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考核办法_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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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
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调工作,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综治民调水平,根据岳阳楼区综治民调考核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站所。
二、考核内容
省、区综治民调得分排名情况,省、市、区综治工作暗访情况。
三、考核办法
(一)社区
1.区综治民调。区综治办每季度组织一次综治民调。季度综治民调排名在倒数第1至倒数第5位的,实行“挂牌整治”;半年度综治民调排名在倒数第1至倒数第5位的,实行“黄牌警告”,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年民调排名在倒数第6至倒数第10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得评先评优;对全年民调排名在倒数第1至倒数第5位的,给予“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全年综治民调排名位于80名以后的社区,不得推荐为区级或区级以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2.暗访。经省、市、区综治办暗访发现治安问题突出、社区没有排查没有及时报告的,由街道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没有排查报告、群众举报不断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影响全区和街道综治工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
3、街道模拟民调。街道综治办在每季度进行模拟民调,主要内容是针对各社区班子成员联点的10个民调电话用户,各社区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到自己联点的民调电话用户进行上门走访,并且宣传综治民调工作,如发现未进行此项工作,街道综治办将上报街道党工委进行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直接实行“一票否决”。
(二)站所
经省、市、区综治办暗访发现工作不到位、干部作风差、干部职工(含退休退线人员)及家属民调知晓率不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整改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影响全区或街道综治工作排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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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规定
1.社区、站所各单位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法乱纪问题的,对单位实行“黄牌警告”;党政主要负责人违法犯罪的,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社区、站所各单位发生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上访的,或发生聚众堵路、堵桥、堵门事件的,或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的,或发生群死群伤事件的,一律取消其在街道工作考评中的评先评优资格。
3.社区的综治机构、队伍建设、内务档案、台帐资料等基础工作参照《2012年度岳阳楼区街道(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2012年度岳阳楼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执行。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健全的,取消其在区和街道综治工作中的评先评优资格。由于其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健全的而造成影响街道综治工作在全区排名的,实行“一票否决”。
注:1.文件中凡作“前”、“以上”等表述的数字,均含该本数,凡作“以下”、“以后”、“低于”等表述的数字,均不含该本数。
枫桥湖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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