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是指在群众集会上或会议上发表讲话的文稿。演讲稿是进行宣传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演讲的作用是表达个人的主张与见解,介绍一些学习、工作中的情况、经验,以便互相交流思想和感情。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演讲稿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演讲稿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做良心企业,供放心食品
“大头娃娃奶粉” 、 “苏丹红” 、 “三聚氰胺” 、 “地沟油” 、 “瘦肉精” 、 “毒胶囊” 、 “老酸奶” 、 “毒大米” 、“塑化剂”以及最近发生的“染色车厘子”等等等等,中国的食品企业仿佛进入 了多事之秋。
人无完人,企业也没有完美的企业,关键的问题不是揭过去的伤疤,而是要反省过去, 放眼未来。
食品安全到底有多重要?生活无非是衣食住行, 看上去饮食只占了我们生活的四分之一,但生命只有一次,假如哪天吃了致命的黑心的食品,我们没有的可不止这四分之一,生命没 有了,一切也就随之归零。
这是从我们自身,从最基本的消费层面来谈食品安全。对于一个企业,食品安全难道就 不重要了吗?企业也是有生命的啊!
三鹿偌大一个企业,做到当时的层次,不知道挥洒了企业人多少汗水!谁能明白三鹿老总面对三聚氰胺事件的悔恨?又有多少奶企因这次事件的波及损失惨重?甚至整个国内奶类 市场都空前萎靡。
“唇亡齿寒” 、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来
之不易,每一个员工都应该为我们有这样的成绩而骄傲自豪,这是我们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同样的,我们也要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保持清醒,绷紧这根弦!
食品安全,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这不单单是品质管理部门的事情。从原料采购到生产控制再到成品储运,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影响到我们的产品质量,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不是 单个环节的问题,而是整个产品的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会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首先是采购。原料是我们产品的源头,只有合格的原料才能做出合格的产品,这也是我 们质量控制的第一关。三鹿推说是奶源出现问题,但是这也是他们检测不过关造成的,没有把威胁扼杀在萌芽中。
中国的交易是关系交易,人情往来出现在企业经营当中也很常见。而那些不合格的原料 也是通过这样的关系走进各个企业。
严控原料关,就是要杜绝这种现象,制度面前没有人情可讲,相关的资格证明和指标检测,一个都不能少,发现问题更要严厉处置,坚决按照公司的规章办事。我们要控制原料成 本,但是同样也要保证原料质量,不能因小失大。
其次是生产。精准的控制是合格产品的唯一保障,负责生产的员工和管理层要密切合作有效沟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就算不是自己分内的事,发现问题也要及早提醒相关人员。当然了,配套的奖惩制度也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
品质量也更容易出现问题。储存条件控制、环境卫生控制都要按照相关的标准严格执行。同时那些已经超出保质期限的产品也要及时处理掉。企业不能被短期的利益蒙蔽双眼,铤而走 险的事情还是少做或者不做为妙,如此我们才能走的更长远。
” 这是我今天的题目, 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只把它当做一句口号一句空话,要切切实实的具体到自己的行动中去,用良心做事,为父母同胞提供放心食 品。而公司的明天,也会因为我们今天的决定而更加灿烂辉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生命是完美的,更是幸福的,但前提是必须有安全的呵护。没有安全,生命得不到保障,幸福又在哪里呢?我们需要职责,我们选择安全!
