试和机构资质管理。
7、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办出国(境)人员外事审批手续。
8、负责局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职工医疗保险标准的核定工作。
9、负责制定局机关帮扶支教工作计划,牵头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10、负责落实局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局挂职干部管理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机关党委
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负责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安排和组织。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7、协助局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与干部人事部门共同作好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考察,报局党组同意后,由机关党委任免。
8、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帮助群众组织健全机构,配好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调度工作。
3、负责局基建维修、局属产权职工住房的维修工作。
4、负责局属房产租赁管理工作。
5、负责局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6、负责局退休人员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的管理工作。
8、负责局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楼水、电、暖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派驻省物价局纪检组、监察室工作职责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协助局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经省纪委(省监察厅)批准,初步核实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局处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5、受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协助局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8、协助局党组组织落实《甘肃省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及相关配套的监督检查制度、责任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测评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9、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组织调查研究,定期分析情况,提出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
附件二:
甘肃省物价局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实施细则
一、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价格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对价格监督检查法制工作提出建议;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收费检查,依法处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指导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受理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建立健全全省价格社会监督网络,推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负责监督实施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措施,提出加强改进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的建议。
3、负责组织实施全省价格收费检查,协调仲裁市州价格收费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
4、按照管辖权限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同级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价格案件;会同市州价格部门查处重大疑难价格案件;负责与人民法院联系申请强制执行价格收费违法案件。
5、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应急预案。
6、受局机关委托,检查省级有关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及价格部门越权定价行为。
7、建立全省价格举报网络,指导各地开展价格举报查处工作。值守“12358”举报电话,受理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负责办理对举报人奖励事宜。
8、指导全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建立职工群众价格监督站、乡镇价格监督站、企事业单位物价员、社区价格监督组织“四位一体”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推行商品明码标价,监制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方式;监督经营者实施价格自律,推进全省价格诚信建设。
9、指导市州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和案卷管理,组织开展案卷考评工作。
10、指导市州价格监督检查政务信息工作,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调研,总结推广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工作者。编发《甘肃价格监督检查》简报,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
11、指导市州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工作,命名省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负责全省“价格监督检查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干部培训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
负责对全省主要农产品及重要商品成本进行调查,研究成本收益和供求变化趋势,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负责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商品及服务项目依法开展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及有关部门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建立成本调查网点,发布成本监审目录。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省成本调查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发布全省农产品和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品种目录和成本监审目录,并制定相应的成本调查核算办法。
3、负责对国家和省上确定的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商品的成本调查、预测和分析工作。
4、指导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州成本调查与监审工作。
5、依法组织开展对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的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6、制定或修改有关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的规范性文件。
7、组织开展市州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年度考评工作。
8、负责对委托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的成本监审项目结论进行复审。
9、负责建立我省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数据库,建立成本动态管理和成本约束机制。
10、负责为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反欺诈、反暴利等职能,提供成本依据。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价格监测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全省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工作规划,提出价格监测法规建设意见。
2、负责指导协调全省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并组织考核评比,提出表彰建议。
3、负责完成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各项价格监测任务。
4、负责制定全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健全价格监测网络。
5、负责全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上报和反馈工作。
6、负责应急价格监测及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工作。
7、负责价格政策法规公示工作。
8、负责公共价格信息服务和价格信息资料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9、负责全省物价系统网络建设规划和工作指导;负责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工作。
10、负责局域网、政务网、密码网、纵向网、甘价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1、负责价格工作软件的开发应用和技术指导,协助相关培训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省价格认证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2、负责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接受当事人双方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
