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学习部查早晚自习规定_学习部晚自习查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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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学院学生会检查早晚自习规定
为营造我校良好的学习氛围,贯彻落实我校“一个中心,两个突破”发展战略,培养大一新生的学习自觉性以及认识学习的重要性,我院要求大一新生原则上必须进行早晚自习。从本学期开始,怀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各系的早晚自习检查。特规定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院共十七个系部,除音乐系、艺术设计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系部申请,不参加早晚自习外,其余十三个系部大一班级全部例行检查。
二、时间安排:
学生分会学习部每天进行检查,学生会学习部每周检查一次,每月另抽查一次。早上7:10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集合,7:20去各系部检查;晚上19:20工作人员在办公室集合,19:30去各系部检查。
三、人员安排:
每周的检查人员由学生会成员和各系学生分会学习部成员组成,每组二人。每月抽查的工作人员全由学生会成员组成。
四、工作安排:
每组负责检查两个系部,一个系抽查四个班,早上两个,晚上两个。如系部班级在四个以下,全部检查。
五、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好校微和工作牌。
2、工作人员须态度友善,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3、请假者必须填写好由怀化学院学生联合会统一的请假条,并经系部签字盖章。无故不到到者视为缺到。
4、如班上的系干部值班人员未参加早晚自习,系部干部或班上负责人应对检查人员说明。
5、系部负责人员须在怀化学院早晚自习检查表上签字,如对检查人员工作不认同并拒绝签字者,请于当日联系院学生会学习部负责人,并做合理的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6、如全班因系活动或校活动而未安排早晚自习,应提前与学生会学习部作出书面申请。
7、在检查人员到来后才进教室的同学视为迟到。在检查人员离开之前还未进教室的同学视为缺到。(检查人员将其填写在备注一栏)
六、通报
每周或每月检查的当日,由学生会学习部统计结果,并于第二天出榜通报。须通报的班级如下:
1、有十个或十个以个迟到者的班级。
2、有五个或五个以上无故未到者的班级。
3、有五个或五个以上迟到者和二个或二个以上无故未到者的班级。
(注:对迟到者和无故未到者人数不在通报人数范围内的班级不做通报处理,但会在备注栏标明,其结果纳入学生分会评优。)
怀化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2010年10月20日