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与职责。
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安全是什么?对于我们来讲,安全就是立足本职,尽忠尽责。职责是什么?职责是一种使命、一种义务、更是一种力量。在隐患危及安全的关键时刻,它激励我们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用行动去阻止事故的发生。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要从我们工友们的日常生活和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无论我们在干着什么,心中都要时刻想着安全,心中都要时刻注意着安全,任何时候都要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牢记安全第一,真正做到不伤害自我,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仅有把安全“印”在心中,加强我们的安全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从身边的小事抓起,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出一个事故,都能总结一二三条教训,日积月累,就成了我们的规章。换一种说法,血的教训换来了我们的规章制度,我们靠规章制度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企业有着很完善的安规制度,我们不缺少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安全才有保障。安全不仅仅是制度,它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职责心。
职责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有一句话说得好,“在本位,尽本分”,这应当是每个人对自我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要想把安全工作做好,提高职责心是至关重要的,职责心是工作无差错的重要保证。如果一个人没有了职责心,那么再安全的岗位也会出现险情。拥有强烈的职责心,再大的安全隐患也能够处理。如果职责心差,那么很小的问题也可能酿成大祸。无差错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动手,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只要我们真正把安全装在我们心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职责心,安全生产才不受威胁,安全才有保障,生命才会美丽。
有了对安全的职责心,就有了做好工作的动力,做起工作来就会进取、主动、用心。没有对安全的职责,就不敢承担职责,必然造成工作上敷衍了事、庸碌无为,麻痹大意。由此可见,工作有难易之分,本事有高低之别,但关键的还是职责心。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记住自我的职责,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都要对自我的工作负责。
职责是安全生产赖以生存的源源动力;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足以从微小的细节中发现事故的隐患;因为有职责,我们才能够从不断变换的安全问题上积累提高的经验。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的职责,安全生产更加依靠我们的职责。
我们需要职责,我们选择安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在安全问题上,我们必须警钟长鸣,肩负起职责使命。在生活中,安全是把双刃剑,你遵守它的规则,他就会保护你,违背它的规则,你就会付出血的代价。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许多时候,像“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等不少警句我们往往耳熟能详,但我们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口号和形式,更重要的是把慎密的思想落实到严谨的行为中,谨于思、慎于行,才是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根本。
安全是春天里的花朵,美丽但需要呵护;安全是生活中的一抹抹阳光,明媚而温暖。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仅有抓住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蒸蒸日上,兴旺发达;仅有守着安全,我们的千种累,万种苦,才能结出美丽的硕果。
让我们共同努力,践行职责,保障安全。安全职责永远在我心中!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下午好!
朋友们,安全就真的只是一种形式?就真的只是写在文件里的精神挂在墙头上的制度吗?我在石油招待所工作,我想用身边真实的故事告诉大家:安全是细节,安全是责任,安全在你我身边!
楼层服务员小霞,新买了一双平跟鞋,鞋面镶钻,美观舒适,却一时忽略了鞋底沾水会打滑的细节。这天,小霞穿着新鞋做清洁,左手端着茶杯,右手想顺便取下墙上的毛巾,哪知鞋底打滑,身体倾斜,茶杯“啪”的一声砸碎在地,在即将摔倒的瞬间,小霞右手着地不偏不倚撑在了茶杯碎片上,尖利的棱角深深刺进手掌,泪水伴着鲜血奔涌而出!
我们招待所的保安老刘,深夜值班,为了不让寒冬的冷风钻进厅堂,索性紧锁了消防通道的大门。仅仅为了一时的温暖,保安老刘何曾想到,自己冒然截断的那是旅客们关键时刻的生命通道啊。
粗心、无知必然是安全的大敌,但出于善良热心而触犯禁令,说来更是令人纠结惋惜:更换客房灯泡在招待所是经常的事,正常途径应当通过报修、填写作业票,请来电工处理。而我们的服务员善良地认为这大半夜的,不能让客人摸黑久等,为换个灯泡把电工师傅从被窝里叫起来满过意不去,这样简单的工作,自己三下五除二就可以解决。于是没有电工操作资格的女服务员在凌晨十二点,独自一人,手脚麻利地为客人更换了灯泡,救了一时之急。她的做法正确吗?十条禁令告诉我们: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上岗操作。服务员的善意热心换来的却是领导严厉的批评。
还有一件事发生在去年,八月酷暑,连晴高温,逼得我们大厅的空调连续运转了几十小时无法停机。中午时分,大厅断断续续传来异味,无人知晓是何原因,甚至怀疑是死老鼠的恶臭,臭味越来越浓,班长陈晓君引起了警觉,她趴在地上,四处寻找臭味之源,吧台下、座钟后、沙发底都不是,风一吹过,臭味仿佛从墙角飘来,寻味而去,空调柜机旁隐隐冒烟——陈晓君赶紧断了电源,才发现空调插座已经焦糊滚烫、阵阵发臭。“明者见危于无形,智者窥祸于未萌”。如果不是陈晓君的这份警觉,说不定一次电器燃烧事故就发生了。
所以,安全它拒绝没有原则的善意,呼唤洞察隐患的敏锐。对于我们搞后勤服务的员工来说,虽然我们没有高压的电弧、运转的设备,但我们必须懂得电视空调、热水器的正确操作;虽然我们不接触化学品放射源,但是我们要坚持做到清洗消毒预防疾病,我们无需防毒防爆,但要防火防盗。岗位安全有太多的细节需要关注:打扫卫生,你的劳保穿戴好了吗?你的鞋子是否高跟,是否防滑?你有没有用湿毛巾去擦拭电器?办公电脑,关闭之后你是否拔下了插头?刮风下雨,门窗关好了吗?气温高了,你让空调踹气了吗?不要认为这些是不足挂齿的区区小事——防微方能杜渐啊!只有做好了这些细微的工作,我们才能保障自身的安全、他人的安全、企业的安全!