3、负责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
4、负责接受单位组织或当事人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5、负责面向社会为单位组织和公民提供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
6、负责协调指导全省价格认证业务工作。
7、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省物价研究所
负责研究和拟定价格改革总体方案;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研究宏观管理措施,提出配套改革建议;负责价格专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汇编价格文件,编写价格工作大事记等。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和拟订价格改革总体方案,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研究宏观价格管理措施,提出价格配套改革建议。
2、负责研究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对各方面的影响,提出调控价格总水平的对策建议。
3、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价格问题。
4、研究政府管理价格和收费的范围、原则和办法。
5、负责价格专题(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
6、组织价格专家委员会开展价格论证会、咨询活动。
7、收集编印价格研究资料和书刊。
8、负责全省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比奖励。
9、负责征订价格资料书刊,提供全局价格参考资料。
10、负责省价格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全省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和物价工作岗位资质资格培训。
2、负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的价格政策培训。
3、负责全省各类企业相关人员价格政策和价格知识培训。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三:
省物价局相关职能主办、协办事项表
┌──┬──────────────┬───────┬───────┬───────┐
│ 序 │ 事 项 │ 主办处室 │ 协办处室 │需将工作结果抄│
│ 号 │ │ │ │ 送的处室 │
├──┼──────────────┼───────┼───────┼───────┤
│ 1 │研究提出规范机关工作运转的规│ 办公室 │相关处室单位 │ 各处室单位 │
│ │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 │ │
├──┼──────────────┼───────┼───────┼───────┤ │ 2 │机关信访接待工作 │ 办公室 │相关处室单位 │ │
├──┼──────────────┼───────┼───────┼───────┤
│ 3 │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 法规调控处 │相关处室单位 │ 相关处室 │
│ │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 │ │ │
├──┼──────────────┼───────┼───────┼───────┤
│ 4 │拟定地方性价格法规、政 │ 法规调控处 │ 相关业务处室 │ 各处室单位 │
│ │府规章 │ │ │ │
├──┼──────────────┼───────┼───────┼───────┤
│ 5 │拟定综合性价格规范性 │ 法规调控处 │ 相关业务处室 │ 各处室单位 │
│ │文件 │ │ │ │
├──┼──────────────┼───────┼───────┼───────┤
│ 6 │价格行政诉讼复议、应诉工作和│ 法规调控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相关处室 │
│ │价格处罚听证 │ │ │ │
├──┼──────────────┼───────┼───────┼───────┤
│ 7 │拟定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 法规调控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各处室单位 │
│ │措施、办法 │ │ │ │
├──┼──────────────┼───────┼───────┼───────┤
│ 8 │价格宣传工作 │ 法规调控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
├──┼──────────────┼───────┼───────┼───────┤ │ 9 │落实政务信息制度,编辑价格工│ 法规调控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各处室单位 │
│ │作简报 │ │ │ │
├──┼──────────────┼───────┼───────┼───────┤
│ 10 │依法召开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法规调控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相关处室单位 │
│ │收费听证会 │ │ │ │
├──┼──────────────┼───────┼───────┼───────┤
│ 11 │制定或调整省级管理的商品价格│ 商品价格处 │ 省成本调查队 │ 各处室单位 │
├──┼──────────────┼───────┼───────┼───────┤
│ 12 │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价格行为 │ 商品价格处 │ 法规调控处 │ │
│ │ │ │ 监督检查分局 │ │
├──┼──────────────┼───────┼───────┼───────┤
│ 13 │制定或调整省级管理的服务价格│ 服务价格处 │ 省成本调查队 │ 各处室单位 │
│ │ │(房地产价格处)│ │ │
├──┼──────────────┼───────┼───────┼───────┤
│ 14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 服务价格处 │ 人事教育处 │ 相关处室 │
│ │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价格鉴证│(房地产价格处)│省价格认证中心│ │
│ │师注册。│ │ │ │
├──┼──────────────┼───────┼───────┼───────┤
│ 15 │《经营服务许可证》审批及年审│ 服务价格处 │ 办公室 │ │ │ │工作 │(房地产价格处)│ │ │
├──┼──────────────┼───────┼───────┼───────┤
│ 16 │制定或调整省级管理的行政事业│ 收费管理处 │ 省成本调查队 │ 各处室单位 │
│ │性收费标准 │ │ │ │
├──┼──────────────┼───────┼───────┼───────┤
│ 17 │《收费许可证》审批及年审工作│ 收费管理处 │ 办公室 │ │
├──┼──────────────┼───────┼───────┼───────┤
│ 18 │减轻农民、企业负担工作 │ 收费管理处 │ 服务价格处 │ │
│ │ │ │ 商品价格处 │ │
├──┼──────────────┼───────┼───────┼───────┤
│ 19 │职工工资、津贴、住房补贴、住│ 人事教育处 │ 办公室 │ 各处室单位 │
│ │房公积金标准管理 │ │ │ │
├──┼──────────────┼───────┼───────┼───────┤
│ 20 │制定并组织落实局帮扶支教工作│ 人事教育处 │ 相关处室单位 │ │
│ │计划 │ │ │ │
├──┼──────────────┼───────┼───────┼───────┤
│ 21 │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后勤中心 │ 办公室 │ │
│ │工作 │ │ │ │
├──┼──────────────┼───────┼───────┼───────┤ │ 22 │局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调度工│ 后勤中心 │ 相关处室单位 │ │
│ │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物价局直属单位相关职责主办、协办事项表 ┌──┬──────────────┬───────┬───────┬───────┐
│ 序 │ 事 项 │ 主办处室 │ 协办处室 │需将工作结果抄│
│ 号 │ │ │ │ 送的处室 │
├──┼──────────────┼───────┼───────┼───────┤
│ 1 │组织实施全省价格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分局 │ 相关处室 │ 相关处室单位 │
├──┼──────────────┼───────┼───────┼───────┤
│ 2 │指导、协助下级价格部门查处疑│ 监督检查分局 │ 相关处室 │ 相关处室单位 │
│ │难价格违法案件; │ │ │ │
├──┼──────────────┼───────┼───────┼───────┤
│ 3 │查处省级有关部门、市州人民政│ 监督检查分局 │ 相关处室 │ │
│ │府及价格部门越权定价行为 │ │ │ │
├──┼──────────────┼───────┼───────┼───────┤
│ 4 │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选│ 监督检查分局 │ 省价格协会 │ │
│ │活动 │ │ │ │
├──┼──────────────┼───────┼───────┼───────┤
│ 5 │制定或调整调查品种,公布成本│ 省成本调查队 │ 法规调控处 │ 各处室单位 │
│ │监审目录 │ │ │ │
├──┼──────────────┼───────┼───────┼───────┤
│ 6 │对市州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进行考│ 省成本调查队 │ 人事教育处 │ │ │ │评及表彰 │ │ │ │
├──┼──────────────┼───────┼───────┼───────┤
│ 7 │建立全省成本调查数据库 │ 省成本调查队 │局价格监测中心│ │
├──┼──────────────┼───────┼───────┼───────┤
│ 8 │对市州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局价格监测中心│ 人事教育处 │ │
│ │进行考评及表彰 │ │ │ │
├──┼──────────────┼───────┼───────┼───────┤
│ 9 │完成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安排│局价格监测中心│ 商品价格处 │ 各处室单位 │
│ │的各项价格监测任务 │ │ 收费管理处 │ │
│ │ │ │ 服务价格处 │ │
├──┼──────────────┼───────┼───────┼───────┤
│ 10 │局域网、密码网、纵向网、甘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各处室单位 │ 各处室单位 │
│ │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 │ │ │
├──┼──────────────┼───────┼───────┼───────┤
│ 11 │各类价格业务培训 │ 省物价干部 │ 相关处室单位 │ │
│ │ │ 培训中心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