朋友们,无论你是看大门做清洁,还是抄水表养花草,安全永远和你我同在;愿所有的岗位都不再有小霞的哭泣、老刘的追悔,让我们一起沐浴着安全的温暖,感受幸福,担当责任!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大家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最宝贵的是什么?而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次。那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在?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安全如同一根七彩的丝带,连结着我们这一个个美好的愿望,构成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可是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大约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1、校园内不追逐打闹,楼道及教室不能进行各种体育活动。右行礼让,上下楼梯时要做到不跑、不推、不逗、不闹、不拥、不挤,以防事故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在课间能做益智的游戏,如下棋、搭积木等,这些游戏既安全又能锻炼我们的思维。
2、注意饮食安全。不在校门口购买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注意交通安全。上学、放学时学校门口人多车多,过路时要特别小心,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过十字路口时,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闯红灯,一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同学们,上面这几点大家能做到吗?下面请大家跟我一起说:“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美好的校园而共同努力。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第一、防交通事故,我校临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同学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走人行横道,不与机动车辆抢道争先,不骑自行车上放学,横穿马路时走斑马线,注意来往车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坚决不搭乘“黑车”上下学。在做到这些的同时,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坚决做到不早到,不迟回,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严格把控好上学时间和回家时间,避免早到和迟回在路途中产生的安全隐患。
第二、防踩踏事故,做到有序上下楼,不拥挤,相互礼让并靠右慢行。在课间不互相追逐打闹,更不能在楼梯的扶手栏杆上向下直滑或在楼梯上追逐奔跑,严禁攀爬栏杆、围墙、下水管道、树木、窗户等。
第三、防食物中毒,不在校门口和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不购买三无食品,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
第四、防溺水,眼下随着气候日趋变暖,同学们要把防溺水放在重中之重,有句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我想用这句话来告诫我们的同学们:“要想防溺水,别在河边走” 坚决做到不私自或结伴到水库、池塘等游泳,不要贸然向落水者施救,要就近向成人呼救,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事故。并要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远离河,库,沟,渠等水域。
第五、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平时在校期间,身体不舒服,应及时向老师请假,及时就医;身体有某些方面疾病的同学一定要提前报告给班主任,防止在体育课或做其他剧烈运动时发生意外。平时要做个有心人,时刻注意寻找和发现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汇报。归结到一句话就是: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同学们,生命是世上最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它不光光是属于你,也属于每一个家庭,因此,你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想到安全,不能让你们的行为有任何闪失,不能让你们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为了疼爱你的爸爸妈妈永远有幸福的笑容,记住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是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基石;保障生命,尊重生命是安全教育永恒不变的主题。我衷心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加强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让我们的校园里,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安全之花。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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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二
为加强青岛市农村供水工作的管理,保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和安全、正常运行,促进我市农村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海岛、农业园(区)居民生活和企业、事业单位生活生产用水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跨镇(街道办事处)和在镇(街道办事处)、农业园区范围内的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集中供水工程),跨建制村的联村集中供水工程(以下简称联村供水工程),单个建制村或自然村的供水工程(以下简称单村供水工程)。
第二条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用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通过不断改革、实践和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
第三条 凡从事农村供水活动和使用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青岛市及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建设、技术指导与监督,并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单位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设管理
第五条 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使工程建设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凡申请列入青岛市农村供水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对工程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负责编制,完成后报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有水利咨询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查,协调相应部门审批。
第七条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有关市(区)应立即组织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后报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投资总额及中央、市财力、专项资金等投资渠道、投资比例,协调相应部门批复或组织专家评审、批复。
第八条 要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设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 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建设管理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大力推行集中供水,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依靠科技进步,争创优良工程。
第十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检查监督,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使用、合同执行情况等,对违反规定和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工程基本建设的成果,检验设计、监理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单位经自验后,认为工程建设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15]480号文)的要求,竣工报告、竣工决算(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竣工登记卡等文件齐全,项目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经初验合格后向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验收规程会同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验收。
第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由供水管理单位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管理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宜组建农村供水用水户协会。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建农村供水用水户协会,根据建设主体、受益范围建立镇(街道办事处)、村农村供水用水户分会。制定章程、规范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实行民-主监督,维护项目主体和用水者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应根据工程投资渠道、工程规模等,实行不同的管理形式。
1、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跨镇(街道办事处)集中供水工程,由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受益单位组建供水管理单位,对供水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2、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以镇(街道办事处)驻地为中心向本区域内辐射延伸的集中供水工程和联村供水工程,在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商受益村庄和单位组建供水单位或委托乡镇水利(水务)站对供水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3、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农业园区供水工程,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园区管理单位根据工程规模、供水量及工程运行情况组建供水单位,制定供水管理章程,实施日常供水管理。
4、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在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实施日常供水管理工作或委托乡镇水利(水务)站、供水单位实施统一管理。
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形式的单村供水工程,都必须接受用水户的监督和乡镇水利(水务)站的业务指导。
5、由外资、企业投资、个人出资或股份制筹资等社会资金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由投资主体负责经营日常供水管理,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第十六条 对以村(组)为单位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归村(组)集体所有;对受益户联合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设施归受益范围内的用水户、或由其组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用水户协会所有;财政补助的农村供水工程形成的资产,归项目受益主体所有。
第十七条 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要积极推行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拍卖、租赁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促进产权流转。实行承包、拍卖或租赁,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用水者的合法权益。
拍卖、承包、租赁等所得款项,应在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当地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八条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供水单位要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配备管理人员,建立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供水单位必须配备专业操作工种、维修工种、制水工种、化验工种、变配电工种,视供水单位日供水规模可以是专职设置,也可以是兼职设置。各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供水单位全体人员必须经过严格体检,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第二十条 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第二十一条 建立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供水单位不仅要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还要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第二十二条 禁止直接在供水单位的供水管道上接装水泵抽水。禁止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生活用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二十三条 供水单位在日常供水运行中应有保证供水设备、设施完好的专业维修保养、故障抢修的人员和手段。供水单位对其修建的水池、引水管道(渠)、取水口、泵站、净(配)水厂、井群、输(配)水管网、闸、阀、进户总水表、公共用水站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修,在进行供水工程施工和正常的检查维修、临时故障检修时,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拦。
因维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时,应及时通告用水户;发生水质传染病等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 供水单位必须制定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氯库、加氯和加药车间的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有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泄漏处置措施。
第二十五条 供水单位应优先保证工程设计范围内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用水需要。在供水规模允许的情况下,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扩大供水范围。
新增用水户要向供水单位提交书面用水申请,办理上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供水单位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用户改建、扩建或拆迁用水设施,须经供水单位批准,由专业人员监督实施。
第二十七条 供水单位向用户供水前,管道等设施必须严格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供水。
第二十八条 供水管网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持足够的服务压力,并应按规定设置测压点。
供水单位的公共供水主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应埋设供水管线标志。
用水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供水设施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各供水水源管理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保护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
第三十条 农村供水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先生活后生产、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缺水地区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建立营业章程及服务规范,主要设备、设施、水厂竣工图、管网分区图等档案要完整齐全。
生产、经营、服务全过程有标准规范的原始记录、统计报表及台帐。
全体供水人员应接受安全生产、生产管理、岗位技术培训和供水技能基础教育,遵守厂规厂纪。
第四章 资格管理
第三十二条 青岛市及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或本辖区内农村供水单位的供水行政许可工作,加强对农村供水单位的资格管理,实行行业准入控制。
第三十三条 农村供水单位资格按日综合供水能力实行分级审查和行政许可。拟从事镇(街道办事处)集中供水和500(含500)立方米/日以上的供水单位,供水资格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发证;拟从事500立方米/日以下的联村、单村、园区、海岛供水单位,供水资格由供水单位所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许可,并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青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格式。
第三十四条 申请办理农村供水行政许可程序
1、农村供水单位按许可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以下主要材料:农村供水申请书,青岛市农村供水申报表,具有水质化验资质单位的水质化验报告,所在市(区)乡镇供水工程总体规划,青岛市农村供水单位申报表中需附的证明材料。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予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农村供水单位水厂、水源地、供水管网及其它有关设施现场进行勘察,对其供水设施、供水水质、安全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提出勘察和审查的书面意见。
3、符合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许可的书面决定。
第三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供水单位持《青岛市农村供水合格证书》、卫生许可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青岛市《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颁布前已取得供水资质的农村供水单位,行政许可审查工作按本规定权限分工,重新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应写出书面意见,审查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审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经审查合格发证的单位,按批次予以在媒体公布。
第三十七条 农村供水单位合格证书遗失,经登报声明作废后,报请原许可机关核实后,申请补发。
第三十八条 农村供水单位分立、合并,应持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向发证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原合格证书作废,分立或合并的供水单位应重新申请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 对农村供水单位实行供水资格年检制度。供水单位取得合格证书后,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单位上年度生产和经营情况填写年度资格年检审查表(一式三份),按分级管理权限向水利部门办理资格年检,年检分合格、不合格两档,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限期整顿,并经复查合格后,通过年检;复查仍不合格的供水单位由发证机关注销合格证书,并予以通报。
第五章 水费收取与使用
第四十条 农村供水工程必须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参照水利部《乡镇供水水价核定原则(试行)》核定,经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由村民或村以下集体经济以自筹资金为主建设的单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由村民委员会确定,并报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农村供水单位应与用户签定供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计量管理,实行一户一表。
用户应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按拖欠水费计算,每逾期一日,加收1‰的滞纳金,经催缴无效,供水单位经请示当地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有权停止供水,用户补交有关费用后,供水单位应迅速恢复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由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当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时,不足部分可通过申请财政补贴、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划拨“养站田”或“养站林”等办法解决。
第四十三条 水费由供水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计收水费要使用水费专用票据。
第四十四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要推行水费民-主决策制度,以保证水费的合理、高效利用。
第四十五条 农村供水单位要实行公示制度,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特别是工程折旧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 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以实行“缴补两条线”。实行水费补缴的村庄,其水费必需提取维修、大修等费用。
第四十七条 工程的维修、大修等费用,由供水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提取,保障专款专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各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落实管理措施。
第四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青岛市水利局解释。
第五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青岛市乡(镇)、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自行作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中小学师生饮水安全为主要目标的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取水设施、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公益性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城乡、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的原则。
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健全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措施,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卫生、环境保护、价格、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损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应当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提高供水工程规模效益。
经批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第九条以国家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其他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部分,由农村居民自行筹资,建设单位或者供水单位统一组织施工建设。
第十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所在地公示工程规模、国家投资计划或者财政补助份额、受益农村居民承担费用、工程建设概况、建设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和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合格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清产核资,明晰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所有权:
(一)国家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三)国家补助、社会资助、农村居民建设的分散供水工程,其所有权归农村居民所有。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让工程经营权,转让经营权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章供水与用水
第十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以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所有权人确定经营模式和经营者(以下称供水单位)。所有权人与供水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
鼓励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供水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范的制水工艺;
(二)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三)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从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或者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单位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仪器设备和专业检验人员,负责供水水质的日常检验工作。
供水单位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并指导供水单位限期整改,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技术指导。供水单位在整改期间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六条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的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或者按照供水合同分时段供水。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暂停供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供水设施维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暂停供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供水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第十七条供水单位应当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定期进行检测、养护和维修,保障供水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供水档案管理制度。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和运行日志等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并有专人管理。
第十九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有关部门对供水水费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告国家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并定期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鼓励供水单位使用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节水的技术、产品和设备,降低工程运行成本,提高供水的安全保障程度。
第二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供水单位应当在供水管道入户处安装质量合格的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抄表收费。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入户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时交纳水费。
第二十三条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安装、改造用水设施的,应当征得供水单位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国土资源、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水源保护区,应当由有关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并报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一)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取水点周围500米水域内,从事捕捞、养殖、停靠船只等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取水点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或者在沿岸倾倒废渣、生活垃圾。
(二)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在水源点周围50米范围内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场(站)等污染源。
(三)以泉水为供水水源的,在保护区范围内开矿、采石、取土。
(四)其他可能破坏水源或者影响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供水单位应当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
(一)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打桩、顶进作业;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三)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堆放垃圾、废弃物、污染物等;
(五)从事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其他活动。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不得堆放垃圾。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不得从事影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运行安全的活动。确需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应当在施工前15日与供水单位协商一致,落实相应措施,涉及供水主体工程的,应当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造成供水设施损坏的,责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水源、供水水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有关监测机构对水源地、出厂水质、管网末梢水质进行化验、检测,并公布结果。
前款规定的水质化验、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不得向供水单位收取。
第三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供水单位应当制定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环境污染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供水水源水质污染的,供水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卫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章扶持措施
第三十二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专项经费。
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主要来源: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转让工程经营权的所得收益等。
第三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保障土地供应。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企业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经营所得,依法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行的其他税收优惠,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水质污染未立即停止供水、及时报告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装、迁移、拆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的;
(二)擅自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输配水管网上接水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沉淀池、蓄水池、泵站外围30米范围内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污水沟道以及其他生活生产设施,或者堆放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集中供水工程,是指以乡(镇)或者村为单位,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二)分散供水工程,是指以户为单位或者联户建设的供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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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三
大门口---值班室汇报内容: 各位领导:
大家好!欢迎到xxx检查(参观)、指导工作。我是水电服务站站长杨光xxx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水厂的基本情况。
各位领导请。xxx是事业部唯一一座集产供水于一体的供水单位。占地面积万m2,担负着xxx小区的生活供水及供热站生产供水任务。水厂建有水源井9口,分布于泾河沿岸;院内建有2000m3原水池1座、1000m3清水池2座、400m3中性水池1座,安装除锰过滤罐12具,除氟过滤罐6具,各类转水泵10台套,加氯消毒装置2套。目前水厂的最高日处理供水能力为1万m3。
为了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我们制作了《水厂简介》、《入厂安全须知》、《逃生路线图》,引入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用颜色区分安全风险范围,其中红色表示禁止区、黄色表示警示区、绿色表示安全区,使工作现场的安全性质一目了然。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把水厂的安全管理作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重点,推行目视管理、属地管理、监督管理和行为管理,风险管理实现“一点一牌一提示一措施”的“四个一”动态管理。安全监督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各位领导,请这边走,我们通过加强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操作规程的培训、制度标准的执行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实现了安全管理精细化,作业程序标准化,操作行为规范化。
现在我们将进入水泵房,在进入水泵房前,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安全须知。进入水泵房请不要吸烟、不要碰触设备,请注意台阶,小心地滑。
请小心台阶。水泵房共分四个区,分别是工业给水区、生活给水区、反冲洗区和加压提升区。安装生活自动给水装置1套、生活转水泵3台,工业自动给水装置1套、工业转水泵2台,反冲洗泵3台,加压提升泵3台。目前运行的是#1生活转水泵、#2加压提升泵。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严格按照“勤、细、严、准”的四字巡检准则,突出“看、听、闻、摸、查”的五字巡检方法,保证了设备的安全运行。
1 设备的运行状况。实现了水厂的自动化控制和数字化管理。同时我们把水质检验作为安全供水的关键环节,通过日自检、月强检、半年送检的“三检”制度,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小区住户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
各位领导请进。请到值班室检查指导工作。值班室汇报内容:
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四
第三季度
安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卢埃纳供水项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非常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立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牵头,现场分管安全、质量、技术人员等有关人员组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认真地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开展安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排除一般事故的发生。组 长:韩亮
副组长: 孙兆森
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已经做到的工作
1、切实加强了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进行民工队伍管理;有专人负责施工机械的管理工作。工地特种施工机械报审验情况、操作、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压力容器的检验运行情况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管的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调度、技术人员等跟班作业,共同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监控;对隧洞施工、渡槽施工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防护,每个地方都安排有一名专职安全员专人负责监控;确保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施工生产处于安全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4、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排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各项使用管理登记台帐齐全规范,24小时有人值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5、施工人员驻地安全情况达到安全要求,民工宿舍的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止临时房屋垮塌工作比较到位,没有发现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6、项目部已经建立健全了应急值班制度及应急措施,值班人员能够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时对存在的问题的处理
雨
季即将到来,拦河坝基础开挖6米多,可能发生滑坡,对施工人员、来往行车辆及行人安全造成威胁。项目部采取应急措施:基础开挖范围一米外设置护栏,设置警示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基坑安全施工培训;基坑四周合理排水沟;在安全地带修设便道,绕开基坑危险区域。(四)、下一步工作
严抓安全,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确保工程顺利实行。我项目部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并一贯保持下去,积极完善相应安全配套设施,争取实现安全事故“零”目标。
卢埃纳供水项目
2015-9-30
市政府:
一、自查内容
1、二级泵和清水库的二次供水系统的安全防护。
2、供水泵井、加氯消毒设施、配电设施等安全运转情况。
3、工程施工安全及防护设施,施工完毕做到“场清、料净、路面平”。
4、供水车间24小时值班情况。
5、市政路面水表、闸阀井盖等供水设施完好情况。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以下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现象:
1、**的供水管道在桥面内边缘。
2、由于建厂初期老城区铺设供水管网多为水泥管,距今已有**年,年久老化、漏失率较高,极易发生主管道爆漏现象。
3、国家规定到2012年水质监测要达到106项要求,限于资金短缺,水质监测设备不完善。
三、下步工作及整改措施
1、强化安全意识,不断完善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制度,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3、加大安全防护及监控硬件建设,增加监控设备,扩大厂区监控范围。
4、建设传达室,严格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5、组织实施改迁**桥内侧的供水管道。
6、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立项,并申请中央投资补助资金,现管网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中,计划九月底对老城区水泥管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建设。
7、已申报**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项目,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做好水源地预警监控体系建设,使供水水质达到《
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15)中规定的106项指标的要求。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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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五
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职能建设。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以小组成员为堡垒,带动员工安全意识上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与员工签定安全工作责任状,年初还制定了我所切合实际的相关安全考核制度,用制度管理员工,对线路、设备维护与台区管理员安全工作进行考核,以职工为基础,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通过努力,我所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好记录。每年对所有安全用具进行了2次试验,对不合格的登高工具、起吊用具进行了彻底更新,从而确保工具的安全可靠。在两票开票率、合格率方面,所三种人层层把关,全年我所开出线票102份,具体操作票222份,开票率、合格率均为100%。形*人抓管理,人人促管理的`模式。
二)明确思想加强学习,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
年初根据县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会精神,组织全所职工学习领会,部署了全年安全工作任务,安全生产工作按月、季、年分别制定计划。在工作中每月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中间有检查,完成有总结。全年中组织学习安全活动48次,学习安全简报15次,组织安规考试4次,达到以学促管。学习中互相讨论交流心得,每次会议、学习的过程我所都做出详细记录、存档。全年员工参加县公司安规考试4次,送往市公司农电工培训七人次,无一人未通过考核。以百问百查学习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百问百查加强了职工的业务技能,达到安全工作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效果。
在两检中,我所在安全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五个方面作出安全性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首先进行分析和总结,并进行消缺。通过自查与春秋两季检查,共查处线路缺陷30处,其中重大缺陷3处紧急缺陷8处,一般缺陷15处。我们坚持查到一处、处理一处、安全一片。在树障方面,我所根据不同季节,针对丘陵地区树多、竹茂的特点,花大力气,排除阻力,依法进行了艰苦的砍伐。据我所维护班统计,今年共砍伐树障8000余棵、竹障2200余根,使10kv线路的跳闸率较去年有大幅度下降,确保了线路的畅通。
五)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没有发生路线、设备重大事故,没有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停电事件,至20xx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破县公司安全运行记录。
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六
20xx年以来,我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制定了从经理到各生产岗位的岗位职责共20个,人人岗位职责明确,发生安全事故时实行层层追究制度。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权限范围,分工明确。对安全生产的重要岗位,如车辆安全检查、车辆出站查验、三危物品检查和gps监控,均配备了专人管理。充实了警务和稽查人员,加强了对车站综合治安和班线营运秩序的管理力度。
制定完善了《××客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突发事件、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今年又重新制定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车辆安全技术例行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驾驶员聘用考核审查制度》和《长线夜班车管理制度》等。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下达限令整改通知,强制性进行整改,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一年多来,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在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宣传月、宣传周以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积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管理人员每周召开学习,驾乘人员和站务人员每月召开学习会议,尤其是在重大节日进行重点学习。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仅20xx年上半年,针对安检员、出站查验员、gps监控人员和三品检查人员举办了三期专题培训班。
分之九十以上的营运车辆,都是近三年内更新的高档豪华新型车辆。严格执行落实班线营运车辆等级审验制度,不符合要求的降低班线营运资格等级,并取消营运资格。为加强车辆安全行车,对长途、夜班车严格按规定配备了双班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驾驶员工作时间也严格控制在规定工作小时数之内。对旅游包车进行严格控制,严禁车主及驾驶员私自包车旅游,一经发现,对车辆进行停班,并对车主及驾驶员进行经济处罚,停班整顿学习。
为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对所有营运车辆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并设置gps监控*台,由专人值班进行监控。20xx年投入大量资金,在候车大厅新购安装了三危物品检测仪一台,由专人进行操作检查。在保险方面,对所有营运车辆全部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类保险,设专人负责车辆保险投保工作,并在保险到期时提前进行继保。
同时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护,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事后组织全体职工、驾驶员及营运车主,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查找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议不放过,达不到教育职工目的及整改要求不放过。
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抢险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并成立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抢险车辆,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抢险预案。进行了1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演练,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水*和能力。
以上是××客运公司20xx年度安全生产评估状况自评工作总结。望上级组织及领导对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指导,我们将在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
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七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不企业的资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的安全、正常,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城市中从事城市供水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城市供水企业,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企业系指专门从事向社会供水的企业和其他向社会供水的企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系指供水企业的设施水平、供水的水质、管网水压、企业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等。
第五条 下列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一)全民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城市供水企业;
(四)私营城市供水企业;
(五)需要办理资质审查的其他城市供水企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企业的内城市供水企业资这理工作。
第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按日综合供水能力实行分级审批。
日综合供水能力在所不惜100万立方米以上(含100万立方米)企业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预审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发证;也可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建设部核准并发证。 日综合供水能力不足球100万立方米企业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发证;也可以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委托企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对并发证,报建设部备案。
第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查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进行。《城市供水企业资质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第九条 申请资质审查的城市供水企业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一)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申请报表;
(二)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条 新建城市供水企业的资质审查分初审和正式审查两个阶段。经初审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顿,整顿后经审查仍不合格的,报请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和《城市供水试运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城市供水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企业应做好供水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确保供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睡标准的要求。城市供水企业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遗失《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必须在报刊上公开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领。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三个月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原《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或《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作废。分立合并后的供水企业应当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企业变更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时,应当在更后三十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企业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当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将企业上一年生产和经营情况书面报告资质审批部门。供水企业资质每五年一次,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规定复审年份的三月底之前向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者,换发资质证书;经复审不合格者,注销资质证书,并责令限期整顿后重新申请资质审查。
(一)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审查的';
(二)申请资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不按本规定申请办理资质注销或变更登记的。
第二十条 新建企业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试运行证书》向社会供水的,由企业所在地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万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颁发前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供水企业,经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资质审批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顿,限期整顿后资质审查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下一级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未设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和集镇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 供水企业卫生制度
4、交接-班时,必须由交-班人打扫好厂区卫生,否则,接-班人不得接-班。
二 饮水卫生制度
6、管水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二年一次二级水的化验换证工作(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夏季坚持投药、消毒制度,严格控制出厂水水质。
三 供水管理制度
6、供水企业定期抄表,计量收费。
7、禁止用自来水灌溉农田、浇灌农作物等。
8、有自备水源的单位,严禁与供水企业供水管道连通,以保饮水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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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篇八
(一)做好宣传工作,提升供水企业形象
自来水公司在水务局直接领导的下,用心做好春节前夕市长赵风楼对公司春节前夕的供水状况检查,并接待了卫生局、安监局等相关督导部门对公司的卫生监测和安全检查,通过一系列的接待工作中,向各级领导介绍公司的各项状况,使供水公司的形象得到了较好的提高。
水日”、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纪念宣传活动,并在活动中表演了精彩的节目;上述宣传工作的圆满成功,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的大力协助下,不断提高了公司在广大用户心中的企业形象,使广大百姓更了解了我公司的服务水平,让全体市民了解到供水工作中的艰辛与困难,为提高自来水公司的企业形象创造了优异的条件,促进形象的不断提高。
(二)以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管理
随着公司对“15518”工作方案的进一步实施,全面树立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按照《企业文化手册》相关规程,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规范化、流程化、精细化;通过整合经济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健全经营承包和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和考核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推行管理制度,努力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干劲,调动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了良好的企业发展氛围。
(一)深化教育,引导行风
20xx年,在公司将在水务局机关党委的带领下,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公司的工作实际,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为主线,全面推动我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完善机制,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资料,增强廉政教育效果,经常性的组织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廉洁自律从我做起”签约承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贯彻落实^v^中央和^v^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为契机,强化领导,明确职责,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继续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党政班子及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做到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严格实行职责追究制度,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责追究。认真贯彻落实教各项服务制度、监督机制努力构建与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以及各种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心推进廉政文化活动。通过紧紧围绕贯彻上级政策精神和公司党委20xx年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在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求突破。一是加强对重点供水工程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将“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好事办好;二是重点对各个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监管;三是加强对有关制度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企业文化手册》执行状况的监督检查;四是认真执行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工作餐接待制度;五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杜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六是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各项工作置于干部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
(二)树企业形象,加大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